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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发表时间:2024-03-18

社会实践实习报告(通用6篇)。

简单来说,成功的背后总要有探索的过程。当我们要向领导汇报工作时,我们一般都需要写报告。写报告时要注意情况确凿,观点鲜明。关于写报告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社会实践实习报告(通用6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篇1

时间:xx.7.27~xx.8.25

地点:虹港路

饭店简介:xx酒店xx饭店是一座三星级旅游涉外饭店,位于市区主干道――xx路上,地理位置优越,闹中有静,环境优雅。饭店由17层主楼及裙楼组成,拥有豪华及标准客房181间,设有自助餐厅、风味厅等12个,500个餐位。饭店每日营业时间是全天24小时。

由于是第一天,我的工作就是一般的传菜,也叫走菜。起初在领班分配工作的时候我就因为不知道走菜是什么意思而问了半天。第一天,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要多问多动。幸好有个前辈很热心,先带着我熟悉了整个饭店的包间、大厅位置。

阶段小结:像军训时一样,领班说什么就是什么,彻底服从;要认真揣摩领悟主管传授的技术要领,在主管传授技巧的时候千万不要自我表现打断主管的讲话。如果那样就是自寻没趣。

继续熟练第一阶段的各项服务要求。

也许我比较外向,也比较能说。几天时间我和员工之间的陌生感就没了,彼此之间轻松交谈,可以自由发表个人见解,开始掌握各项工作的特点,主动性和灵活性增强。由于人多,我第二天就被分配到包间上菜,基本上是两个人负责一个包间。那种看着别人吃的尽兴,自己只能看着还要忙的团团转的感觉真的很不好。由于是吃龙虾的季节,xx饭店还有个龙虾节,顿时香味儿绕梁、余味不绝啊。那种诱惑真的很难克制啊。

还有几天是早班。早班就是要早上5点起床,骑车30分钟到饭店后去签到,早班的主要任务是早上的自助餐。需要你放餐具、加酒精、去厨房端食物、去水果间准备水果……我感到的最大问题是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早班一共就上了那么几天,东西的摆放不是很清楚,只好到处问人到处碰壁到处乱转。

阶段小结:度过工作适应期之后开始慢慢的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工作态度和乐观的心情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通过前面两个阶段的练习,已具备解决各项事务的能力,完成每天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之后就主动帮助别人完成拖地、摆放餐具等工作;开始对部分服务环节进行改进,灵活应对顾客的要求并且与顾客聊天;偶尔被同事骂或者又能给同事“挑刺”,共同分享劳动的快乐。

1.一定不能和领班产生任何语言冲突。踏上社会的感觉真的很奇妙,学校里我们从未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老师有时候错了我们也都会挑出来。可是在外面,上级永远是对的。这样真的很需要我们适应。

2.了解了在“零点”甚至整个xx酒店食品部的运作的基本过程。

3.每个饭店注重的企业文化都不样,而这些知识正是我们从书本中难以得到的。

4.初步的掌握了一些酒店行业方面的知识,拓展了个人的知识面,增强了个人在应对酒店内人际交往方面的能力。这点给我的最大体会是在与人的交流上。有天早班时见到几个外国人,也许是因为语言的隔阂,几乎没有人去为他们服务。这时在戴尔特的口语锻炼就体现出来了,我可以轻易的上前和他们交谈,这也被领班表扬了一番。

5.在工作中因为上级员工的失误而造成的工作中的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矛盾,千万不要直接冒犯。

6.在工作和生活中充分表达自己的幽默感,这样会让同伴们很自然的接受你。

真的是不干不知道,原来当服务员真的很累。而且在社会上,没有人再会平等的对待你,对于初来乍到的新手来说,老手会觉得你碍手碍脚,主管会觉得你什么都不懂很麻烦,而一个人在那打工更是饱受孤独的滋味。我真的发现这一个月对我的促进作用很大,这些在学校都是学不到的。当然,我学习的时间尚短,之后都要一直一直的学习下去才行,我会努力的!

