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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5-03

秦始皇读后感合集(11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不禁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该由谁去评价呢?今天经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秦始皇读后感”的文章。

秦始皇读后感【篇1】

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涌现出许多了不起的人物,有一些是帝王, 有一些是诗人,有一些是民族英雄,还有一些是宦官奸佞…。。。每个人的思想不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秦始皇。

我个人认为,如果秦始皇吸取前代商纣王和夏桀王的失败经验,也许秦朝可以是一个复兴文化的朝代,可与唐朝相提并论,假如秦始皇不是一位暴君的话,可能会使国泰民安,因为毕竟六国都是秦始皇所打垮的,所以如果有人想谋权篡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或许国泰民安之后就没人想到谋权篡位了。

像清朝时,慈禧太后篡位之前那样,天下大和,虽然仍有一些不安定因素,但是毕竟只是小部分,家家欢乐,家家太平。

秦始皇的威严与神武是我们后人无不敬佩的,只是他的暴行让我们对他的有一些不好的印象,即使秦始皇的行为有种种的不对之处,但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他的评价还是肯定与赞扬的方面占大多数,尽管也对其有许多的批评与不满,但总体还是在称赞秦始皇。

始皇帝自然也有他美中不足的地方,他下令焚书坑儒,遏制了思想,摧残了文化。但是这些过错与他的成就相比较,这些过错根本就是微不足道。

始皇帝以他自身的王者之气一统天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建造了长城,造福后人,我要学习他的创新精神。

秦始皇读后感【篇2】

欣赏了司马迁笔下的《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本纪》记载了秦始皇在其历代祖先所积蓄的力量的基础下,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了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强大国家的过程,这就可以肯定秦始皇的丰功伟绩; 当然,也有很多体现了秦始皇因为经验不足所犯下的错误;尤其是写秦始皇死后,秦始皇之子秦二世以许多非法的手段篡取权政,最后在区区两年多的时间里将秦王朝彻底葬送的悲惨教训。

这一篇主要讲解了秦始皇称帝后建立,实施的一系列制度与措施的片段,表现了秦始皇的雄才大略与恢弘气度。

司马迁笔下的秦始皇是将其作为一个因为缺少历史经验而招致失败的悲剧英雄来进行写作的。

我个人认为,如果秦始皇吸取前代商纣王和夏桀王的失败经验,也许秦朝可以是一个复兴文化的朝代,可与唐朝相提并论,假如秦始皇不是一位暴君的话,可能会使国泰民安,因为毕竟六国都是秦始皇所打垮的,所以如果有人想谋权篡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或许国泰民安之后就没人想到谋权篡位了。

像清朝时,慈禧太后篡位之前那样,天下大和,虽然仍有一些不安定因素,但是毕竟只是小部分,家家欢乐,家家太平。

秦始皇的威严与神武是我们后人无不敬佩的,只是他的暴行让我们对他的有一些不好的印象,即使秦始皇的行为有种种的不对之处,但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他的评价还是肯定与赞扬的方面占大多数,尽管也对其有许多的批评与不满,但总体还是在称赞秦始皇。

秦始皇读后感【篇3】

跟着历史侦探去还原历史

机缘巧合之下,有幸拜读了李开元教授的这本书,收获挺大的,李教授尝试用侦探小说的手法,破解秦始皇身世中的诸多疑案,也算是异类的历史研究,我们读着读起来也会感觉很轻松有趣,就像在跟着福尔摩斯、波洛或者金田一断案一样。

作者用侦探小说的手法为读者呈现出一场精彩绝伦的历史推理,利用少量可用的史料及最近挖掘出土的文物上提供的信息,经过大胆合理的假设与想象,对两千多年前的秦始皇嬴政及其周围人们留下的千古疑案进行了推测。哪些千古疑案呢?其一生父之谜,其二假父与弟弟之谜,其三昌平君之谜,其四后宫之谜。在史料极其有限的基础之下,李教授认为历史学家应该具有“一分材料说十分话“的功夫,这个功夫就是多方联想与合理推测。在直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搜寻间接的旁证,运用联想和推测,上下内外关联,前后左右旁通,索隐探微,设问求解,将各种蛛丝马迹串联起来,最大限度地解析历史,揭示历史的真相。

通过阅读,我了解了始皇帝的生父并不是吕不韦,并且知道了为什么会有如此的谣言误传下来;了解了弟弟成蟜的生平及其为何会发生反叛;了解了神秘莫测的昌平君的真实身份及生平,楚国王子与秦昭襄王之女的孩子,也是嬴政的表叔;了解了嬴政的楚国皇后以及扶苏、胡亥的身世背景………

《史记》是一部伟大的纪传体通史,但是《秦始皇本纪》这篇文章却留下了太多的疑案,李教授认为最主要的疏漏是对于秦国外戚势力的描述。秦楚之间几百年来互通婚姻,关系密切,到了秦惠文王的侧室就是史上有名的芈八子,而到了秦昭襄王时芈八子成了宣太后,把持朝政,弟弟魏冉有魏楚两重身份,同时身居丞相之职。到了秦始皇,养祖母华阳太后、昌平君是楚国势力,母亲赵姬、吕不韦及嫪毐是赵国势力,而夏太后、韩太后及弟弟成蟜是韩国势力。13岁亲政的嬴政周围有三股强大的外戚势力,压力可想而知………

史书对于秦国外戚介绍的疏漏导致我们对于这段历史的认知有很大的缺失。李教授的这一番历史推理为我们还原了许多历史事件并对一些时间进行了合理推测及解释,同时也为我们了解研究那段历史提供了新的思路与视角。

当然千古一帝秦始皇生前身后的谜团仍然数不胜数,期待李教授接下来新的历史推理成果。

秦始皇读后感【篇4】

4“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中国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为楚霸王项羽留下了一首又一首悲壮诗篇。

项羽,名籍,字羽。是与孙武,韩信等人齐名的顶级名将之一。古人评价到“羽之神勇,千古无二”,其性情锐志霸猛,勇武气概千古无匹。他的豪爽性情在历史的长河中散发着独特的光辉。

但是也有人说项羽太过妇人之仁,兴趣行事过于天真。但我认为着正是项王性情的具体体现。他如此的有爱有恨,有仁有义,才有了他与虞姬凄美而又深切的爱情故事,才有乌江自刎的悲壮情节,经历战争无数,最终顿悟“楚汉相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所以毅然放弃了征战。

项羽的性格的深层蕴含着对人性伦理的深刻关怀。其中著名的典故鸿门宴就是项羽人性伦理的最好体现。从深处看鸿门宴,它其实就是一场荣誉,权利和人性伦理的激烈斗争。而最终项羽遵从了他内心人性的选择,虽然这导致了他最后在权利斗争中的失败,但在人性上看,项羽一直都是赢家。他的内心,一直都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可悲的是他这一代性情中人出生在了那个不太讲人性的战争时代。他的出生便注定了悲剧的发生,当然,缺乏政治远见,刚愎自用,迷信武力也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性格的缺陷,时代的境况。最终使其陨落。有了乌江自刎的悲剧,自刎的前一刻他曾到“此天亡我也,非战之罪也。”

项王的悲剧不禁引发其我们对人性的深思。我们应不断的汲取他人性格的优点,避其缺点。才能在不断了历史进程中,渐成躯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在当下的时代里存活下来。

秦始皇读后感【篇5】

在看完《百家讲坛》之后寻得这部剧结合着看,总体值得推荐。

1、总体是符合历史的,并且多处引用了史记上的记载;

2、人物形象塑造的很不错,秦始皇的精明、睿智、果断、霸气;李斯的唯唯诺诺、明哲保身、学富五车;赵高的奴性、溜须拍马、狐假虎威;华阳夫人的巾帼英雄本质,表现得都很细致入微;

3、剧中对秦始皇、公司扶苏等人是做了美化的。并且为了让剧丰满,更生动的体现历史人物的性格,更人性化的解释秦始皇的各种历史谜团,剧中虚设了多个角色,如黎姜,敏代,绿娘,二更三更,嬴成等;

4、不过剧中也有很多细节有误导观众之嫌,坑儒并非坑儒士,而是坑术士方士;公子扶苏也没有这么英明的了解到赵高李斯的谋反,而是掩面大哭,不顾蒙恬的劝阻自我了断;秦始皇第五次巡游的原因;范於期叛逃的原因,并且他叛逃之前并不是这个名字;吕不韦之死是由于嬴政没错,但并不是嬴政直接赐的毒酒,最大的误导:秦始皇身世之谜,本剧明确表明嬴政是吕不韦之子,但历史真相是什么,各有说辞。

秦始皇读后感【篇6】

公元前2xx,秦灭齐后,秦王嬴政终于实现了他统一的霸业,并称帝。关于嬴政为什么能统一六国,我倒是想来分析一二。

我觉得秦国的统一有一半是因为秦国的实力和计策,无论是秦始皇自己,还是李斯、王翦、王奔、李信与内史腾等大臣名将,他们的努力都保障了秦国统一的顺利进行。此外,还有另一半是六国自身的原因。其一,六国迟迟没有联合对抗秦国。其二,六国君主大多无能,近佞官远忠臣,导致敌人乘虚而入。此时,无论是六国的神灵为自己的错误多么后悔都改变不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事实了。

秦朝,以它曾经的辉煌告之了世界:在中国的大地上曾经有这么一批人,他们以顽强不懈的野心最终缔造出令人仰视的大成就。秦朝,也以它巨大的影响力告诉了世界:这种毫不畏惧、奋力拼搏的野性从未在中国的大地上消逝,它根植在每

秦始皇读后感【篇7】

1在中国历史中,项羽无疑是个传奇人物。他没有尺寸的封地作为根基,硬是凭借自己的勇猛善战,不出三年,就灭亡了秦朝。虽然最后天下还是落入刘邦手中,项羽的这份伟业也是“近古以来未尝有也”。根据太史公描述的项羽的事迹,他的成功与失败可以从中找到原因。

成功首先需要的是建立目标。项羽小的时候,便有雄心壮志。他不学写字不学剑法,认为“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他看到秦始皇出游,不假思索地就说出“彼可取而代也”。项羽的霸气是与生俱来的,他从小就有一统天下的志向,这也是他东征西伐、所向披靡的动力。

要打胜仗光靠雄心壮志是远远不够的,项羽的勇猛果敢、坚决果断是他成功的另一大原因。当面对强大的秦军时,项羽做出了惊人的破釜沉舟的举动,不给自己和士兵们留后路,于是楚军无不以一当十,最终大破秦军。当楚汉久久相持时,项羽对刘邦发出挑战,项羽派出的壮士都被刘邦的神射手射死,但当西楚霸王亲身上阵时,神射手被吓得目不敢视,手不敢发。当四面楚歌,项羽已注定失败时,他痛痛快快的打了最后一仗,他的队伍杀死了近百个汉兵只损伤了两名自己人,他自己一个单枪匹马地就杀了数百个汉军。如此的英勇与霸气,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拥有这样的先天条件,也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

然而,虽然他曾轰轰烈烈,曾所向披靡,最终也败在了刘邦手下。这样的结果也是有迹可循的。

骄傲自大是项羽显著的性格特点,也是他的致命弱点。鸿门宴中,项羽不听范增的再三劝说,不肯杀死刘邦,轻视了刘邦对自己的威胁,最后吃下了自己种的苦果。占领了咸阳后,他不听劝说,没有借助咸阳地势得天独厚的条件来建都称霸,非要回到楚国,放逐义帝自立为王,分封领地时又没有公平公正,这样也难怪王侯们会背叛他。太史公也评论道:项羽夸耀自己的战功,只知道一意孤行而不吸取古代的经验教训,只想着成为一代霸王,只想着用武力征伐经营天下,结果五年的时间,国灭人亡。相比之下,刘邦就谦卑宽厚得多。郦食去劝说刘邦时,刘邦因为自己一开始的傲慢而赔礼道歉,后来获得了郦食的帮助。对待张良、樊哙等忠臣,刘邦虚心听取他们的谋略,凡事征求他们意见。刘邦也说,重用了贤臣是自己得天下的原因,而项羽只有一个范增还不能用,所以最后被自己打败。

在《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一句话:“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定者贵顺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打仗需要的是武力制胜,这是项羽所擅长的。然而治理国家就得讲究顺应民心了,秦朝灭亡的这一个教训,项羽却没有吸取借鉴。秦国的降兵军心动摇时,项羽当晚就把他们二十几万人统统活埋;他占领咸阳后,大肆烧杀掳掠;项羽称霸后讨伐叛乱的齐、赵国两国时,一路上铲平城墙,烧毁房屋,对于一切降兵统统活埋。对于所占领的地区,项羽大开杀戒,用屠杀的方式来占领城池,这样的做法是不可能得民心的,反而会引起百姓的极大恐惧从而孤注一掷地反抗。再对比一下刘邦的做法,在项羽死后,楚国纷纷投降,只有曲阜拒不投降。刘邦曾想发兵把它夷平,但想到曲阜的军民这样做是出于守礼仪,为主死节,便派人拿着项羽的头给曲阜人看,最终使他们投降。对于项家的人,刘邦也不杀,甚至分封了几位对自己有功的项家人。

楚汉争霸一直是中华历史中一页引人注目的篇章,通过太史公的记录,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很多关于这两位英雄人物的事迹,领略他们争夺天下时的风范。依我看来,项羽的作战能力强于刘邦,但是综合其他方面,胜利的天平还是倾向于刘邦。在太史公的笔下,重现了一位英勇威猛、有血有肉的西楚霸王,重现了一位悲剧英雄,他有无与伦比的霸气,也会错失良机、误信他人。历史选择了刘邦,但也没有忘记项羽,这样一位特点鲜明的人物将永存于中华民族的记忆中。

秦始皇读后感【篇8】

《秦始皇》六部十一卷到今天就正式全部看完了。在看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感触,感想,也在微博上一一进行了阐述。原想,在全部完结后,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以表达我对此书的赞叹以及大秦文明的敬仰。然,此时此刻,回首大秦一部部大事件,一件件大手笔,一代代惕厉奋发、坚强刚毅的君臣股肱,我却不知自己该说什么了。

古语曰:读史以明志。老公说,读书贵在指导生活。将阅读大秦帝国的总结落脚于此两点,于作者,于历史而言,是小了。然,于我,于老公,于我们这个小家来讲,是实实在在的被激励了。大秦历代君臣之坚强刚毅、惕厉奋发、宵衣旰食、精诚一心、极心无二虑的为人为政作风,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我们努力奋进……