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大学生社会实践实习报告三篇

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篇2

杭州市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

各位领导:

根据现就我公司申请参加萧山区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现就萧山区工商局对全市驰名商标认定的要求报告如下:

I.企业发展概况

p>

杭州协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防雨布、伞丝、牛津布、服装里料加工销售的专业企业、珠光布、银带等产品。公司位于风景秀丽的钱塘江南岸,杭州市萧山区新兴的临江工业区(弄二场)。距杭州市中心仅28公里,距杭州萧山国际机场8公里,距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2004年,杭州协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临江工业园区成立。公司抓紧生产,通过五个月的基础建设,达到了当年投产企业的速度;拼搏、拼搏的企业精神,使协诚公司从一个只有1600万元固定资产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年产各类伞布1万亿元、销售额1亿元、上缴税金1860万元,成为国有企业。雨伞行业拥有自产防雨布、伞面丝、银带等产品加工销售的专业领军企业之一。 2007年以来,公司成为萧山区纳税500强企业之一,临江工业园区十强企业之一,杭州市“最具成长性中小工业企业”,“环保先进单位” ”临江工业园区。 ,杭州市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

公司从美国、韩国、台湾等地引进了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同时与国内著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整体技术力量非常强的。公司实行严格的检验手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公司高度重视市场,随时关注市场需求和用户需求,锐意进取,不断努力,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为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为更好地服务市场和用户,公司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培养了一大批学习型、知识型的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公司领导勤奋务实,同时锐意改革进取。他们始终坚持“创世界品牌、讲经济道德、展智风、兼顾利益”的企业理念,时刻准备着为中华民族的振兴贡献毕生的精力。

二、“协成”商标产品的主要经济指标

??“协成”产品的营销理念,公司专注于国内和国外市场同时也是一种战略:在国外市场,公司与印度、巴基斯坦、台湾、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良好的贸易关系。公司将积极巩固和拓展“协诚”产品的国外市场,进一步发展对外经贸合作。在广东佛山等地,自2006年以来,协成牌纺织面料市场占有率一直位居全国前五。杭州协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利润总额513万元; 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万元,利润总额534万元; 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万元,利润总额582万元。

三、“协诚”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

公司建立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市场经济,管理水平和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体制健全。各部门职责明确,权责明确,有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特别强调质量保证部门在生产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的经营理念是“追求卓越品质,回报客户信赖”。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手册》的要求,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重视产品售后服务,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并按照质量体系要求进行总结,各部门根据总结意见及时整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多次被相关单位和市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AAA级企业信用等级”、“AAA级纳税信用”、“杭州市诚信示范企业”、 “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中国伞业理事单位”、“临江工业园区十强企业”等。

四。 “协成”商标的注册、使用、维权及宣传

“协成”商标(图形为

< p> )于2005年注册并获准使用24类。产品包括:布料、织物、帘子布、无纺布、纺织壁挂、纺织毛巾、床单、印花丝绸、纺织垫等。除24类外,公司还申请了注册“协诚”商标第1、16、40、18类。扩大商标保护范围。自商标注册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商标管理、注册、续展、维权等工作,并专门下发文件制定了企业商标管理制度。经济运行部负责组建商标管理团队。

“协诚”商标自注册以来一直在使用。一旦发现假冒侵权,公司将派专人打击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目前,“协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赢得了很好的口碑。产品在标识和包装上统一设计、规划、生产和编号。进一步提高了“协成”商标的知名度,提升了公司形象。

同时,公司注重商标的宣传。除参加产品展览外,还积极参与伞业协会的品牌推广,大大提高了“协成”商标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扩大公司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现向贵局申请认定“协诚”商标为中国著名商标萧山区。

希望你们局批准!

杭州协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010年5月

杭州市萧山区著名商标申请报告

申请人

杭州协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2010年5月

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篇3

一、实习目的

尝试经商的滋味,增多自身的阅历,因本人是文科生,需要有更多的体验,更多的经历。毕竟身在学校,接触社会的机会很少,趁着寒假有这样一个节日,好好大干一场。

二、实习时间

20xx年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实习地点

xx超市

四、实习单位和部门

私人永和饭店

五、实习内容

炎炎烈日当头,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环境,正激起了我要在暑假参加社会实践的决心。我要看看我能否在恶劣的环境中有能力依靠自身的又手和大脑维持自身的生存,同时,也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身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身的才干,培养自身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身所学的东西能否被社会所用,自身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所在。由于家庭经济的原因,我不能像大多数同学一样,暑假可以好好在家玩玩、休息休息。我必须为我下学期的生活费考虑。

我从高中毕业那年的暑假开始就在超市里打工了,社会实践报告《大学生超市实习社会实践报告》由于我的表现还不错,老板比较喜欢我,因此这个暑假答应我在他的超市打工是理所当然的了。还没有放假,我就打电话到超市了,问老板是否愿意让我在他们超市工作,老板满口答应,非常希望我来工作。我当然非常高兴啦!闲话少叙,言归正传。那年我还没有到超市上班之前,我有一个长辈就跟我说:上班要多做事,少说话!话虽简单,但真正做起来就不简单了。

俗话说:做坏人简单,做好人难啊!只要做一件坏事,在别人的.眼里,这个人就是坏人!要想在别人眼里改变形象的话,就要做无数的好事,但还不一定能改变。要在众多同事、干部眼里一开始就流下一个好的映像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啊!于是,我制定了以下几大要点:

一、我决不破坏超市的规矩。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自然,作为一个单位也有相应的规定了。我们超市制定了很多的规定,例如:不可以串岗、不可以闲谈、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等等。所谓不可以串岗,就是不可以擅自离开自身的岗位。我们每个理货员都有自身的岗位分属各个货架。

例如,我是百货这边的,就不能随便跑到食品那边去,食品上的人就不能随便走到我们百货这边。食品那边比较大,还分三个部分:饮料和冷柜、饼干类、休闲食品。为什么不可以随便串岗呢?其实是这样的:我们乡下,顾客不像大城市的市民素质高,经常会有顾客偷东西的。如果我们随便离开自身的岗位,那这边的货架就没有人看着,东西就很容易少掉!同样,不可以闲谈也类似这个原因,如国际歌理货员没事做的时候都在一起闲谈,那就没人看着货物了,东西少了又是损失!还有,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这个规定看似严格,其实是有其中的原因的。

以前超市的同事们上班互相发短信息,不认真上班,没人看着货物。因此,后来经理就规定了: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可以把手机带来上班,但要放到办公室。对于这个规定,大家还是很理解的,毕竟上班要有上班的样子的,超市的营收和自身的收入有较大的联系的。当然,还有很多的规定,例如:上班不可以抽烟、不可以坐下来等等。所有的规定我基本上都能自觉地遵守的。我认为,这些是最基本的,当然要遵守了。

二、不管是谁,随喊随到。

在超市做理货员,有时还是很忙的。特别是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这三天是结帐的日子,很多的供货商都在这几天送货,然后顺便结帐。有时候,一连几家供货商送货来,这时候就忙了,有很多货物卸在收货处。仅有几个人在收货处是忙不过来的。既要验货又要把货装走。于是,他们就需要人来帮忙了。我是刚来的,当然不能呆在一边看了,为了表现好一点,我都是很主动地跑过去,把各个柜台的货物分开,并分别送到各个货架附近,再卸下来。

如果是一般的货物倒是没什么,但有时候有的商家送的是饮料、酱油、食用油之类的货物就很重了。一箱都是好几瓶!很重的!我们超市进货都是几百箱饮料、几十箱油的,每卸一次都特别累!有时,睡觉到了早上,手膀都疼,还全身没劲!没办法,谁让我是新来的呢?因此,不管有多累的活,我都会很积极很主动地去帮忙。于是乎,我在同事眼里我是个积极的,在干部面前我也给他们留下了好的印象!

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篇4

为期一个月的老师暑假下企业实践锤炼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在学校无法学到的实践经验和学习方法,同时也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力量,使所教同学毕业后能够尽快完成与企业的岗位对接。这次深化电气制造企业,参与企业日常工程任务,把所学的学问敏捷的应用到实践锤炼当中。

在企业实践锤炼期间,我认真的了解了这家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把各方面的业务逐一和我校电子电工专业所学课程进行对比,发现了许多在课堂教学的局限性。在企业实践锤炼期间我跟随企业员工进行了相关的业务学习,并屡次与企业技术经理进行了探讨和沟通,征求企业对学校人才培育的看法和要求,尤其是接收我专业毕业生的要求和条件;希望同学所学学问能够到达的程度和企业需求人才进展方向,力求不断提高我校同学在电子电工专业毕业生的竞争力。通过与企业学习沟通,强化了对企业用人需求的了解,为下一步的教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如今的电子电工,竞争非常的剧烈。企业要求毕业同学不仅要拥有非常扎实的专业学问,还要有很强的工作力量,沟通力量以及不断学习新学问、能够创新的力量来满意大企业的高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老师既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特别是实践应用操作的力量,同时还要不断了解社会需求,通过多种途径丰富自己的学问,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真正做好有针对性的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