性格决定命运。这也是阅读《大秦帝国》诸多历史人物之后最深彻的感悟之一。纵观历史,唏嘘不已。真可谓“成也性格,败也性格。荣也性格,辱也性格也。”让我们更加重视对自己性格的反思磨砺及培养。唯“坚强刚毅、惕厉奋发”方能“博大深远,震古烁今。”诚哉斯言也。国运、命运无不如斯。

曾和老公说过,《大秦帝国》值得一读再读,每读常新。我会至少再读三遍的。的确,《大秦帝国》是我近年来读到的难得的历史小说。拘于我现在的阅历,可能很多观点理解的还不到位。然随阅历的增长,再来重读此书,见解收获会更多吧。

因整部书阅读期间,适逢孕期。刘岸开玩笑说:你们家宝宝长大必然了得。胎教都是《大秦帝国》之煌煌巨著。揶揄而笑。但我是希望贝贝在肚子里可以感受我阅读此书时候的感受的。黑色裂变的崛起,国命纵横的跌宕,金戈铁马的骊歌,阳谋春秋的智慧,铁血文明的辉煌,帝国烽烟的悲歌。一部史书,250年大秦史。几多光焰,几多灿烂。无极之外,复无极也。其文明之辉煌,其人才之济济,若星汉灿烂,无出其外也。大哉,大秦帝国。

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伟大的秦帝国骤然消失于历史的天宇,然大秦文明不朽。

成语实实在在:真实,不夸张,现实存在的。如:邓小平《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就是说,我们的工作要扎实,效果要实实在在。”又如:我们需要实实在在干活的人。

秦始皇读后感【篇9】

《重新发现秦始皇》读后感600字:

《秦迷》,又叫《重新发现秦始皇》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秦始皇一生的谜团,包括秦始皇的父亲真的是秦王还是吕不韦,秦始皇的母亲、舅舅又是什么情况,秦始皇的小儿子为何受宠,又为何叛变投敌,这一切为何司马迁记下来的并不清楚,到底是司马迁不清楚还是有意隐瞒。这一本书运用了推理的方式,从历史侦探的角度写出了历史上真实的秦始皇。

“都是司马迁惹的祸?”这是本书中最大的疑问句,也是这一本书中最大的疑点。作者发现了一些很有趣的地方,只是有时候这些地方很难发现,因为历史中最著名的一本书:《史记》写的并不清楚,就比如说秦始皇的父亲这一点吧,司马迁写的是自相矛盾,一会说秦始皇是正统,一会又说是私生子,让人不明不白。但是,《史记》中很多地方都让人能看出破绽,展现出真正的历史。《秦迷》这本书正是让我知道了真正的历史,得到了:秦始皇的父亲正是正统的答案。

从参考文书,到挖掘历史;从推力证实,到得到历史,《秦迷》这本书并没有什么套路,也没有什么假借,仅仅只是用历史的痕迹,推理出最接近历史的答案。“我或许不能给你真正的历史,但我能给你一个最接近历史的答案。”本书吸引人的地方就只有两个:第一,推理的手法;第二,最接近历史的答案。

历史终究是已经过去了的没有任何人能够复制,但是,历史终归有蛛丝马迹,让人去寻找答案。

秦始皇读后感【篇10】

历史中有很多很多的朝代,我最最了解的是两个短命王朝秦朝与隋朝.这里面有两大明君秦始皇和隋文帝.下面我就来说说他们俩.

秦始皇,名嬴政,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他发明了皇帝一词,还统一了全中国.秦始皇还规定:称他自己叫始皇帝,子子孙孙以数目来记,称二世、三世不准使用庙号和谥号.秦始皇在在位十多年里,当了几年的明君,在公元前2xx焚书坑儒,以后的几年,他更加残暴,在活着的时候,他命人修筑长城和他的陵墓,还在公元前2xx,让秦将蒙恬带兵北击匈奴.有一次,天上掉下一块陨石,老百姓在上面刻上了七个大字:始皇帝死而地分,表示对他的怨恨.第二年(公元前2xx),秦始皇死,由秦二世胡亥即位,这个秦二世是个傀儡皇帝,政权握在宦官赵高手里.在秦二世元年七月(公元前2xx7月),陈胜和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爆发了大泽乡起义.公元前2xx,刘邦和项羽响应陈胜和吴广,灭掉了秦朝,秦朝只经历了xx(公元前2xx公元前2xx)就灭亡了.

隋文帝,姓杨名坚,在公元581年,迫使年幼的周静帝让位,自己做了皇帝,建立了隋朝.开皇九年(589年),隋文帝派兵灭掉了南朝最后一个王朝陈,统一了全国,结束了东晋以来长期分裂的局面.隋文帝除了治理国家好,还对老百姓很关心,6xx,隋文帝死,他的儿子杨广即位,他就是隋炀帝.隋炀帝是一个著名的暴君,天天都出去游玩,留在京城的时间总共加起来不足一年,在6xx爆发了瓦岗起义,6xx,唐高祖李渊太原起兵反隋,隋炀帝在6xx在江都被杀,隋朝灭亡.隋朝也只经历了38年(公元581年公元6xx)就灭亡了.

除了秦朝和隋朝,历史上还有一个短命王朝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总共经历了90年.公元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灭南宋,统一了全国,1368年,元顺帝被明太祖朱元璋领导的义军赶出中原地区,元朝灭亡.

秦始皇读后感【篇11】

这个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秦始皇》。这本书出自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

赢政是中国历第一个称自己为皇帝的人。他十三岁继承秦国王位,二十二岁亲理朝政,三十九岁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他虽然有着巨大的丰功伟绩,可是他也有着残暴的一面。

每当他消灭一个诸侯国,就让百姓们用自己脆弱的双手把这个国家的宫殿一模一样地再建。在修建过程中,如果出错一小步,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他为统一政治与字体,就把春秋时期的书籍全部焚烧,还规定:如果再写这些书,轻则死刑,重则满门抄斩。

在中国,最的建筑当属万里长城。万里长城,这样的宏伟,想像一下,当时人们没有机器,只有双手,而且那些墙砖沉重而又结实,人们一步步地运上去,累死了多少人。这样的建筑可以说是用鲜血凝结成的,因此很多人为此而造**。而我觉得:这样是值得的,虽然累死了很多人,但却给后世换来了千百年的太平。

秦始皇虽是个暴君,但他也有许多过人之处。我们看人不能只从单方面看,要全面客观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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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系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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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1)

当我问每个孩子你们有家的时候吗,他们都会说有,但是家的概念并不光有房子就够的家要有温暖,而不是一座孤零零的空房子,只有自己在里面,那并不是自己的家,那只能算个房子。

为什么有的人纵使家财万贯,也感觉不到快乐呢?因为他缺少温暖,缺少家的温暖。那为什么有的人即使再穷,每天也依旧很快乐呢?那是因为他有家的温暖,所以说,有家真好。

像我,我就有一个家,即使父母感情不合,但他们对我都很好。虽然父亲有时严厉,担负起会让我认为他就是这个假的顶梁柱。而目前则是慈祥的,她像一把伞小心翼翼保护着我,害怕我收到了伤害。母亲有着圣徒一般的胸怀,即使我肆无忌惮地在她的怀抱里撒野,她也只是温情的看着我。

有家的地方就是最好的地方,因为它一直是你永远温情不变的港湾,他永远张开臂膀欢迎你回来。

有的孩子 总是讨厌母亲的唠叨,父亲的严厉,认为父母只是我的负担。父亲对我们严厉,母亲对我们唠叨只是因为他们还年轻,能够对我们这样。但如果都走了后,你就会后悔,为什么没有好珍惜父母的关怀,当你想回到以前时,你会发现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再也感受不到父母的关怀了,你会发现,有家真好:它像一缕和煦的阳光,温暖了你的心窝;像夏日的雨水,滋润了你的心田。

请记住,有家真好,不要等待父母都逝去才体会到,请珍惜有家的光明。家是什么?家是一个坚固的小巢,你可以钻进去,享受家的温情。家是什么?家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你可以躲进去,享受家的呵护。家是什么?家事一颗苍翠的大树,你可以藏进去,享受家的温暖。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的。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照旧是九点起床,然后一直看电视到中午吃饭。中午,妈妈回来了,看见我正在看电视慵懒的样子,无奈地冲我吼道:“快去写作业去!”我不耐烦地愁了妈妈一眼,回到卧室装作写作业。

过了一会儿,我又死性不改,又偷偷溜出去玩了。正当徜徉在花海中的时候,一只大黄狗冲我叫了几声,将我硬生生的拉回现实中。我十分害怕,怯弱地看着那只大黄狗,便逃跑了。那只狗一只追着我,“汪汪”地叫着,好几次差点咬到我的裤角。我一路跑着回家了。

正当我庆幸是,走进家门,却只看到一张阴沉,即将发怒的脸一直盯着我。我不明所以想回卧室床上好好躺一躺是,爸爸喝住了我,我垂着头,像一只受了伤的小狗走在爸爸面前。我不知犯了什么错,爸爸竟准备打我。我眼睛紧闭着,等待暴风雨的来临我感受到了一股掌风,却没有听到响亮的“啪”的声音。我狐疑地看见父亲的手被妈妈拦住了。

妈妈嘶着沙哑的嗓子说:“算了吧,她——还小。”爸爸无奈地收回了胳膊。我“哇”地一声哭了,却也不知为何。我冲到妈妈的怀抱里,紧紧地抱住妈妈。敏感的我感受到了温暖,却夹杂一丝丝冰凉,我去不管那么多了。在我看来,妈妈的怀抱就是温暖,就是家。

在学校里,我不开心时,总想找一个人抱一会儿,却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家就是我的一切,有家真好。每个人都会有家,每个人出了门在外都会想家,每个人都会牵挂家中的亲人。我也不列外,我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记得那一次我独自回家,车上没有什么人我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忍不住叹息了,天色已晚,而我却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不久便体力缺乏,但是我还离家有一段路的距离,我踉踉跄跄地走着,我看到一缕灯光,我确信那就是家里散发出的灯光,但是我走过去的时候,自信心被事实给击溃了,我不想再走了,但是,不走又不行,无奈的我便踏上了征程。这一次我的肚子便又大吵起来,我还哪有什么东西让它工作啊!不久我坐在一块石头上,那石头有些小了,使我坐在比站着还累。

我的脚像是被固定起来了,想迈出一步都艰难无比,再说了我还有一段距离,我不想再走了,再走下去我就要崩溃了。我随手一掏,掏出了一包零食,掏出之后没想太多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虽然补充了一点能量但是我要回家这一点能量是远远不够的。我刚才一直在边走边吃,发现我就快到家了。

到家之后我发现母亲还没睡觉,我进去后母亲瞧见我这副狼狈的样,就知道我已经饿了,便让我坐在沙发上等着。我等了一会后看到母亲端出一盘饺子和一碟醋放在我面前对我说“快吃吧”。吃好后,母亲又问“你吃好了吗”我说“吃好了”亲看见我的衣服上破了个大洞,便又让我把这样的衣服脱下来,我脱下来了,母亲已拿出针线盒,母亲仔细的把我的衣服补好了。我穿上后,心里顿时涌出了一股暖流。

我领悟到一个道理“家永远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家真好。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2)

欧阳山的《三家巷》是带着南国氤氲的人物传奇,表现民间生活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益激化的状态下发生分-裂的作品。作品描写代大革命时期,由于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广州一批青年人选择了不同人生道路。

关于不同阶级和阶层的青年在革命年代分道扬镳并不是《三家巷》的独创,《青春之歌》等小说也有描写,而且鲁迅在历史上早已有言:“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对于青年,我敬重之不暇……然而后来我明白我倒是错了。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后来便时常用了怀疑的眼光去看青年,不再无条件的敬畏了。“小说主人公周炳出身于三家巷铁匠的家庭,当时三家巷的人虽有贫富悬殊,但对于贫富不同的人分属不同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是阶级斗争,那里的人们、特别是青年却几乎浑然不觉。

三家巷里陈家的大儿子陈文雄、周家的二儿子周榕、何家大儿子何守仁、陈家的大女婿张子豪和他们的同学李民魁参加完毕业典礼的那个晚上回到三家巷一起讨论国家大事和个人的前程,最后换帖盟誓:从此相互提携,为国家富强奋斗。这个时候,陈文雄和周家的大女儿周泉冲破了世俗束缚追求自由恋爱,周溶也和陈家二女儿陈文娣也相互爱慕,他们的前程一片光明,“整个世界仿佛都是他们的”。他们的这一举动,也深深地感染了在一旁观看的周炳。周炳是周家的小儿子,长得英俊而健壮,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从小一事无成:念书没有兴趣,做学徒闯祸打伤人,给地主家当长工偷米被赶出来,甚至连给有钱人当干儿子做阔少爷也因揭发家丑被赶出门。但是这些事情却恰恰说明了周炳善良、忠厚、聪明、勇敢而富有正气。他不喜欢读书是因为老师教的课陈旧迂腐,打人是因为恶少调戏他的表姐区桃,偷地主家的米拿来接济善良而穷困的胡家,揭发陈家的丑闻更是因为善良和正直而被人利用。在经过一番曲折之后,周炳重返学校上学,几年之后升入高中陈维学生会的游艺部长,并在学校举行恳亲会的演出中与表姐区桃合演《孔雀东南飞》,演绎焦仲卿和刘兰芝动人的爱情,感动了所有观众。周炳和区桃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演完《孔雀东南飞》之后更是被人们认为天生的一对。但是好景不长,不久以后爆发了省港大罢 工,广州的工人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罢 工。周炳和区桃也加入了罢 工的行列,欧桃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死在了帝国主义的枪下。周炳对区桃的死心痛不已,大病了一场之后决心打-倒帝国主义为区桃报仇,再次加入轰轰烈烈的罢 工运动。并参加了省港工人运输队支援北伐。