从一开头,我就把学习实践作为我此次下企业锤炼的目的之一,并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方案。在工作中认真听取企业的看法,吸取经验,在教学中运用进去。在参与实践工作的同时,我时辰不忘强化理论学问的学习。把平常在课堂上的理论学问应用到企业实际应用当中,在实践的过程中思索教学方法的改进,如何更好的与同学沟通,使同学更快更好的把握学问,更好的完成和企业的无缝对接。

通过学习,拓宽了视野,了解了新形势,找到了改进教学方法的'新思路。过去学校与行业企业联系不够紧密,老师难以按时了解和把握企业的最新技术进展和体验现实的职业岗位,致使专业实践力量缺乏,没有在生产一线锤炼过,实践力量相对薄弱。在这次活动中,我“带着目的去,带着收获回”。要在实践中学到真技术、真技能,将这次活动的收获运用于学校的人才培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通过这次到企业实践,我学会了许多书本中学不到的学问,主要是理念和思想有了改变,平常在书本中认为重要的学问点不肯定就是岗位中需要的。学问需要更新,尤其是如今这个学问飞速进展的时期,更要跟上时期的脚步,这就要求我们老师要多下企业,多做调研,由市场指导教学,企业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学的。

除此以外,我还感受到了企业的工作气氛,企业员工的兢兢业业,勤奋向上的精神时辰催我上进,同事之间精诚合作的看法深深感染着我,在教学的过程中我要把这种精神渐渐的灌输给同学们,让他们在进入企业之前就能够感受在企业中的这种工作精神。这次的实践对我今后的工作有着长远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的更新思想,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新的学问,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要为学校的教学改革和进展壮大做出自己的奉献。

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篇5

中山尊威电器有限公司与珠海格力集团公司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与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调查报告

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

分组名单:商务班部分同学

调查时间:2012-5-10

调查地点:中山

调查目的:了解中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情况,知识产权侵权直接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因此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介绍重点关注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以冠名或冠名等“名牌”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我组对中山尊威电器有限公司与珠海格力集团公司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与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关键词

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正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尊威电气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埔镇大岑工业区城业大道。

法定代表人:涂志强

诉讼代理人:罗立东

诉讼代理人:陈继虎

被上诉人(原告)原审):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北岭工业区石华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洪,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路6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洪,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北岭工业区1号厂房5楼。

法定代表人:朱江洪,董事长。

三名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刘浩。

三名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律师: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勇。

上诉人中山市尊威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威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珠海格力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与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小家电)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中中法民三初字第25 民事判决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理完毕。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注册证号“格力”商标的有效期为1995年12月21日至2005年12月20日,并延长至2015年12月20日。注册号“图文+GREE+格力”商标有效期为1998年10月14日至2008年10月13日,1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5, 1999 年。注册证号为“格力”商标,有效期为1997年4月28日至2007年4月27日,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4月27日。上述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为原告格力集团,核准商品类别均属于第11类,包括燃气灶、抽油烟机等。2008年3月28日,全部移交原告格力电器。

2002年10月25日,原告格力集团与原告格力小家电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原告格力集团将注册号为800

< p> 542、800

547的注册商标,允许原告格力小家电在电风扇、电暖器上使用。期限为2002年10月28日至2005年10月28日。如要继续使用商标,需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提出续约申请,并续约后可继续使用。 ,停止、报告和投诉的义务。 2003年9月22日,原告格力集团签署《格力商标授权书》,授权原告格力小家电使用“格力”商标,有效期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在2008年1月,原告以被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提供的侵权证据包括:一是燃气灶实物及图片、实物包装盒及图片、“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使用说明书;其次,交货单。 2007年12月,外地人刘浩购买了50台燃气灶产品,盖章为“中山市金陵燃气具制造有限公司行政专用章”。 “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字体以上产品及包装盒上印制的字体大于“小天喜”商标字体。被告否认上述证据的真实性。

经进一步调查,原告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法院依法扣押了被告的抽油烟机、纸箱和2005/2006年新产品推广目录。以上均注明:“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此外,被告还清点了带有“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字样的产品数量。如下:47抽油烟机。 10个玻璃面板。 “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字体上述产品上的说明及包装盒上显示的相关信息与原告购买的燃气灶的相关内容一致。