但是不久以后,陈文雄背叛了罢 工工人,作为广州工人代表单方面退出罢 工换取了一个经理的位置,何守仁也买了一个科长的职位,往日的换帖兄弟开始分化,周榕和陈文娣之间的爱情也开始破裂,但周炳和陈文婷之间感情却更加深厚。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爆发后周炳、周榕和周金三兄弟外出避难,程文娣却在此时嫁给了何守仁。周炳冒险给陈文婷写信约她见面,陈文婷没有按照信上的内容赴约反而把信交给了陈万利和何守仁,陈何两人正像出卖了周家三兄弟,导致周金被捕遭到杀害。而不久以后陈文婷也背叛了她和周炳的爱情嫁给了陈文雄的同学宋以廉,周炳在一次又一次的沉痛打击中更坚定了打-倒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决心,并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共产主义才是救国的真理。周炳开始参与共产党的活动,接着参加了张太雷等人领导的广州起义,在起义中周炳英勇作战得到了张太雷的表扬,但是由于反动派的出卖张太雷被暗杀,革命陷入危机。在后来发动派围攻广州的战役中周炳等人顽强抵抗但还是寡不敌众以失败告终。

作品结尾,周炳告别了三家巷,远去上海寻求革命,他面对海洋高喊:“再见了,可爱的家乡!”由“家乡”一词勾起的相关记忆,是小说给人印象至深的南方小巷带有地域风俗的生活故事,其中家族、亲情和青年之间的友谊、爱情,共同交织为最动人的一幕。在这里,个人生活经历显然是小说着意描写的内容,但革命时代的历史线索依旧是小说叙述的基本框架,当三家巷的青年不得不告别生活中最为温馨的一幕,这未尝不是青春与“初恋”的悲剧,但这种不得不告别旧日自我的人生悲剧,更为有力地说明革命风暴降临的必然性,正如它已经席卷到传统生活的各个角落,包括周炳的家乡三家巷,这片凝聚着以往想象的氤氲浪漫之地。这是三家巷青年过去生活的结束,也是他们和历史一起踏上新旅程的开始。由此,历史在个人命运的折射下,显得更为摇曳多姿。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3)

《傅雷家书》这本书是我读过所有书中最真实,最能体现父母深情,苦心的一本书。从最开始的致歉,到后来的无论是生活上的琐事,还是艺术的指导,这位父亲无不表现出对孩子无微不至的爱。他放心不下远在千里之外儿子的每一个消息。但对于我来说,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傅雷教给孩子,同时也是教给我们大家的: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和掌声簇拥时,仍得保持谦卑。不畏惧孤独,勇攀艺术的高峰。以及他说:赤子是不知道孤独的,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是啊,只有内心丰富的人,对所有事情都充满热衷的人,才会真正孤独。这个父亲就像朋友一样,每次都会在儿子大起大落时告诫他些至真道理,我认为这是他给予孩子的,给予我们的最大的财富。

我收获最大的还是肖老师给我们上课。

肖老师的课开场了,很自然,让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他的课让我更深层次地了解了傅雷这位伟大的父亲,了解了他对孩子的细心,耐心和苦心,而傅雷就像所有父亲的缩影一样。肖老师在课上提到傅雷不仅在生活中帮到儿子傅聪许多,在艺术上傅雷更像位知心的艺术讨论者在面对儿子,同时也给儿子许多启示。肖老师细微的讲解,似是能将我们拉进书中畅游,身临奇境一般感受了书中的氛围。上完这堂课,更增加了我对傅雷的了解,增加了对肖老师的敬佩。在课上,我学到了很多,我庆幸我能听到肖老师的课!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4)

在《家》出版的那个年代,它的任务就是向整个旧社会扬起反抗的剑。而今天,按巴金爷爷的话:“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任务,让读者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现在重新拜读这部作品,为的是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毕竟它就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

时间冲走浮华与喧噪,沉淀下来的才是时代的精华。我从时间长河的沉沙中捞起这本《家》细细尝味。也许在当今充斥着名利,竞争激烈的社会,《家》的意义与帮助不大,但我也只能在这里才找到那个年代纯纯的革命情怀。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5)

我是在感恩节活动中加入妈妈+大V店的。初次体验,我在店里购买了三本精装绘本,《九色鹿》、《朱家故事》和《云朵面包》。其中《九色鹿》是我喜欢的,《朱家故事》是要忽悠娃爸和娃娃们的,《云朵面包》是为了用红包而拼单的。

从快递小哥手上接过书籍,满满的全是惊喜。粉色的包装,温馨而别致,上面印着:做更好的妈妈,正切合了我加入大V店的目的。是的,每一个走进来的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做更好的妈妈!打开箱子,绘本书的防震和包装都很细致、精美,把三本书捧着手里,沉甸甸的感觉很满足!这三本书的所传递的内容也完全超出我的预期!

第一个拆开书籍,迫不及待读起来的那个人,竟然是外婆!外婆一向不太支持我买这么多昂贵的图画书,她的理由是孩子根本看不懂,对牛弹琴!但是现在外婆却要一睹为快。她一口气读完了三本书,脸上洋溢着笑容,虽然没说一句话,但是我看得出,外婆也已经爱上了这些绘本。是呢,这种老少皆宜的书籍谁都不忍心拒绝!现在我完全可以把外婆列为家庭亲子阅读计划的主力军了。

第二个对这些书表示好奇的是爸爸。平时他对亲子阅读不排斥,但似乎一直没有用心参与进来。我随手把《朱家故事》递给他,这本书对他最合适。我悄悄的观察他,看到他认真的阅读完这本书,眼睛里闪耀着光芒!直到昨天晚上,我在给女儿洗澡的时候,她跟我说:“妈妈,爸爸讲的故事越来越好听了!”,结合这两天爸爸积极主动帮我带娃的种种表现,我知道,《朱家故事》教育爸爸的目的达到了!

第三个喜欢这些书的就是女儿了!对于这些书,她爱不释手,不停的让我给她读,即使到了吃饭的点,不管外婆怎么在餐厅呼喊,她就是拉着我不放,带着哭腔央求道:“妈妈,把《朱家故事》再讲一遍吧!讲完我就去吃饭!”。

今天早上,女儿在客厅找我,当她看到我在整理床铺时,她突然很不好意思起来,羞涩的走到我跟前:“妈妈,我现在还小,个子才这么高,没法帮你叠被子。”“哦!是吗?!”,我假装不在意,“妈妈,要不你教我吧!我在幼儿园学过叠衣服,我帮你叠衣服吧!”,我随手给了她几件衣服。看吧,《朱家故事》教育女儿的目的也达到了。

已经忘记第一次接触儿童绘本书是什么时候,但可以确定的是,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深深的爱上她了!精美的图画,厚重的质感,让我对她爱不释手。她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感谢孩子!感谢绘本书!让我的家庭亲子阅读生活充满无限乐趣!

《朱家故事》主要内容:

80年代初期的北京,电视还没有普及到每一个家庭。许多孩子聚集在有电视的人家惊奇地观看黑白的移动影像,这是那时候的孩子们偶尔才能享受的特别待遇。在那个缺乏具体影像的年代,小喇叭广播填充了孩子们大把的空闲时间。广播里讲故事的声音引导着孩子们在幻想的梦境中徜徉。故事中的每一个形象都是千变万化的。孩子们在自己的心里面,为每一个形象描画着不同的脸谱,故事中出现的任何场景都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可以对号入座的对象。“嗒嘀嗒哒嘀——”的音乐声至今依然在很多人的记忆深处回响。

但是电视推进的速度,大大地出乎了我们的意外。孙悟空的脸一夜之间,在孩子们的心中被定格成一个五颜六色的桃子形;机器猫蓝色滚圆的身子简化了孩子们眼中形状各异的线条;奥特曼机械挥动的手臂变成了孩子们嬉笑打闹时整齐划一的程式化动作。孩子们在电视机前不肯挪动的身影让越来越多的家长担忧起来。

可是我相信,在任何一个年代,孩子们都拥有幻想的能力,因为那是他们的天性。重要的是成年的我们能否像当年的小喇叭广播一样,给他们一个适时的引导,提供一个放飞想象的空间。

安东尼·布朗就是这样一位引导孩子展开想象的高手。有很多大人看安东尼·布朗的书,觉得那些超现实主义的画面有些匪夷所思,担心孩子们会看不懂。可是我们可曾意识到:长大的我们过于清楚地看着现实中的真相。童年的我们所看到的场景,不恰恰与安东尼·布朗的超现实画面不谋而合吗?记忆中平板长方、挂着白色蚊帐的大床就是精雕细刻的舞台;一条毛毛的大枕巾裹在腰上,就变成了孙悟空的虎皮裙;一支筷子上系几根毛线,垂下几条穗子就变成古代美人头上斜插的凤簪……在孩子们的眼中,任何一样东西都会因孩子心中的所思所想,不断地随机而变。

当很多家长苦恼于自己的孩子过多地流连在电视机前的时候,不妨和他们一起读一读安东尼·布朗的图画书,他运用超级写实的绘画技巧将图画中的每一个场景、每一样物品都描画得细致入微,栩栩如生,真实到完全不输于电视画面所能表现的程度,让孩子们如身临其境般地看到故事的发展。他又将超现实的手法润物无声地运用在图画书的创作中,呈现给孩子们一幅幅梦境般的画面。奇思妙想的变化潜藏在画面的各个角落,无声地将故事娓娓道来,代替了文字的讲述。画面中所描画的情节准确而又有所保留,引导孩子们从画中所描绘的情节联想到更多不同的变化。比电视更具有吸引力的是,图画书的画面是永恒实在的,当孩子们一遍一遍地翻阅图画书时,他们可能会有不同的新发现。

对于充满想象力的孩子来说,安东尼·布朗的作品对他们有着莫大的启发和鼓励。在幼儿园或者学校里工作的老师们可能有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小朋友在画画的时候表现出抗拒或者没有兴趣,他们会说:“我不会画。”或者“我画不像,不知道画什么”。

读书有感读后感合集(7篇)


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范文,在平时多阅读优秀的范文是一种积累,阅读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容易渡过独处的时间。对于一些人来说,多看一些范文能增进知识,你知道怎么写优秀范文吗?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读书有感读后感合集(7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1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2

我非常喜欢苏东坡这个文学大家,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诗词作品让我陶醉其中,更重要的是这位大文豪身处高位却一直心系百姓,屡屡被陷害却并不抱怨,这种精神我们需要学习!

朝云临终所书,以这句话作为随感的开段最为恰当。苏轼一生跌宕起伏,年少时他神采奕奕,青年时他意气奋发,中年时他虽有失意坎坷但却实时放下执念,年迈之时他平和淡然。

通读全篇的《苏东坡传》受益匪浅,漫漫人生路,面对屡遭迫害的境遇,苏东坡却能够在乱世之中,日趋温和厚道,修正其身,崇德礼贤,多行善举。苏轼一生所想所书都在传递着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让我最为感动收获最多的也是这样一份在芸芸众生之间独善其身,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乐观的心境。他热爱生活与自然,在冲突与矛盾间寻找平衡,在过程中不断自我觉知。

读过《苏东坡传》后,我想我会将这份充实的内心放到生活之中,去真正体会人生的真谛。

b 最早喜欢苏东坡是因为他的诗文,看了林语堂著的《苏东坡传》后,为东坡完美的人格所倾倒,肃然起敬的同时又生爱慕之心,胸中涌动着一种激情,似奔腾汹涌的长江之水,继而化作一股向前的力量,启迪我的心灵,激励我奋发向上,这就是东坡千古不变的精神魅力吧!

苏东坡伟大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他完美的人格正源于他豁达乐观的积极人生态度。

他有一颗仁爱的赤子之心,对妻子东坡柔情似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缠绵凄婉,至死不渝的真情,让人动容,“惟有泪千行”。他和子由更是手足情深,两人在宦海中互相扶持,共同高歌,一曲《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道出了对弟弟的无尽思念,令所有写月的诗篇顿时黯然。

不仅对家人,东坡对朋友对百姓也是至真至诚,仁爱有加,甚至对他的政敌都能以直抱怨。正如他自己所言“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这是何等的胸襟和大度!所以他的朋友遍天下,快乐一直陪伴他。

东坡一生沉浮宦海,饱经忧患的拂逆,却仍保持天真淳朴,终生不渝。因为他生性倔强,又过于心直口快,加之才华过人,就得罪了许多奸佞小人,小人的龌龊就是见不得美好,诽谤诬陷永远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于是东坡屡遭贬谪、流放,甚至逮捕入,狱险些丧命。面对所有磨难,他仍不忧不惧,泰然处之。因为他身上具有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所以无所畏惧。

在黄州,在岭南,在海南岛,不管环境多么艰苦,他都能苦中作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在东坡种稻、植桑、种菜、养蚕,自给自足,劳苦之中亦自有其乐。“空疱煮寒菜,破灶烧湿苇”却也怡然自得。“酒足饭饱,倚于几上,白云左绕,清江右回,重门洞开,林峦岔入。”如此悠哉游哉,比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与洒脱,有过之而无不及。眼前皆美景,只因心中有艳阳!因此他得以实现从现实人生到艺术人生的转化,使他的坎坷境遇化作充满艺术审美情趣的人生,诗意的生活体现在他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创作中。这就是苏东坡,官身不由己,却能随遇而安,不怨天不由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好一个东坡,是真英雄自洒脱,是真名士自风流!

东坡的潇洒源于他心灵识见中儒释道混合的人生观。奉儒而不迂执,好道而不厌世,参禅而不虚妄,他入世而超世,超世而入世,乐天知命,执着人生。他高举儒家的大旗积极入世,实践着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美好愿望。不管在朝廷在地方还是被流放,他始终忧国忧民,心系百姓。疏浚盐道、修建西湖、稳定谷价、救济饥馑、建立医院等等,“虽千万人吾往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以他深得百姓爱戴。

身处乱世,他是无畏的勇者,犹如政坛风暴中的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他挺身而斗,谴责卑劣的政治手法,主张广开言路,废止青苗贷款法,他单枪匹马向朝廷之腐败无能进军,无情抨击官官相护的虐政,这是何等的胆识与气魄!东坡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他的谋国之忠,他的至刚大勇怎能不让人敬佩!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3

最近刚刚买了安妮的新书《清醒记》,在最短的时间把它看完,并且内心有许多触动。

我不知道自己内心是否也有阴暗的地带,因为众人眼中的安妮就是如此,灵魂里隐喻着颓废的美丽和不自知的惊动。而她的文字,在我看来,仿佛是从自己的血液流涌出来一般。带着原始的鲁莽。灵魂相通的语言,如利箭一般。在心里横冲直撞。觉着自己的心痛。

日一页页的大概就这么过去了。付出却未曾知道结果。不能求得别人的明了。也不得语言去表达。唯留沉静的心。像水一般静静流淌。没有回声。

时有浮澡,时有放纵。一样可以有清醒的内心。知道自己的无助和茫然,但仍是无能为力。

企求用什么样的语言。让你了解。不管是亲情,情,或是友情。我无法告诉你那些深隐于内心的情感。我心有感动。却只对你保持沉默。记得那一句话,一直记得,让自己无时无刻的明白苍凉的远方。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漂流是生命的本质。我们从这里流浪到那里,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然后在日里麻木不仁了。不懂过往,不懂珍惜。不懂离别。

我常常对自己说。如果不能拥抱。那么选择等待。可是却在害怕,也许有一天,我们都再也回不去了。

对日产生怀疑,不知道它的真实意义何在。是否它仅仅只是一声无始无终的流浪。记起曾经路过的人,我们曾那么接,那么真切的相。而现在却只身天涯。

不相信永远,因为不确定是否有明天的存在,生命原本就是一个巨大的未知。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带来不安全感。所以生命里的充诉企求。渴听陈奕迅的《十年》,这个男人是人群中如此普通的一个。也没有异于别人的优美噪音,但他却在这般平淡的情感里拥有了他的独特气息。他独自喃喃的唱,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的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沦为朋友。

我只是被这最后一句振动。情人最后沦为朋友。这种结局,似是有无尽的伤感。却又发觉自己对的.无力。

我仿佛听到记忆中的曼桢在《十八春》里幽幽的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失去了,再也无法拥抱。连双手都是这么寂寞。

安妮说,即使在深切的热里,我们仍是绝望。

也许因为那。已是过往。或者是痛得彻底。无法拥抱对方的灵魂。也许存在过的表像,但是我们的灵魂离得这么远,这么远。即使你说的话。刚刚还在耳边响起。

习惯冷漠,不轻易接近,不轻易付出。她说伤痛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最惨痛的伤总是难以拿来视人。只能找个无人的角落躲起来。

喜欢沉静的男。因为他的沉静只是因为他在思考。思考总是让一个人的内心丰盈。心思温柔。心中才会有流溢,才会值得被。

可是又他不能一味沉默,虽然有时候沉默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他得学会让人踏实。待人温和。最重要的是。他要确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等待更加不易。所以他要懂得珍惜和善待。

害怕一个男对感情的一味沉默。他不透露自己的喜好厌恶,也不告知的存在与否。更无从确定他下一刻的方向。他的沉默只能证明他思绪复繁或周旋。情感的无疾而终。

他是一个流浪中的男。也许他可以将一些琐碎对你公布。可是他不提及感情。他不说你。不要求你他。他只是把自己放在一个最轻松的位置。随意来去。如风,他也许自喻为萧洒。实则是一种巨大的无情。因为不想有束缚。却希望被关注护。他也许会带你到山花烂漫处。却不是为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里面有太多的索求,所以不自由。而他却是一个自由至上主义者。

我从不对遇见的人加以太多的评价。但是我相信自己的感觉。只需要几分钟的相处便知道那个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那一类。不喜欢同陌生人交谈。即使只是在网络。因为陌生加深了不信任感。不能彼此交付灵魂。语言失却情感依附。所以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在我生命里只会产生日久生情。也许自己是一个吝啬情感的人。不容易付出。如若付出。便希望自己能够坚持。

也许想要的,一直都只是彼岸的花朵。不可触及,只有盛开着想像的美丽眩目。

关于生命。

曾经学张玲写《我的天才梦》,张说,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

我写的却是。生命是一场繁花的梦,这梦因为空灵和眇然,有无限期盼。才觉美好的神圣。而梦的尽头,是否柳暗花明,我们唯有静默以待。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带着好奇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手斧男孩》首部曲。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探险故事,13岁男孩布莱恩,乘飞机到爸爸那里去过暑假。不幸遇到飞机失事,他被抛在杳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生存陷入了困境绝望、恐惧、饥饿、野兽出没最后他选择了勇敢,仅凭一把手斧独立生存了56天。我想如果换作是我,我肯定不行。

我和布莱恩差得太远了,我从小到大是家里的中心人物。一直在家人的关心和爱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所以我自理能力和面对困难的处理能力比较差,总觉得自己长不大。

我在学习上、国象上也经常会碰到困难,我选择了逃避和放弃,不敢勇敢面对。我连上课不专心、做作业马虎粗心、比赛输棋不自信等等,都不能克服,总是原谅自己。读这本书后,现在我觉得许多进步是在错误中学到的。

去年我的外婆、奶奶、妈妈先后生病,动了大手术。我心里很难过,很担心,觉得自己很不幸。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自怜自艾没有用,要勇敢面对。我要更懂事、更听话,学习上更加自觉和努力,要主动关心她们、照顾她们,帮她们做家务,做一个小男子汉。

《手斧男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面对困境要勇敢,要坚强,永不放弃,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5

每天碌碌于教室、办公室,常常觉得千头万绪,偶尔品尝一次完成任务的喜悦,没想到是外出听课。

记得有位同仁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在的语文教师不是缺少理论,而是缺少自己的思想,我对号入了座,这句话对我而言尤为适合!因为讲座我也听过一些,培训我也参加过一些,而事实上,我对理论知之甚少,更甭谈系统的了解了,多数时候只是充当了一个搬运工,从书上搬了出去而已,惭愧啊!

每次听完课后反思总是很多,虽然每位老师的课各具特色,风格不一,但很多地方在我们的平时教学中值得借鉴和学习。

11月25日的这次听课,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方面:其一,所有的老师都非常重视朗读,不论是学生朗读也好,还是老师范读也罢,都读得津津有味,有姿有彩,令大家叹为观止的是惠济一中王俊杰老师执教的《端午的鸭蛋》,以背诵名家的诗词引入本课!令在场学生老师很是佩服。其二,所有的老师上课都非常重视情感的激发,走入文本中去,和文本中的人物一起喜、一起哀,感同身受。这也让我知道:语文的教学离不开语言,离不开文字,不是有的大师已经说过学习语文就该“咬文嚼字”了吗?最近我又听了这样一句“要学好语文还须多情善感”,想想不无道理,人都是有感情的,课堂上只要能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热情,让他们与文本产生情感共鸣,想学不好语文都难!

“上一堂好课,不容易呀!老师可是需要经过层层的‘打磨’,才能达到醇香浓郁啊!”坐在我旁边的一位老前辈同行说,我在心底说,也许正是有了这层层的“打磨”,才有了这回味无穷的上课技巧,也才有教师的专业成长,“丑小鸭”才真正变成了“白天鹅”!

语文课应该是书声朗朗的,每堂课我都能感受到的就是朗朗的读书声。在此我要特别提一下南阳小学的孟晶老师,她执教的《颐和园》,课堂中,通过引读的形式,让学生去品读这篇文章,让学生从读中去体会文中蕴含的意义。遇到重点文段让学生逐句逐句的读,抓住重点词语和句子再让学生读。把学生和听课的老师都带进了诗情画意的境界之中。

是的,一堂好的语文课,首先学生读的时间就应该占有较大的比重,学生读正确读流利了,那么对文章就基本理解了。而我们的课堂中,总担心学生理解不了,老师的问和讲占用了大部分时间。课堂应该把大多时间让学生去读,读中去理解,读中去品味。

这几个讲课的老师读得很投入,读得很感人。我们可能与这些优秀的'老师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只要我们带着对语文教学的热爱,把这种感情带入到课堂中,带入到每次朗读中,我们的朗读同样精彩!我们的朗读同样能感染学生。用心用情教语文,才能教出语言文字的魅力,才能引领学生领悟到语言文字的感染力!

假如每一堂课结束时有一点时间,你能做什么?现实的课堂我们老师做得最多的,就是总结课堂教学内容,布置学生作业。我觉得我们教师更多的应该让学生在课堂被你调动起来的学习热情能维持下去,能唤起学生持续学习的动力,学生能以急切盼望的心态等待你的下一次上课。革命尚未成功,同仁们,且行且思,只要我们不断地去学习,去实践,相信语文教学的路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平坦!来吧,一起唱一曲心灵的牧歌!

举头擦把汗,低头接着干!一定须巧干哪!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6

今天我们学习了《永生的眼睛》一课。课文讲述了一家三代已经和准备为盲人捐献角膜的动人事迹,我们读了深受感动。

午后我们在老师的倡议下,决定用红领巾蒙住眼睛,感受一下盲人的生活。我在同伴的帮助下蒙住了眼睛。我突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无助和恐惧,就慌忙拉开红领巾,不敢再体验下去了。

我仅仅当了几分钟的盲人,就体会到了盲人那可怕的生活。那么盲人天天生活在这种可怕的黑暗中,该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呢?

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盲人的不幸,他们不管白天还是黑夜,眼前的颜色都是一种令人恐怖的黑色,不像我们看到的无颜六色。他们看不到祖国的大好河山,看不到自己亲人的面容……我也决定向文中的一家三代学习,离开人世的时候捐献自己的角膜,让更多的盲童重见光明。但我更想努力学习,将来用高超的医学技术让盲人的眼睛复明,愿天下盲人的眼睛恢复明亮。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7

善有好多种好处。《道德经》第八章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那里德善是好人意思,那里要求我们助人为乐,与人为善,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还我们天真纯洁之本色,显我们君子坦荡之气度!《道德经》第二十七章说“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意思是说好人施不好人的老师,不好人是好人的借鉴,因此光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要去影响,领导别人,同时也要从别人身上得到借鉴。做到“日三省尔而乎己”。善还要做到宽容不争。《道德经》第八章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意思是说处在大家都不愿一去的地方,所以与大道的特性接近。停居喜爱卑下之地,心灵喜欢深渊宁静。与人交往能够仁爱,说话能够讲信用。正物能够安治,做事能够贤能,行动能够适时。正是因为与世不争,所以就没有怨恨!这说明上善之人与世无争和普利万物的特性!《道德经》第十六章“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意思是说返归到本源叫做静,静下来叫做回到了性命,回到了性命叫做守常,明白守常叫做明。不明白守常就会盲动,盲动就会招致凶祸,明白守常才能包容,能包容才能公道,公道才合王道,王道才是天道,天道才是大道,大道才能永恒,终身不会出现困阻!这教育我们要静心,要宽容!

前面讲的都是指善要对别人好,其实善也要对自己好。道德经第十三章“故贵以身为天下,则能够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乃可托于天下”意思是说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比获得天下还重要的人,才能够把天下交给他;对自己的生命比对获得天下还爱惜的人,才能够把天下交给他。老子的意思用此刻比较流行的话解释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他要求我们学会一种养生之道!因此只有“心存善念才能领悟到什么是大道!善是贯穿于整部《道德经》的。里面关于善的句子还有很多。比如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又如第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恒善救人,故无弃人;恒善救物,故无弃物。”再如地四十九章“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第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等等。

我对《道德经》德第二点领悟是“处下无为成大德”。《道德经》第三十九章说“故贵必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是其以贱为本也?”意思是说贵要以贱为根本,高要以低为基础,因此王候自称“孤、寡、不谷”,这不正是以贱为本吗?孤的含义是孤立无助。寡的含义是寡德,道德不足,不称职。不谷是不善不好的意思。《道德经》第六十六章还说“江海所以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意思是说江海所以能成为百川归附的汇聚之所,是因为他们能处在百川的下位。所以能成为百川!这也是在要求我们要学会处下!《道德经》第七十一章“知不知,上;不知知,病。”意思是说已经有了知识,还以为没有知识,只是上等的有知。没有只是,还以为有了知识,这是有知的弊病。这也是在教我们要处下,要谦虚!

但处下并不是懦弱而是要做到外化内不化。所谓外化就是要与他人友好和睦相处,对他人谦和礼让,时时以比较低的姿态去应对生活。体此刻你能够为他人为社会改变和放下多少外在的东西!这就是外化。那什么是内不化呢?所谓的内不化就是指在如今纷繁复杂多变而又充满诸多诱惑的社会,你能持续多少内心的世界不变!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做人原则,价值观和人生理念,持续自己的本色永不变,从而到达内心的宁静与闲和,使自己能够遇事不忧,处变不惊,临危不乱,无故加之而不怒!进而使自己的内心将不会受外在事物的影响、触动和改变!这就是内不化!只有真正做到了内不化才能做到处下!

老子的另一个重要思想无为又该怎样理解呢?我认为老子的无为是“以无为之心处有为之事”。所谓的无为之心就是指对待事物不能看得太重,要淡泊名利不要被功名利禄所羁绊。以这样一种简单心态去做一些有所作为的大事!古之圣贤就是如此,他们都是以一种无为的心态去处事,但谁又能说老子、庄子、孔子无所作为呢?