再查,格力厨具(香港)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格力厨具(香港)有限公司已获批国家商标商标局注册“小天喜”商标。注册期限为200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0日。获批产品为11类燃气灶、厨房抽油烟机等。2004年12月24日,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将注册商标许可给被告前身中山市金陵燃气具制造有限公司(2007年12月30日变更),许可期限为2004年。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19日。5月27日, 2005年,国家商标局发布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庭审中,被告认定本院扣押的产品系本院生产,并非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生产。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明示在诉讼中,本案的诉因系不正当竞争,故将本案定性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双方的争议主要有四点。一、原告是否为诉讼主体?二、原告所称的燃气灶是被告生产和销售的吗?三是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四、具体赔偿金额是多少?

关于争议的第一点,“格力”商标的注册人为格力集团。 2008年9月,格力集团将上述部分商标授权给格力小家电,2008年3月28日,格力集团将上述商标转让给格力电器。因此,本案三名原告要么是“格力”商标的注册人,要么是被许可人,要么是受让人,其原告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不予受理。此外,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上述关于注册商标证书的证据,经法院证明期满后,不予质证。由于已初步涉及原告在证据交换期间提交的证据,原告的补充材料也在开庭期间提交,并得到了法院的批准,因此该证据的提交不存在违法行为。

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并据此认定上述事实。

关于争议的第二点,原告所称的燃气灶是否是被告生产和销售的。基于法院证据保全相关证据与原告提供的自购产品相关证据的对比分析,字体“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在原告自购产品上标注,被法院拘留的被告确认其生产该产品。抽油烟机上的相关字体与被告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一致。被告否认,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因此,本院认定原告指控被告侵权的燃气灶是被告生产、销售的。

关于争议的第三点,“格力”是原告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商标。作为驰名商标。 “格力”品牌在相关公众中享有盛誉。 “格力”产品市场知名度高,市场潜力大,可为厂家带来更大的利润。原告的权利受我国民法总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被告生产的燃气灶、抽油烟机标有“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被告辩称所用包装上的“格力”字样是使用公司名称,是格力厨房认可。经厨房(香港)有限公司许可使用 事实上,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授权被告使用其注册商标“小天喜”代替其企业名称,而企业名称不能在许可下使用。此外,“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字体被告生产的燃气灶和包装盒上使用的字体明显大于“小天喜”商标的字体,也大于其他文字内容的字体。可见,被告作为同业生产家电的同业,明知“格力”品牌的知名度,便采用了“格力厨具(香港)有限公司”的显着标签。对自己的产品是为了规避法律,客观上会引起消费者的不同意。其中,对“格力”二字的关注,很容易使相关消费者误认为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是原告的关联企业,产品是原告生产或授权的。被告人搭便车、“靠近名牌”的意图显而易见。被告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总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市场交易中普遍认可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请求停止侵权的理由成立,支持。被告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不成立,不予支持。但基于原告明确要求“被告停止生产和销售侵犯原告的燃气灶具,并将已生产的燃气灶具及外包装上的‘Gre’字样全部去掉”的诉求,保全证据是在开庭期间进行的。在质证中,原告知道被告生产了涉嫌侵权的油烟机,但并未改变相应的诉讼请求。基于此,虽然被告生产的抽油烟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本院本着“不起诉、不应诉”的原则,在判决主体中无法明确“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吸油烟机”,但本着“不起诉、不回应”的原则,具有公认商业道德的被告应当自行停止相应的侵权行为。

关于争议的第四点,具体赔偿金额,原告选择酌情赔偿。现有证据显示,被告一直以“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的名义宣传其产品。自2005年起,即被告侵权已连续三年,生产的产品至少有两种。这些产品涉嫌不正当竞争;此外,考虑到“格力”品牌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于1999年被授予驰名商标称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综上所述,本院酌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本院不支持原告超过该数额的赔偿请求。

综上所述,被告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由于本案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挤压了原告的市场份额,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因此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利损害。本院不支持该上诉。由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未得到充分支持,应适当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据此,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判决: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公司将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的燃气灶,并去除所生产的燃气灶及外包装上的“格力”字样;

>

2.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尊威公司赔偿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经济损失20万元。