老子第三章说“为无为,则无不为”意思是说用自然无为的方法去处事,就能无所不成。“无为”指的是不要去个性地提倡什么、鼓励什么,不去干任何能勾起欲望地事情。不是什么也不干,还是要“实其腹”,“强其骨”满足人们地要求,让人好好活着。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需,这些是还是要做的。古人云“能闲世之所忙者,能忙世人之所闲!”能够把世人所忙禄的事情节省下来,才能有时间去忙世人所清闲放下的事情!无为是有为的根,只有无为才会有有为。老子第十一章中说到“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杯子是空的,空才能载物,你才可能有水,有果汁,有蜜水。我们常人是常常只能看到有为,为了各种欲望不停地追逐,为名利不停去行有为之事。殊不知万物“以其终不自大,故能成其大”,大丈夫以有为为器,行无为之大道。有为就是名,是直接看的见的,而无为是道,好象是看不见的,但它却是确实客观存在的,而且深深的影响着、决定着我们的生活里的一切。

读《道德经》给我的感悟颇深,读之前我时常感慨“学业未成,事业未定;名不远扬,家不成立;待吾处者,烦劳甚忧。君子存,必,誉响四方,功成名就,流传千古!”那里表达的更是一种壮志未酬,追名逐利,重利轻别离的情怀!读完《道德经》之后,我的感慨有所改变“求学在外,忆往事南寻,虽为堂堂君子,难免痛苦流泪,欲拭无巾;久居在外,怎不叫人坏乡!忆亲人之语,无一不催人泪下;怀乡之山水,无一不触动心弦;念友人之助,无一不深为感动.”那里更多表现的是回到人最本质的“情”上去了!去感受那亲情,友情和大自然当中的情趣所带给人的简单与感动。体味亲情的滋润,去欣赏久违的风景,去呼吸阔别已久的空气!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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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1)

这个故事很真实,也很感人。我喜欢故事里艾莎的外婆,她虽然是一个很古怪,很疯狂的人,但她非常善良、有爱,而且她会为了艾莎跟全世界拼命。

我也非常喜欢艾莎和外婆的秘密王国――迷阿玛斯。在那里,讲故事最高尚的职业;货币是“想象”;图书馆不是图书馆,而是“银行”,每个故事都值一大笔钱。我一看到这儿,就向往起了那儿的生活。

可是不久后,艾莎的外婆因癌症去世。艾莎的外婆,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能就这样去世了?但是每一个人都有离开的一天,这点谁也无法否认。

艾莎的外婆还给艾莎留了一样任务――把她的道歉信交给邻居们。收信人甚至包括一只爱吃糖果的大狗。

我觉得这书里最棒的一句话就是“每个七岁的小孩都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而所有不同意的人搜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我不知道你们觉得这句话好不好,但我认为这句话非常非常榜,而外婆就是艾莎的.超级英雄,尽管她也有失去超能力的一天。

我妈妈也是像艾莎外婆一样的人,只是没那么古怪。不过我更希望我的外婆也能像艾莎的外婆一样,会大笑,会做梦,会与众不同!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2)

外婆说过的: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可外婆周围的人却因为这至深至爱的情感活在痛苦中。狼心因为失去妈妈变得孤独冷漠,只在黑夜里才有勇气出行;黑裙子女人因为失去儿子变得消沉落寞;莫德也因为儿子变成了一位内心惶恐无助只能每天给自己做"梦想"饼干的妈妈;爱莎也因为失去她的外婆而挣扎痛苦……它教会我们去爱。

外婆和爱莎组合的奇妙碰撞,以及外婆让爱莎去送道歉信的过程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才是发人深省的所在。外婆让爱莎去送信发现了解外面的世界,也通过信让爱莎和自己也和邻居和世界达成原谅和解。一直觉得有些女孩子甚至包括自己都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偷偷长大的。我们中的有些人或许在成长过程中逃避退缩隐藏自己;有些人用忙碌填满自己不至于太过缺失,却依然踽踽独行。爱莎是幸运的。成长路上或许荆棘满布,或许娇艳丛生,然而不管怎样,她都有她最爱的外婆给予她宠爱,出席了她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

外婆很少去做社会认为对的事情,也很少用金钱和名利去衡量一事的价值,她只听从自己的内心,就像关于密阿玛斯的童话中所讲的那种"内在之声"我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过对社会的形容:"这个城市就是一个星系的恒星,总有一大群的物质围着它转,你想逃都逃不开。多少人心累了,希望自己能歇一歇,可哪怕都心梗了,也不敢懈怠。"但外婆不,她从,都只是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无论是当初选择离家做一名战地医生,还是在从死神手里抢回的人足够挤满一个篮球场之后又决定回家做好一个外婆,她都只是听从了自己的内心。她从不畏惧社会与舆论的漩涡是否会把自己裹挟,而是始终按照自己的步调和心情旋转着。她从不取悦世界,她只取悦自己。

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知道"治愈"这事有谁能做的比外婆更好。生活琐碎、繁杂,我们把生命交给生活,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外婆教给爱莎也告诉我们,有时候,我们需要把生命还给自己,喜悦、无碍、自在,就像当初上天把生命的资本交给我们时一样。甚至,我们可以做一些"出格"的事,就像外婆说的:我们不得不做一些,不然就不是真正的人。

即使随着年龄增长变强大了,变坚硬了,变无所不能了,变不纯洁了,变不幻想了,变脚踏实地了,从少女变少妇了,从小伙子变秃头了,变成熟了,可在书中,外婆用自己的一生告诉爱莎也告诉了我们,生命可以不仅仅是这样,我们可以变得逐渐强大、坚韧、无所不能,也可以永远纯洁、永远充满幻想、永远激情万丈、永远热泪盈眶。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3)

身为还有十一门考试的医学狗,断断续续读完这本书。巴克曼给我们娓娓道来了很多充满神奇幻想又真实温暖人心,关于爱、原谅和守护的故事。

外婆和爱莎的秘密语言到底是什么语言?为什么爱莎和外婆的秘密王国叫密阿玛斯?为什么不眠大陆的计时单位要叫做永恒?为什么呜嘶可以吃巧克力?它究竟有多少年岁?

读完后有大概类似这样的疑问。然而我觉得这可能也并不重要,外婆和爱莎组合的奇妙碰撞,以及外婆让爱莎去送道歉信的过程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才是发人深省的所在。外婆让爱莎去送信发现了解外面的世界,也通过信让爱莎和自己也和邻居和世界达成原谅和解。

一直觉得有些女孩子甚至包括自己都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偷偷长大的。我们中的有些人或许在成长过程中逃避退缩隐藏自己;有些人用忙碌来填满自己不至于太过缺失,却依然踽踽独行。

爱莎是幸运的。成长路上或许荆棘满布,或许娇艳丛生,然而不管怎样,她都有她最爱的外婆给予她宠爱,出席了她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

爱莎是个早慧但是很让人心疼的女孩子,或许也是因为这样,七十七岁的外婆变成了七岁爱莎的超级英雄。外婆给爱莎创造了一个有“一万个童话永恒”那么久的秘密王国,教会了爱莎最重要的东西,保持一颗爱心,发现周围人的可爱并谅解他们,孤独与失落就会被善意洗刷替代掉。

外婆说过,死亡最强大的力量不在于它能让人死去,而在于让留下的人不想再活着。可外婆周围的人却因为这至深至爱的情感活在痛苦中。狼心因为失去妈妈变得孤独冷漠,只在黑夜里才有勇气出行;黑裙子女人因为失去儿子变得消沉落寞;莫德也因为儿子变成了一位内心惶恐无助只能每天给自己做“梦想”饼干的妈妈;爱莎也因为失去她的外婆而挣扎痛苦……

爱莎把她的头抵在妈妈的肚子上啜泣说“我想她”,看到这几乎是硬忍着才没让自己哭出声来。外婆从不说再见,只说回见。可是这到底是花了多大的勇气啊,外婆知道可能下次就再也见不到爱莎了,却坚强说回见,就好像只有这样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好像自己就不会离开。跟死亡讲道理很难,对你爱的人放手也很难。一位外婆既是宝剑又是盾牌。所以当爱莎失去她的超级英雄的时候,外婆就成了她的软肋却再也不是铠甲。外婆不太擅长在真实世界生活,她调皮捣蛋活泼可爱也制造麻烦。然而,她却能讲出最精彩的童话故事,爱莎因此原谅了她的大部分性格缺陷。我觉得爱你的人就是不论你有多少缺点,可是却还是依然会说:“即使我知道她有这么多缺点可我还是爱她呀。”

外婆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完成了这趟爱与童话之旅,越想要深情地活着。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4)

看完《外婆的道歉信》之后,最强烈的愿望,是希望自己以后也能够把自己的经历和生活变成有趣的童话故事讲给小朋友听。

然后努力的思考和回忆自己7岁的时候的超级英雄是谁......

也许是自己但那时候如何保护自己都是母亲教的,所以也可能是母亲;

但也可能是父亲,虽然他总是打我骂我,但的确好像他可以解决所有的事情,怕他也是因为怕被他打,但也觉得所有的人大人小孩好像都很怕他;

也可能是外婆,她总是包容我所有旁人不能包容理解的我的任性和调皮,以及非凡的活泼,她总是可以原谅我所有别人说的我犯的错。

也可能是我的小姨,因为她总是偷偷变出很多我最爱吃的油炸大虾和美好火腿肠给我,在姑父的爸爸的饭店里;

也可能是我的奶奶,因为她总是炒出很好吃的回锅肉,而且大块大块的往我的碗里夹,爸爸每次打我是往她的怀里躲永远是最正确最安全的选择,她会比我爸爸跟大声更急躁的护着我;

也可能是爷爷,因为只要爷爷一个眼神,每个人都怕的爸爸就会低下头,没人能制住我爸爸,除了爷爷;

也可能是四叔,因为他总是给我零花钱,如果我问他要;

也可能是大伯,因为我总能在他的店里拿各种各样我想吃的零食......

这样想起来,好像其实好多好多人都可能是我7岁时候的英雄。因为我已经不太记得我七岁时候的点点滴滴了,这些回忆都散落在我的“小时候”,姑且我的“七岁”就等同了我的“小时候”。

我好想吧每个人都记得,每个人都提到,因为害怕自己被忘记,所以害怕忘记了别人;因为想要被记得,所以才会努力记得别人罢......

之前有看到过一句话,“人永远都是孩子,谁也长不大,有的保留着孩子的心灵,有的则保留着孩子的脑筋。”我现在的自己其实也是小孩子吧!所以突然想要看很多很多小时候的童话故事,因为小的时候记忆太零碎,很多故事虽然看过,但都已经不太记得,现在再回头去看看,或许会更加热爱自己和生活。

其实有的时候不断的回忆过去其实未必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不断的整理,修补,总结,分析,传递,然后继续大步往前走也未必不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没有谁一定要如何如何。每个人都在按照自己的逻辑和想法过活,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守护者自己觉得需要守护的东西,每个人都在修补自己的内心。

就像妈妈之所以常常提到钱,是因为小时候一场大火烧得原本衣食无忧的她们家里一贫如洗。最难以接受的不是从未有过,而是曾经拥有然后被剥夺,所以她才会那么努力那么努力的让我拥有无忧的生活。

爸爸的强势暴力和易怒的性格,源于他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着,因为他自己一直是他自己的英雄,所以当我反对他是英雄的时候,他才会那么愤怒,那么失控想让我改变我的想法。

但其实他一直都是我的英雄,不论他看起来凶神恶煞还是额蔼可亲,他总是说着抛弃我,但其实他一直在我身后,只是他不懂表达,总是默默的,因为他只能默默地。

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把心理的这些感触感动感激都一一写下来,告诉她们,我很感动,我很感激,谢谢她们爱我,保护我,照顾我。

我也想如果有一天我可以用童话故事来像外婆一样讲述她们的故事,讲给我可能会有的小孩,讲给所有的小孩子,讲给你的小孩听,但我又觉得羞耻,因为别人的小孩凭什么听你的胡扯,但我相信那个时候的我,能够讲通话故事的那个时候的我,并不会胡扯。

我从出生就与众不同,我才刚刚让妈妈认识也认可了我的与众不同,她觉得我很厉害,我想我也一定会这样觉得。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这样坚定不移的觉得,并且爱着这个那个与众不同的我。

这段话我写第一遍发表的时候因为字数限制后面很多内容都没有显示出来,而我也不太记得没能被记录的话到底是什么,只好随着仅有的思绪和记忆重新写过,让记得更加深刻,让遗忘的就随之零落,毕竟我能做的就这么多。顺其自然,便是最好的结果。

感恩,比心。

谢谢这本书的作者,也谢谢我的外婆和我的超级英雄。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5)

一个七岁“另类”女孩,因另类遭遇不幸,也因同样“另类”的超级英雄外婆而变成全世界最幸运。外婆,一个真正善良的人,伟大的人!

《外婆的道歉信》第一份给了自己的女儿乌尔莉卡,第二封信给了怪物狼心,第三封信给了脏话阿尔夫,第四封信给了黑裙醉鬼女人,第五封信给了莫德莱纳特夫妇,第六封信依旧给了脏话阿尔夫,第七封信给了玛丽,第八封信给了她的挚爱爱莎骑士。

每一封信讲述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人和故事,每个人和故事构成了不眠大陆整个童话故事,外婆用幽默而又童真、想象而又现实的密阿玛斯七大王国“我爱”“我敢”“我哀”“我勇”“我舞”“我战斗”“我原谅”教会了爱莎坚强、成长、善良。不断的鼓舞她“寻宝”,又激励她承担作为一名密阿玛斯骑士保护城堡保护不眠大陆每个居民的责任。以至于后来虽然外婆离开了爱莎,但是爱莎并没有因此消沉,尽管曾被欺负,受委屈,但是爱莎也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自我保护,学会了面对“暗影”时迅速的作出决定,怎样不再逃跑,怎样勇敢对敌,,,。

全文前半部分感觉懵懵懂懂、天马行空,但是越往深入,发现作者用幽默诙谐的语言表达,一步步铺垫一步步设定,之前外婆讲述的童话故事到最后一一投射到了现实生活,故事中每个离奇古怪的人,都经历了或多或少悲惨的、不幸的事——人之初,性本善!我们要善良耐心的对待每一个看起来不怎么让人喜欢的人!

想表达的太多太多,最后,强行结束,感谢作者,感谢语言文字的魅力!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6)

这本书从开始看,断断续续间断过一次,结果前面看过的内容也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只得重新来过。写这段话的目的,是为了提醒自己,往后看书,尽量避免再次出现。

这是一本关于爱、守护和原谅的故事。本书开篇和结尾:“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

七岁的Elsa,父母虽然离异。但是她有个活泼过头的外婆,常常做一些有违常理的事:比如把重要的事情记在墙上,因为那样不会丢;躲在雪堆里吓唬邻居;半夜带爱莎溜出医院去翻动物园等。尽管如此,这个爱惹麻烦的外婆确实Elsa眼中的超级英雄,也是Elsa唯一的朋友,因为无论何时何事,外婆总会力挺Elsa。

然而“即使是超级英雄,也有失去超能力的一天”,外婆患癌症去世,交给Elsa一项“寻宝”任务——不断寻找到外婆的道歉信,然后转交给她得罪过的邻居们,即:爱吃糖果的大狗呜嘶,不停洗手的怪物狼心,爱管闲事的烦人精布里特·玛丽,酗酒的心理医生黑裙子女人等等。这次“寻宝”任务,让Elsa更多的了解到外婆和邻居们的故事。

外婆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7)

外婆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书的扉页上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我。文中爱莎是一个过于“老成”的孩子,她知道的大多她这个年龄本不应知道的,而外婆却是一个活泼的人,带着爱莎认识世界。后来,外婆走了,爱莎也在一个个故事中成长起来。外婆的忠告是最好的礼物。

外婆说:“人必须有信仰。”信仰,是人们前进的方向,照亮每一个深处黑暗的灵魂。在无数个痛苦的日子中,是信仰让保尔?柯察金坚持活下去并著成《当暴风雨来临时》;在实验条件极其贫乏时,是信仰使袁隆平研制出杂交水稻。生活不能如诗也不能如梦,有的更多是山穷水尽,却极少有柳暗花明,但心中的信仰无疑是让人坚持走下去的唯一力量。

外婆说:“别踢屎,只会弄得到处都是。”虽然粗俗但道理却让人回味。在20xx年11月湖北一所学校的学生将其班主任用刀捅死,事后与该学生同班的班主任女儿表示:“我不恨他,恨不起来,不是一命抵一命,因为一命抵一命也没有用。”在很多人看来,X父之仇,不共戴天。但死者女儿却不恨。女孩的表态似乎与常情常理相悖,网上对女孩批评声不断。宽恕与仇恨,都是人之常情,很多时候宽恕会带来美好,而仇恨只会让人痛苦。“别踢屎,只会弄得到处都是。”生而为人,让我们都怀有一颗善良心去面对这世界!

外婆说:“每一个七岁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在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有一位超级英雄去帮你抵御一切危险,但总有一天这位超级英雄会离你而去,我们需要成长,需要独立,需要自己去负重前行。书中的爱莎在她的超级英雄外婆离开后,在一次次历险后长大。现实世界的我们也应如此。香港巨富李嘉诚13岁丧父后辍学打工,不怕吃苦独自撑起破碎的家庭,后终成亿万富翁。泰戈尔曾说过:“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作为新时代青年更应该自立自强。

外婆走后,她说过的每一句话,爱莎都记住了,我们也应记住。长路漫漫,在征途中来自过往者的一个个忠告无疑是最好的礼物。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8)

《外婆的道歉信》告诉我们亲情温暖美好,希望我们能够珍惜,下面我们来看看这篇读后感。

世间有了阳光才有温暖,有了甘露才有了香甜;而亲情就如同阳光,甘露一般美好,因为有了它我们才能成长,才能翱翔。

此书所描述的亲情体现出的是爱,原谅与守护。书中的小主人公爱莎,因为家庭原因,从小就由外婆带大。在她的印象中,外婆是一个顽固,富有童真,并且任性的人。她总是给邻居们添麻烦,但是她对爱莎的.关怀,却是无微不至。但是有一天,外婆因为癌症去世,她留给了爱莎一个任务让她去送道歉信。爱莎在送道歉信的过程中,了解了外婆从前的事迹。此书语言即具有幽默性,主要体现在描绘外婆的语言和她的事迹时,常常逗得人捧腹大笑。描绘出了一个疯狂,极具爱心固执的外婆形象。但就这样一个外婆,却从小陪伴这没有任何朋友的爱莎。给了她像母亲一样的温暖与关怀。她就这样一直守护着爱莎,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跟爱莎讲童话故事,那些童话故事教会了爱莎和勇敢,并且要关爱他人。这些故事并非是外婆她胡编乱造的,而是根据她的亲身经历,进行改变创造。这些故事对爱莎的成长有着极大的影响,同时也许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

对于外婆的守护爱莎有时会很不理解,但是也接受了。在外婆死后,爱莎非常的伤心,努力不愿意接受外婆去世这个现实。爱莎从妈妈的口中得知:外婆在妈妈很小的时候,独自留下的妈妈在家,而她自己却到处帮助别人。爱莎对于外婆的做法,她无法原谅,她想要弄清楚外婆为什么要这么做?在送道歉信的过程中,她得知了外婆的许些故事,原来她的邻居们,都是外婆曾经帮助过的人,外婆把他们都写在了一个童话故事里,而这个童话故事,将会一直陪伴着爱莎。爱莎,想要得到属于妈妈的那封道歉信,最后却等来了外婆给她的那一封信。在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原谅了外婆,并对外婆的种种做法感到骄傲,自豪。爱莎与外婆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外婆。

外婆前几年去世了,在我的印象她的身影总是模糊的,脸庞看上去非常沧桑。总记得小时候我总不愿意到外婆家去,最后还是由母亲百般劝说,我才会随同他们一同前往外婆的家中。当我一到外婆家,就会失去往日的活力,一言不发,如同一个小呆子,那时心里总是渴望着快点回家,仿佛家中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家里的空气都是自由的。其实外婆对我是很好的,但总是因为我拒绝错过了温暖。当外婆去世时,因为有事我都没能去送她一程,现在想想心里总会感到阵阵酸楚。年后去给外婆上坟,因为下雨的缘故,路上非常泥泞,二姨说:泥那么多你就不要去了吧。我说:不,再多我也要去。因为心里有对外婆的愧疚,也许以后去给她扫墓将会是我唯一弥补给她的方式。

亲情如此温暖美好,希望我们能够珍惜,同时也学会给予。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9)

在读这本书之前,单从书名上看,我的第一印象是这本书也许会以不同信件的方式一章章的以外婆的口吻来向我一一道歉,讲述她人生一些所谓的对于我的一些后悔遗憾的往事。

没成想,读这本书里面所讲述的奇幻故事,以更大的格局否定了我仅由书名对全书的猜想。

爱莎是幸运的,在她八岁之前就遇到了自己的超级英雄—外婆,它犹如一整只军队,特别是在艾莎错的时候,仍站在爱莎这边,即便艾莎从未错过。

全书以爱莎外婆过世后,艾莎一一给城堡公寓里的邻居送外婆道歉信的方式,让艾莎深刻地了解了自己的邻居,也从中体会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暖。

想来,八岁的年龄,还是小孩子呀,可艾莎给我的感觉并不是这样,面对外婆的离世,她没有一蹶不振,长时间郁郁寡欢,我甚至都没见她大哭几次,这是令我极度佩服的。

外婆是一个独立好向优秀胆大父子的女医生,她更让我坚信一个人有多疯狂,他就有多深情。

外婆对爱莎的爱是偏爱的,正如外婆在给爱莎的道歉信上说:“见鬼,我超级超级艾你。”

爱莎的外婆令人羡慕,多少人都会希望当你再做一件事但遭到全世界反对时,有一个人在你身后,他说:“你没错,我支持你。”可这样的人,又在哪里呢?连爱莎的外婆也留在密阿玛斯,不会再回来了,剩下的唯有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爱你的人终会离去,你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保持不同,好好生活,好好大笑,好好做梦,去迎接更伟大的冒险,活出自我。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10)

作者:俪凤洲。《外婆的道歉信》,大部分书评都会说:这是一部关于爱,勇气,守护,原谅的故事。这些毋庸赘述。然而,最触动我的却是其中那绮丽的想象力,让我惊觉已很久没有发挥过我的想象力了。

故事中,外婆为爱莎创造了一整个童话世界:在不眠大陆,有六大王国,想象力和童话故事是这里最宝贵的东西。这里有拥有战士的心和故事讲述者灵魂的狼心,有勇敢的呜嘶,云兽,试图劫持天选之子摧毁六大王国的暗影。有关于一个被女巫夺走一件宝物从此陷入悲伤的公主的故事,有关于两位王室兄弟同时爱上一位公主并爆发激烈战争的故事,有失去爱人而身负诅咒的海天使的故事,还有那个王子们,公主们,骑士们,士兵们,巨魔们,天使们和女巫,狼心,呜嘶一起保护天选之子对抗暗影的无尽战争……

故事一点点揭开序幕,会发现外婆讲的每一个童话故事都和现实世界一一对应,都来源于真实的世界。奇妙活泼与众不同的外婆,总能用丰富的想象力来解读生活,提供一种童话版本。真真是令人震撼。

故事中说,被暗影咬了,最严重可怕的命运就是失去想象力。在我们存在的真实世界,又何尝不是?想象力能让我们保持对世界美好的愿景,能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失去想象力,就会变成一具腐朽的躯体,一点点被生活蚕食,变成一个无聊的人。

希望我能重新找回我的想象力,每天花着时间做做梦,去自己心中那个不眠大陆遨游……做一个有趣的,与众不同的大人!

外婆道歉信读后感(篇11)

外婆几乎是每个人心中最温暖的的角色,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外婆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

七岁的艾莎有一个古怪有疯狂的外婆,外婆会埋伏在雪堆里吓唬邻居,把重要的事情记在墙上怕忘记,因为墙不会丢,半夜里从医院留出来带艾莎翻进动物园,在阳台上用彩弹枪射击推销员,这个四处惹麻烦的外婆却是艾莎唯一的朋友,也是她心中的超级英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外婆都会站在艾莎这一边,会为她跟全世界拼命。

外婆年轻时抛下女儿去了前线做医生,外婆救下了所有人却忽略了女儿,也是艾莎的妈妈。这就是妈妈和外婆之间争吵的导火索,而艾莎眼里的外婆不是这样的`。虽然外婆没有给艾莎的妈妈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她给了艾莎美好的童年。她教会艾莎说不,教会艾莎如何缓解自己的不快乐,教会艾莎怎么爱别人和原谅别人。

外婆不幸得了癌症去世,留给艾莎一项任务,将外婆的道歉信交给她得罪过的九个邻居。一个爱吃糖果的大狗,一个总是不停洗手的怪物,一个爱管教别人的烦人精,一个酗酒的心理医生,这一趟送信之旅让艾莎得到了成长。通过送信,艾莎了解了外婆的另一面,妈妈的另一面,许多人的另一面。

外婆去世之后,艾莎把她的头抵在妈妈肚子上说她想外婆,想起外婆从不说再见,只说回见,可是这一次艾莎再也不能见到外婆了,但是外婆还是强忍住坚强的说了回见。艾莎从此只能一个人面对未来,但是外婆交给她城堡的钥匙,让她保护所有人,她将成长起来。

武士读后感集锦


以下是经典范文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武士读后感”类希望能帮助到您,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优秀的书籍总是值得我们反复品读,作品这一本书,给了我许多回味,让我叹服作者的神奇。 在阅读结束后,我们应该认真反思和总结自己的思路和感受。

武士读后感 篇1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猫武士》系列小说,第一眼看到封面上那只帅气的小猫,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于是,整整二个假期,我一头扎进了猫的世界,那只代号“火星”的小猫,带着我走进了原始森林。

猫武士主要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拉斯特原本是一只乖一巧的一宠一物猫,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它加入了森林雷、风、影、河四个猫族之一的雷族,在那里,它从一只被其他猫百般嘲笑讽刺的学徒,到能执行重大任务的合格猫武士。又在猫族受到危险时出力相救,他识破了虎掌的阴谋,用诚信赢得了所有的猫的信任,最后成为了雷族新一代的猫族首领……

读完这本书,让我对猫的世界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为拉斯特追求理想、忠诚守信、珍惜感恩的优秀品质所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的宝贵品质。首先,要做一个有理想的人,理想是我们前进的目标,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将来才能为建设祖国、家乡贡献力量。其次,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羸得更多的信任,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用真心诚意去交到真正的朋友。最后,还要成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记得那个在自己挫败时帮助过我的人,同时,关心弱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生活处处充满爱。

武士读后感 篇2

猫武士分为四部曲,每部大概有十几册,内容很好看。

《日落和平》这一本很精彩,运用优美的语言来描述五个族群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两个人,分别是凯特·卡里,基立·鲍德卓。

这本书里的猫有五个族群:雷族、河族、影族、风族,还有它们在天上的祖先---星族。地上各族的巫医做梦可以梦到天上的星族。新任族长可以接受祖先赐予的九条命。

我最喜欢的族群是雷族,雷族的族长是火星。火星是个外表英俊的公猫,他的妻子是沙风。沙风是个姜黄色的母猫。

我最讨厌的猫是杀死老族长的虎星。虎星很阴险,当上了影族的族长,但恶有恶报,它最后惨死在战场上。

四个族群之间并不和平,每个族群里有族长、副族长、武士、学徒、猫后、长老、巫医。武士和学徒可以参与战斗。我很想去当那可爱的学徒,学徒天天生活在大森林里,学习捕猎,有时和老师讨论问题。

四个族群各有各的地盘,它们之间常常为争地盘而吵起来。

猫武士们瞧不起宠物猫,宠物猫要依赖自己的主人、不捕猎就可以吃到食物、碰到危险要靠主人保护……

我最喜欢看的那一段---火星接受九条命的那一时段。星族每个猫都赐予他一条命,它便有了九条命!我发现,族长有九条命是根据民间传说中猫有九条命来的。

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大家都读一读。

武士读后感 篇3

上一个星期,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猫武士》(共五本)。开始我还不想看,可后来我看了一点就入了迷。

里面讲述了宠物猫拉斯特没想到在主人的花园外面在幽静的森林黑处存在着雷、风、影、河四个由野猫组成的族群。他们秉承武士祖先的遗训共同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竞争。拉斯特竟成了雷族武士得名火心,他运用勇气和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预言中的伟大冒险。

这套书里的情节时而曲折;时而激烈;时而欢悦;时而悲伤……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使我最敬佩的是黄牙。他是影族的,但被赶出来后被雷族俘虏了,但他坚决不向雷族泄露任何影族的秘密。再一次影族的袭击中,他为了不让影族杀雷族幼仔和影族大战一场身负重伤,博得了雷族的信任,代替了在影族的袭击中死去的医生斑叶。

使我最讨厌的是雷族族长代表虎掌,他野心勃勃,获得雷族族长蓝星的信任后存心杀死蓝星当上雷族族长。火心一再劝告蓝星提防虎掌,但他还是一向的信任他。还好雷、风、影、河四大族长都有九条命,不然早被害死了。

看着看着,我被感动了,他们的食物那么少;竞争的那么艰苦;生存的那么困难。宁愿在自由中饿死;也不愿做宠物猫失去自由。我们不该这样么?我们更要自强自立,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我们在自强自立中学会生存吧!