3.驳回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的其他主张。 一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证据保全费30元,合计9830元。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支付1966元,尊威公司支付7864元。

尊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主张:

1.一审错误在于被上诉人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 首先,被上诉人未在法定举证期限内举证证明自己是本案的合格主体,一审法院对超出举证期限的证据予以受理。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其次,退一步说,即使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被接受,也不能确定每个被上诉人都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因为,从被上诉人提供的商标转让证明中可以看出,“格力”商标已于2008年3月28日转让给格力电器。本案中,被上诉人珠海格力集团是从哪里取得的?作为权利主体的地位?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各被上诉人均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二、原审错误在于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1) 上诉人的行为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明文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以明文规定的方式规定了四种应当予以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上诉人的行为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因此,上诉人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小天喜”商标已依法注册许可,与原告商标明显不同。上诉人在其产品上使用合法授权的注册商标,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即使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判给的赔偿金额也过高。 首先,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自2005年开始侵权,持续三年,没有事实依据。其次,上诉人为小规模生产企业,原为金陵品牌合作企业。涉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量很小,从被上诉人证据保全的账簿和产品可以看出。

据此,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撤销原判决,依法修改判决

2.本案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辩称:从主体上看,三被上诉人是格力商标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格力商标也均已依法注册并被评为国家驰名商标,应受法律保护。上诉人在其产品上标注格力,明显侵犯了格力商标的所有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适当,应予维持。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又查明,2008年1月18日,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1。尊威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犯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的燃气灶,并将生产的燃气灶及外包装上的“格力”字样全部去除;

2.尊威公司就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在全国性报刊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道歉;

3.尊威公司立即赔偿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经济损失50万元;

经进一步查明,诸葛上旭[2006]03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二条规定:“乙方(格力电器)可以使用甲方(格力电器)格力集团) 已注册所有商标(甲方注册的所有“格力”中文、英文、图形及组合商标),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于注册的“格力”中文、英文、图形及其组合。

商标的所有领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三条规定,“乙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该商标,具体期限为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至所有“格力”中文商标,完成过户手续后,英文、图形及组合商标自动失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七条规定:“乙方应当认真、妥善保护‘格力’商标中、英文、图形及其组合的专有权,不得违反商标专用权。有义务查处、制止、举报和投诉”。

本院认为,本案系不正当竞争纠纷,是本案当事人争议焦点是:

一、三名上诉人是否为合资格当事人;

二、该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3、一审法院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合适。

1、三被上诉人是否是上诉人尊威公司认为,被上诉人未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三名被上诉人为本案的合格主体,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不予采信;此外,“格力”商标于2008年3月28日转让给格力电器后,格力集团失去了权利主体地位。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各被上诉人均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是错误的。本院认为,本案侵权行为发生在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之间。在此期间,根据格力集团分别与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存在一般许可合同关系。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格力小家电之间。此外,格力集团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格力电器和格力小家电查处、制止、举报和控告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在明示授权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 ,作为一般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因此,本案三名被上诉人均为本案合格原告。上诉人的主张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关于举证期限,由于被上诉人在交换证据过程中提交的证据已经涉及证据,并且被上诉人的补充提交得到法院的批准,因此提交的证据并未超过举证期限。证据。

二、上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诉人认为其使用的“小天喜”商标是合法注册的,在产品上使用该商标是合法授权的,不太可能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其行为不属于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明确列举了侵权行为,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本院认为,三名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针对上诉人使用“小天喜”商标,故不予审理。关于标注“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字样的行为燃气灶和包装盒上,字体为“格力厨房(香港)有限公司”明显大于“小天喜”商标。也大于其他文本内容的字体。鉴于格力商标的知名度,上诉人在显着位置标明“格力厨具(香港)有限公司”的行为。客观上足以使相关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产生误解,包括误认为与三名上诉人有关。存在许可使用、关联关系等一定的联系,因此,上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 ”认为“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了市场交易中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诉人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并未明示禁止其行为,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五条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可以援引竞争。

按第二条规定处理。上诉人的主张亦不成立,本院予以驳回。

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上诉人中山尊威电气有限公司承担

本组结论

目前中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够,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比较抽象,很多类型的人只能用语言来描述,因为

这会让大众感到恐惧 ,而我们对知识产权的大部分宣传都集中在一个特定的日子,比如知识产权日,它是如此的例行公事。 因此,公众对知识产权知之甚少。 有客观因素。

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篇6

作为一个学习商务英语的学生,找工作不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关键在于肯不肯吃苦。是否能够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够始终保持热忱的态度去对待工作。很幸运,经熟人介绍,我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实习工作,在中国银行抚顺分行任职大堂经理的助理。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不要让大家对自己失望。

说实话,我对我将要做的工作一点都不了解,我都不知道自己将要做些什么,所以在实习的第一天,我的主要任务就是观察、了解。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相当的照顾,有不懂的他们都会耐心的、细心的给我讲解。我的职务是大堂经理助理,在咨询处接待客户为客户解决疑问、引导客户办理业务。虽然,自己的工作看起来很简单,没有什么,但是领导曾对我说过我们是第一个接待客户的人,和客户是最直接的纽带,我们的言谈举止都代表着银行的形象。差不多经过一上午的细心观察,我慢慢地明白,大堂经理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为客户排忧解难,而我也想到了我的工作就是在客户很多时,我帮助大堂经理为客户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例如存款帐单如何填写,转帐帐单如何填写等等,为大堂经理减轻一些负担,让其有更多的时间为客户解决更专业的问题。当明白这一点后,我意识到,我的社会实践要正式开始了。

我想给大家留下一个好印象。所以每天我来的都特别早,我想让大家知道,我是一个勤快的人而绝非是个懒惰的人。正所谓天道酬勤嘛!我对第二天实习的印象最深也最有感触,因为我正式接待了第一个客户。客户问我当天的日期是什么,因为帐单上有时间栏。我拿出手机看清日期后,告诉了客户,而且我说了两遍。客户对我说了一声谢谢。虽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我觉的好有成就感,秦和校长不是说过嘛,天下大事必从细而做。偶尔我还会遇到外国客户,由于我的本科专业是英语(金融与保险),基本交流难不倒我,甚至还出现了只要一有外国人进来,大家就派要我去接待的情况。然而我对银行的专业知识掌握的并不好,由于大三才开专业课,我对银行的专业知识了解的少之又少,所以难免有时会面对客户的回答束手无策,尴尬啊!真恨自己平时为什么不提前自学有关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为了减少尴尬事情的出现,我不得不在早上第一个来晚上最后一个走的情况下,回家还要继续啃书本,尽管很辛苦,我还是每天充满动力,尽管临时抱佛脚的学习成果只能得到小小的发挥,我还是满心欢喜。我相信只要有效果就代表我已经有了个好的开始。

经过前面几天的实习工作,我对我的“业务”也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只要是简单的问题,我都可以办理的得心应手。而就在此时,我的内心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是否也可以为客户解决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呢。尽管我对这个想法也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不过,既然我对自己的信心都打了一百分,我就有理由相信自己能行。

随着接触的客户越来越多,打理的业务也不断地增多,办事效率也不断的攀升,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说话办事也都有了实足的底气。当然,对于那些专业的问题,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我也认识到这绝非一天两天就能够熟练掌握,没有专业的功底也是绝对不行的,虽然自己很不甘心,但是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我也第一次看到了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重要性,也第一次明白单单有工作能力和热情还是不够的。我发现工作能力就像是一个人的右手,对于大部分不是左撇子的人来说,右手承担了很多的工作,甚至大部分的事情用右手来做就可以了,然而我们永远不能因为右手的存在而忽略左手的重要地位,若没有左手的配合,则很多事情我们都做不了。没错,专业知识就是我们工作中的左手。对于一个人来说,左手右手缺一不可,同样,对于工作来说,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同样重要,永远没有谁比谁更重要之说。

记得有一次,我教一个女大学生用中国银行网银,她说我的服务态度很好,她第一次遇到工作这么用心的工作人员。当时自己感觉好开心,因为自己的工作得到了他人的认可。虽然,每天都要接待不一样的客户,指导客户、教客户填各种各样的单子,甚至偶尔会遇到有些无礼的客户,但是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每天都会学习到不一样的知识来充实完善自己。从被动到主动,从毫无头绪到得心应手,在中行的实习无疑成为了以后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台阶,同时使我在实践中了解社会,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以后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这次实习中,我认真参与每一个学习的机会,积累实际操作中的经验,总结学习中自身的不足,为以后即将从事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这样,走向工作岗位时,才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在大浪淘沙中找到自己屹立之地,让自己的所学为企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