武士读后感 篇4

《猫武士》读后感 ——刘丰恺 自从看了《猫武士》系列后,我就完全沉浸在《猫武士》的奇妙世界中。 这套书讲述了一只叫拉斯特的小猫由于迷路,闯入了森林里猫族四大族群之一的雷族领地,被族长蓝星命名为——火爪。它从学徒开始做起,历尽千辛万苦,成为武士、副族长,最后成为雷族的新族长,更名为“火星”。它带领雷族与其他三个族群一起并肩作战,一次次打退它们的天敌,保卫自己的领地。后来因为人类破坏了它们赖以生存的大森林,火星和另外三个族长不得不带领它们的族群迁移到了另一片森林开始新的生活。这里有一股黑暗力量——黑森林,它们无恶不作,对火星它们的生命形成巨大的威胁。火星等四大族群与黑森林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火星与黑森林的族长同归于尽,四大族群把黑森林彻底消灭了,猫族又恢复了平静、快乐的生活。 火星很让我感动,它从一只普通的宠物猫历尽千辛万苦,坚持不懈,执着求索,最终成为族长,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它带领自己的族群勇敢作战,牺牲自己的生命,换取同伴的安全和利益。从它身上,我懂得了只要不放弃,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这套书还告诉我们,大家都讨厌品行不正,心怀不轨的人,品行正派,而且用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人的人,会得到大家的尊敬和认可。

猫武士的读后感篇二:《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

[《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

2月24日

星期四 晴

《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

有一只猫叫拉斯特,他是一只宠物猫,是两腿动物(人类)养的,《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但是他很向往森林的生活。森林里有四大群族,分别是雷族,影族,河族,风族,他们经常为了食物发生战争。

一天,拉斯特决定去森林里看一下,没想到竟然碰到了一只野猫,他扑上去跟野猫打了一架。原来那只野猫叫灰爪。突然,几只野猫都走了出来,有一只灰色的母猫,是雷族的族长,名字叫蓝星。她对拉斯特说:“我们族很需要武士,你愿意加入雷族吗?”拉斯特想了一会儿,还是不确定,读后感《《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于是蓝星又说:“你回去想清楚,明天中午狮心会在这里等你。”说完便向一只英俊的公猫望去。拉斯特喜出望外,一夜都没睡着,第二天他跟院子里的人告别后,向森林走去。

拉斯特加入了雷族。他跟着狮心走进了雷族的领地,所有的猫都向他望来。蓝星跳上了高岩,举行了命名仪式,从此,拉斯特就叫做火爪。突然,有一只叫长尾的公猫很不服气。他说宠物猫不能当学徒,宠物猫永远都很懦弱。。。火爪一怒之下冲下去抓住长尾用牙齿咬,两只猫在地下打滚,“呯”的一声,项圈断了,他终于不怕项圈的声音吓走了猎物。长尾的耳朵被火爪撕扯得不成样子。

火爪每天都和灰爪一起捕食,他终于成了一只野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自信,什么是勇敢,还让我知道了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要付出一切代价。火爪就是这样品格的一只猫,我们也要学习他这种精神。

猫武士的读后感篇三:《猫武士》读后感

《猫武士》读后感

《猫武士》读后感

《猫武士》是英国作家艾琳.亨特所著的一本书。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的动物冒险故事。情节很紧张曲折,使人兴趣盎然。这个故事太好看了,看得我如痴如醉,简直是爱不释手。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宠物猫拉斯特没有想到自己被卷入一场比自己想象中更要残酷的战斗。它弄巧成拙,成为雷族中的一名武士,名字叫火星。原来,在主人的花园外面,在幽静的森林深处,存在着风、影、雷、河四个由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各有各的'地盘,秉承着武士祖先的遗训共同统治森林,为了生存而彼此竞争。然而,在垃圾场附近,还居住着血族。它们有着比狗还凶狠的心;它们的脖子和爪子上还绑着狗牙。影族想利用血族称霸森林。可是,血族却第一个把影族打败了!当火星(拉斯特)知道血族的真面后,就自己作为统帅,运用智慧和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领导其他三个族群共同抗击血族...

在这本书里,雷族里有忠实的灰条,聪明的蕨毛,睿智的白凤,命大的亮心,弃暗投明的长尾,生性叛逆而又热爱族群的云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火星(拉特斯)。因为它忠实、富有正义感,有着高尚的品格,坚贞不屈,为了族群的利益,敢于勇敢战斗。这些品德都是一个人必不可少的。在它刚来到雷族的时候,虎掌在一次战斗中,故意把副族长红尾杀死,自己急着当族长。结果,被火星揭开了红尾的死亡真相。于是,虎掌叛变了,又要杀死族长蓝星。火星不顾一切,勇敢地保护了蓝星。我很钦佩它这种忠实和正义的精神。我觉得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高尚的品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还要有正义感,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遇到困难和危险,要有勇敢地面对,不要胆怯,不要放弃,坚持到底,努力争取胜利!

武士读后感 篇5

这次轮到写《猫武士》系列的第4部了,第4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比如说:原雷族族长代表虎掌被赶出家门,火心当上了雷族的族长代表,火心和沙风相爱,蓝星的精神崩溃了,所有事情都是火心管,森林发生了大火,等等。

上次写到了虎掌背叛了种族,火心接替了族长代表这个位子,但从那以后,所有的事都该火心管,吧火心累得不行了,他原以为以后会平平安安,但谁知道,雷族营地里的森林里发生了森林大火,大火把雷族营地给烧毁了,河族好心的收留了他们,并且都照顾得很好,之后蓝星率众猫反回营地,在这次大火中,雷族的医生黄牙,奔风都牺牲了,种猫都很伤心,蓝星也开始不相信星族了,但火心还是带领大家挺了过来

我从这部里感受到,人一定要对你的朋友要有友情,即使是敌人,就像河族和雷族一样,河族在雷族最危险的地方,帮助了雷族,人也一样!

武士读后感 篇6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子叫《猫武士》。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艾琳。亨特。主要讲的是一名叫火心的猫的族群生活。

这本书中,作者把猫写得十分生动,把猫的习性,说话的语气,还有神态都写得淋漓尽致。比如像火心和他的好朋友灰条闹别扭是他的心理活动;还有捕捉猎物时的一举一动:身体爬在地上,匍匐前进,呼吸都十分谨慎。

从这本书中,我还感受到了火心的机智勇敢,不怕外族入侵者,和他们激烈搏斗,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都没有上当。

我还知道了猫的一些习性,比如像猫的嗅觉十分敏锐,几里外的气味都能闻到,还有他们在夜间的视觉比我们这些“两腿动物”要好得多。

我妈妈被我讲的能干说动心了,也开始看这本有意思的书了,我和妈妈一起看,一起享受《猫武士》带给我的欢乐。

武士读后感 篇7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猫武士》的书,不过,我还没看完。

故事讲了,有一只宠物猫叫拉斯特。一天晚上,拉斯特在外面玩,碰见了一群野猫。它们属于雷族。其中一只母猫是雷族里面的族长,叫蓝星,另外一只公猫是把学徒训练成武士的老师,叫师心,还有一只公猫,它是学徒,叫灰爪。

它们问拉斯特加不加入它们的群族,拉斯特同意了。蓝星还帮拉斯特取了个名字,叫火爪。每天,师星都会带它们捕猎,有时还会让他们一整天都不吃饭,让他们把猎物给武士或老猫吃。过了不久,蓝星又帮火爪取了个名字,叫火心。

这一本的《猫武士》,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师心教乌爪、火爪和灰爪捕猎,把他们培养成一个聪明的、勇敢的武士。师心每天都教他们怎样悄悄地跑到猎物的身旁,不让它们知道,偷袭它们。火爪他们又能配合师心的训练,不怕困难,坚持训练。他们每天都不偷懒,按要求完成。

我觉得《猫武士》第一集非常好看!刺激!

武士读后感 篇8

时间正一天天的过去,而我们也在不停地读书来汲取知识,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那就是《猫武士》。

这一本书主要讲得是一群猫为了正义和责任而斗智斗勇,告诉我们什么是坚持与梦想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名叫拉斯特的宠物猫,无意间遇到了野猫灰爪,当他跟灰爪谈话的时候知道了森林中有着四大家族,分别是:风族、雷族、影族、河族,每个家族都有一名族长:高星、钩星、蓝星和断星。拉斯特正和灰爪说话的时候,雷族族长出现了,他就是蓝星。后来蓝星让拉斯特加入雷族,拉斯特思考了一下,选择加入蓝星,并被蓝星命名为火爪,火爪刚加入族群,就发生了一起重大事件,那就是影族族长断星,让三个月以下的猫成为学徒,火爪和灰爪已经影族的几只猫联合起来,把断星赶下台,蓝星还把灰爪和火爪变成了真正的武士,灰条和火心。

虽然剩下几册里面还有许多情节,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情节了。《猫武士》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义和积极面对生活的人。

行者无疆读后感10篇


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行者无疆读后感,在认真品味了作品,相信您的收获一定不少。为了更好地展现我在书中收获的知识,我们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1】

断断续续读完余秋雨先生所著的《行者无疆》这本书,仿佛是一次奇妙的游历,心境豁然。立于书页指间,书中美轮美奂的世界令人陶醉,风景触手可及。一行字母、一条小巷、一片墓地、一份图表、一座城堡、一群闲人、一块巨石、一面蓝旗。古老而神秘的欧洲,厚重而丰盈的疆土,在余秋雨先生的笔下,充实而释然的拉开帷幕。

全书共分四卷,第一卷:废墟,大海,流浪,历史常常从这里出发。第二卷:森林,山丘,古堡,历史常常在这里隐蔽。第三卷:热闹,精致,张扬,历史常常在这里转折。第四卷:苍凉,寂寞,执着,历史常常在这里凝冻。四卷分别记述了他在南欧,中欧,西欧和北欧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描绘了四地区的沧桑巨变和人文风情。

这本书也可以说是余秋雨先生的欧行漫记,他与同行者一道远行,前往欧洲进行社会考察和采访。从南欧一角踏上欧洲大陆开始,由南至北,一路前行,带领读者走遍欧洲九十六座城市。无论他站在哪一座城市,他并不止于眼前的风景,总是要思考,思考这座城市的历史,思考这座城市的文化,思考后人对这座城市的评价。意大利的庞贝古城废墟,是大自然以火山的威力,瞬间凝固了一座鲜活的城市。可以想象,站在发掘出的废墟面前,人类群体在毫无预告的情况下集体死亡,霎时毁灭,是何等震撼,以至于作者在文中频频使用“劳累”和“心累”的词语。知道罗马,是缘于美丽绝伦,风华绝代的奥黛丽赫本的电影《罗马假日》,唯美暖心的爱情故事外,罗马的伟大与厚重,从每一扇旧窗、每一块旧砖、每一道雕纹、每一处老藤溢出,独具匠心的设计,意气昂扬的姿态,无不彰显出一种伟大和典范。作者笔下的罗马假日,空静之境,它不仅是一部影片,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北欧童话,一步跨进北欧,立即天高地阔。奥登塞,安徒生的家乡,他出生的那间红顶房,房间非常狭小,但却凝聚了世界各国孩子们的目光,很少悬挂国旗的丹麦,把一面国旗端端正正地升起在那幢红顶房上。一个不太在乎标志的国家,终于找到了国家标志。这是所有的童话集合而成的一个童话。

仍是那条小巷,却空无一人,抬起头,月色已高挂,路灯闪烁着昏暗的光芒,暗淡中流露着寂静。路旁有一扇质朴的暗红色门,刚要轻叩,却又被这门的色彩所吸引。时浅时浓的红辅满每一处,因为经受岁月的洗礼,油漆已失去了当年的耀眼,沧桑又何尝不是一种美丽。再有轻叩之念,却又缓缓放下悬着的手,门里的人是不是已经进入了梦乡了呢?在这样的环境中睡眠也是非常甜美的吧。转过身,白天摆出的几张桌椅已经收了回去,只有一抹淡雅的月色投置于地上,盛开的几株花儿也仿佛陷入梦境,低低地垂着蕊儿,空荡荡的小巷别有一番韵味。

读着美妙的文字,心思徜徉。在作者博大精深的文字里跋涉,移步换景,仿佛角角落落都新奇,又仿佛每一处景致都熟悉,熟悉到可以透过文字,触摸异国他乡的微笑,触碰无可奈何的叹息。在有力度的温暖和沉思中,静静体味,默默动容,就像作者在结语中写到:“结语不是结论,任何真正的旅行都不会有结论”。他讲完路上的种种见闻后,只是一声轻轻的苦笑。他说:“一连讲了那么多地方,一定夹杂着太多的错,但是即便把所有的错加起来,也抵不过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对欧洲的了解,远远超过欧洲对于中国”。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2】

读余秋雨先生的《行者无疆》,一路伴随作者走来,体验了前所未有的心灵冲击,领略了但丁、米开朗斯罗这些文学、艺术大师的风采,又一次触摸了罗马古城、温莎城堡这些凝聚了历史人文积淀的地方。欧洲的城市虽然多,但历史却各有不同,很难让人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是宁静?是闲散?是伟大?是典雅?是古朴?拟或是其他?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我决定抛弃这些理性的概念和分析,只保留最初的感性,去感悟欧洲,去捕捉那些令我震撼的历史片段。

首先,是一个庞大的家族——美第奇家族。这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家族,统治佛罗伦萨长达九百年之久。它所作出的丰功伟绩,就是实实在在地推动了文艺复兴运动!但丁、米开朗基罗,这些在文艺复兴时期涌现出来的文化大师,无一例外,都与这个家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当我看到这里时,很是惊讶,为什么文艺复兴运动需要这个集政治与经济大权于一体的大家族来推动呢?继而我联想到中国:为什么在我国历史上不能发生呢?中国的政治家历来与文人之间就有一种隔阂!诸如李白、苏东坡这样的文学泰斗,虽然受到最高统治者皇帝的青睐,但他们不约而同地受到了政治家的排挤、陷害,最终流落他乡。另一方面,但凡中国的最高统治者与达官显贵,必定把稀世珍宝藏于自己家中,独自欣赏,令珍宝真正地稀世!反观之,美第奇家族却把珍宝放在博物馆,供世人分享,这个不凡的家族,必将在佛罗伦萨人们心中,在历代欧洲文人的心中占有一席之地!

其次,我想说的是一位作家。欧洲是文化大师云集的地方。英国有莎士比亚、狄更斯、拜伦;法国有雨果、巴尔扎克、大仲马和小仲马;西班牙有塞万提斯;意大利有但丁。他们都是文化大师,为文艺界开辟出一片新的天地。但今天,我要说的却不是他们,而是一位叫哈维尔的捷克作家,也是捷克的国家总统。虽然说很多领导者都很有文采,但从书中摘录的哈维尔的话来看,他应该是一位高水准的文化大师,同时,在他做总统的几十年间,捷克政治经济稳定,可谓是国泰民安。他的一句话更是让我印象深刻、记忆犹新:“捷克需要的是教养,而不是强硬。”是啊,像捷克这样的小国,再强硬也对抗不了近在咫尺的德国、英国,更不要说美国了。如果太强硬,反而可能招来杀生之祸。只有像哈维尔这样一位毫无权利欲的文人才能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最后,我想说的是一群特殊的人——海盗。有人可能会说:海盗算什么呀?这样的人应该越少越好!其实,海盗不是强盗,他们不单纯是疯狂的掠夺。据考证,海盗大多也是有信仰的!而欧洲的海盗们更是一群特殊的海盗,他们虔诚地接受宗教和法律。另外,海盗的冒险精神正是我们需要的,他们敢于向茫茫大海发出挑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海盗,原本是一个恐怖的词,在这里,变得令人深思。

真希望有一天,能穿梭于各国的街道之间,追随秋雨先生的脚步,去探寻我心中的欧洲。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3】

行者无疆

一个人能将自己一生都放在旅途中吗?大家一定认为我在说笑话。其实,在我的脑海里真的有几个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生命丈量着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有着宏伟的巨著,而且还有一座座指引人们勇往直前的人格坐标。他们当中就有我国伟大的地理学家徐霞客。我曾一度对徐霞客的人生经历感到好奇,于是就去网上、书上查找关于他的资料。对他越了解,我就对他的人格魅力就越着迷。

在明代东林党人与魏忠贤阄党斗争的时候,在南方的一个叫江阴的地方出了一位奇人,他就是徐霞客。徐霞客的原名叫徐弘祖,霞客只是他的号。徐霞客的家里比较富有。父亲喜欢读书游览,是一个做官的人。但由于嫌恶官场上的明争暗斗,他坚决反对徐霞客出来做官,只是鼓励他多读一点好书。

徐霞客继承了他父亲的许多的优点,也读了许多的好书。他特别爱历史、地理、传奇小说等方面的书,看完书后发誓游览衡山、恒山、嵩山、泰山、华山等名山大川。他的誓言得到了他母亲的认可。

徐霞客在他20岁的'那一年,他首次出去游玩,这一次他划船去了太湖。过了两年,他第二次去各地访问。这一次他走到了一些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登上了泰山,拜访了孔林,游览了孟母原来三迁所去过的地方。从此以后,山杂、山西、河南、河北、安徽、江西、江苏,乃至云南、贵州、四川等,都印遍了他的足迹。

徐霞客能走这么多的路,主要是他有顽强的毅力。这里有一个小故事很能说明这点。安徽的黄山,奇峰耸立。天都峰和莲花峰是其中最雄伟壮观的两座山峰。一年秋天,徐霞客去了黄山,一个小和尚告诉他:“天都峰太高,莲花峰比他低,你爬莲花峰吧!”可徐霞客却说:“越高越奇异的我越要爬,就爬天都峰吧。”

于是徐霞客就开始爬天都峰。他在石壁与乱石中,双手紧抓住杂草与荆棘,一寸一寸地移动步子向上爬,经过了好几天的奋战,他终于爬上了天都峰。第五天,他又去爬莲花峰。原先人们都说天都峰是黄山最高的山峰,经过亲身攀爬,徐霞客告诉人们莲花峰要比天都峰要高,纠正了原先的错误说法。

徐霞客在旅途中有天天记日记的好习惯。他把他的行踪,昕看到的景色,遇到的人和事部写了进去,还把他对大自然的描写也记了进去,这些日记里保存了许多丰富的科学资料,它的文字简单流畅,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

我们应该向徐霞客学习,学习他那顽强的毅力,不能做什么事都叫苦叫累;学习他的探索精神,并且越是艰难越是要过去探个明白;学习他的好的习惯,做好记录,将自己的宝贵经验保留给后人。

在交通艰难的古代,徐霞客走出了书房,在祖国广袤的大地上驰骋。当现代交通变得越来越便捷的时候,我们却越来越羡慕古往今来像徐霞客那样的学者。他们胸怀天下,在行走中洞察,在触摸中感悟,在跨越中思索。我们尊称他们为“行者”,我们仰望他们“无疆”的世界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4】

喜欢余秋雨先生的书,他给我们的不仅是一本书,更是一种世界观,价值观的传递。他带给了我们一场世界各国的文化盛宴。让我们了解那段历史,那段被风沙掩埋的历史。历史是过去了,但历史应该也值得被我们铭记。不管那段历史是屈辱还是辉煌,它都已过去,我们要做的就是吸取教训,正确的大步向前。文化不是空洞的华丽的辞藻,不是富丽堂皇的建筑,是那种真正能触动心灵的事物。《行者无疆》这本书,每一篇游记篇幅不长,却总能给人以回味,咀嚼的空间。每一方异乡土地似乎在作者笔下都包含着深邃的文化气息,授人以探索的启迪。这便是脱俗于一般游记散文的轻描淡写,抑或走马观花式的长篇累牍。因而在回味中夹带着思索,在思索中让人明智。

捧起一本记叙了漫漫行程的游记,便仿佛打开了一扇引领我们通向新奇的大千世界的窗户。世界之大,我们无法想象,尤其是文化的差异,更让我们向往。因为之前从未企及因而渴望已久,不必为如何到达那远在天南地北的目的地而发愁,只需面对充裕的文字,我们想象的翅膀已在不知不觉中伸展。

《行者无疆》这部书主要以欧洲各国的历史文化为线索,穿去许多古建筑、古城堡、古文化遗址、杰出人物、艺术、饮食等实实在在的文华的载体,有令人震撼的庞贝古城,文艺复兴时期以弗洛伦萨为中心的美第奇家族,以及以美第奇家族为中心的米开朗奇罗、达。芬奇、拉斐尔、伽利略等杰出人物,有法国的饮食,瑞士的钟表,西班牙的斗牛场等等。然后,作者在赞叹惋惜,羡慕哀伤过后,与我国的历史文化暗暗地进行冷静的比较,在比较中进行反思,反思我国现有的文化为什么与西方存在那么大的差距,我国文化为什么不被西方文化所容纳、所理解。

有差异,就有根源,作者认为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文华的隔膜。然而,这个隔膜,不在古典学理的译文不同,不在陶瓷、丝绸的喜好不同,也不在社会数据的把握不同,在中国人的个人日常情感方式的不同。因为它既是中国文化的历史积淀,又是中国文化的基座,既给中国文化带来了血色,又带来了耻辱和尊严。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和思考的过程总是相辅相成的,在读书的过程中体会人生,在行走的过程中感悟人生。《行者无疆》给我们打开了欧洲的文化之旅的窗口,让我更是向往自己能亲身去体验一下,欣赏欧洲的一路风景,体会欧洲的独有文化风情,感受文化带来的心灵之旅。

“让心灵去旅行”这句话一直被我深深牢记,一次远行,不仅是身体在自然与人文景观中穿行,更是心灵得到洗涤和震撼。余秋雨先生的这本《行者无疆》不仅是一本引人入胜的'游记,更是一本洗涤灵魂的圣经。这绝不是一次简单的欧洲之行,也不是一次简单的电视节目,这是一次新时代的东方文明沿着古老的丝绸之旅,去追忆古老西方文明的旅行,是一次重新探索发现新时代西方文化,风土人情的的旅行。这不仅是旅行,更是对文化的探寻。

无论余秋雨站在哪一座城市,他都在思索着一座城市的文化历史。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旅行。我们很荣幸通过大师的眼睛,知道了欧洲这片鲜活了几世纪的土地,历经沧桑的考验,它的国家和伟大的大师们的精魂永不逝去。它和古老的中华文明一样,在历史的长河中,经历过自己的兴盛时代,又经历自己的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5】

《行者无疆》为余秋雨的游记随笔,记录了作者在欧洲26个国家96个城市旅程中的全部感受。它是一部考察西方文明的随笔集。书分南欧、中欧、西欧、北欧4卷,收录散文80篇。余秋雨感叹,“欧洲文明确实优秀而又成熟,能把古典传统和现代文明、个人自由和社会公德融会贯通。”余秋雨因《行者无疆》获得台湾白金作家奖。

内容简介:

从8月到1月,历时6个月,余秋雨走过了26个国家96个城市,《行者无疆》记录了这一不同凡响旅程的全部感受。

全书的装帧设计力求与内容谐调统一,特制的正文纸和书中的'图片,刻意做旧,配以精致的装饰图案,给人以欧洲古典华美的感觉。

作者简介:

文化散文代表余秋雨(1946~ ),浙江余姚人。1968年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历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剧协副主席。1962年开始发表作品。1991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系列散文集《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行者无疆》、《借我一生》、《我等不到了》等,专著《戏剧理论史稿》、《戏剧审美心理学》、《中国戏剧文化史述》、《艺术创造工程》

《中国文化四十七堂课:从北大到台大》等。《戏剧理论史稿》获全国首届戏剧理论著作奖,《戏剧审美心理学》获1985年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奖。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6】

断断续续读完余秋雨先生所著的《行者无疆》这本书,仿佛是一次奇妙的游历,心境豁然。立于书页指间,书中美轮美奂的世界令人陶醉,风景触手可及。一行字母、一条小巷、一片墓地、一份图表、一座城堡、一群闲人、一块巨石、一面蓝旗。古老而神秘的欧洲,厚重而丰盈的疆土,在余秋雨先生的笔下,充实而释然的拉开帷幕。

全书共分四卷,第一卷:废墟,大海,流浪,历史常常从这里出发。第二卷:森林,山丘,古堡,历史常常在这里隐蔽。第三卷:热闹,精致,张扬,历史常常在这里转折。第四卷:苍凉,寂寞,执着,历史常常在这里凝冻。四卷分别记述了他在南欧,中欧,西欧和北欧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描绘了四地区的沧桑巨变和人文风情。

这本书也可以说是余秋雨先生的欧行漫记,他与同行者一道远行,前往欧洲进行社会考察和采访。从南欧一角踏上欧洲大陆开始,由南至北,一路前行,带领读者走遍欧洲九十六座城市。无论他站在哪一座城市,他并不止于眼前的风景,总是要思考,思考这座城市的历史,思考这座城市的文化,思考后人对这座城市的评价。意大利的庞贝古城废墟,是大自然以火山的威力,瞬间凝固了一座鲜活的城市。可以想象,站在发掘出的废墟面前,人类群体在毫无预告的情况下集体死亡,霎时毁灭,是何等震撼,以至于作者在文中频频使用“劳累”和“心累”的词语。知道罗马,是缘于美丽绝伦,风华绝代的奥黛丽赫本的电影《罗马假日》,唯美暖心的爱情故事外,罗马的伟大与厚重,从每一扇旧窗、每一块旧砖、每一道雕纹、每一处老藤溢出,独具匠心的设计,意气昂扬的姿态,无不彰显出一种伟大和典范。作者笔下的罗马假日,空静之境,它不仅是一部影片,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北欧童话,一步跨进北欧,立即天高地阔。奥登塞,安徒生的家乡,他出生的那间红顶房,房间非常狭小,但却凝聚了世界各国孩子们的目光,很少悬挂国旗的丹麦,把一面国旗端端正正地升起在那幢红顶房上。一个不太在乎标志的国家,终于找到了国家标志。这是所有的童话集合而成的一个童话。

仍是那条小巷,却空无一人,抬起头,月色已高挂,路灯闪烁着昏暗的光芒,暗淡中流露着寂静。路旁有一扇质朴的暗红色门,刚要轻叩,却又被这门的色彩所吸引。时浅时浓的红辅满每一处,因为经受岁月的洗礼,油漆已失去了当年的耀眼,沧桑又何尝不是一种美丽。再有轻叩之念,却又缓缓放下悬着的手,门里的人是不是已经进入了梦乡了呢?在这样的环境中睡眠也是非常甜美的吧。转过身,白天摆出的几张桌椅已经收了回去,只有一抹淡雅的月色投置于地上,盛开的几株花儿也仿佛陷入梦境,低低地垂着蕊儿,空荡荡的小巷别有一番韵味。

读着美妙的文字,心思徜徉。在作者博大精深的文字里跋涉,移步换景,仿佛角角落落都新奇,又仿佛每一处景致都熟悉,熟悉到可以透过文字,触摸异国他乡的微笑,触碰无可奈何的叹息。在有力度的温暖和沉思中,静静体味,默默动容,就像作者在结语中写到:“结语不是结论,任何真正的旅行都不会有结论”。他讲完路上的种种见闻后,只是一声轻轻的苦笑。他说:“一连讲了那么多地方,一定夹杂着太多的错,但是即便把所有的错加起来,也抵不过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对欧洲的了解,远远超过欧洲对于中国”。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7】

先生在九十年代跨越了中亚、西亚、欧洲大地,在窥探城市风貌和人们历史的道路上一直在思索着。可以说每到一处,他都用一颗非常激动的笔记录着自己对于建筑、诗文、历史整体的打量和逐渐深入的剖析。

就是在他散散的字里,我们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位文人乃至整个当代的文人的内心躁动。为渐渐迷失的价值躁动,为不能彻底解惑的书斋遗迹躁动,为曾经并不安详现代又悄然无声躁动。说白了,文化就是在第三次科技革命后渐渐失去了应有的尊重和保留。

但是历史的小巷里、闲人的谈资间、民间的野史中或多或少能收敛到一些真正艺术的残垢,舔到与艺术本身相关的墨汁。所以我每次读那些没有被注重的遗迹时,就想徜徉在自己设定的背景里,希望永远不要出来,因为一旦出来就破坏了那张用想象安慰的画卷。

他大概有许多感慨的话要说,所以才记叙下自己在旅途中临时感知,那些感知是经过加工的。我自己每次看那些关于庞贝、罗马、威尼斯时,就不禁感觉到背后的灼热,这便是对于文化苦旅的粗糙触摸的感觉。

从亚洲走到北极是遥远的,但要真正地让一些野蛮、荒诞、懒散沉落在人们的主观之后,那么这个过程更遥远。在走访过程中多是热情,让人难以身处冷落的部落,所以比以往文人更有怀敬、沉湎之情。虽然漫长,但是着实询问了些关于恢宏的东西,碾碎了不该破坏这些原本不羼有近代的东西。一路的记忆,一路的欣赏和叹息!

将蔓延在欧洲的罗马文明和扩散在太平洋西岸的中华文明进行一次对照。从城市的布局,前人的书籍,保存的建筑,全然能分晓两种文化是有着很多的相似,而并未人们所说的排斥。所以要我们感同深受地去咀嚼一些即使是颓废的带有偏见的风俗。

中西亚、欧洲并不是美国那样单调,也并非中国现在的不伦不类,或许在不经意的半壁半开的木门就能够透露出一点关于当地的秘密,或许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就能够闲聊到关于古代的茶馆、酒廊,或许在公共的广场和天然的花亭不受意识控制地就能发现我们需要采摘的现场。从别人和博物馆收藏的古画里,从大街小巷一路皆是的雕纹中,从一位赤足皮肤黝黑的农夫的眼神里,都可以解读到过去对现的影响。

要拍摄的画面太多太多,每一次的拍摄也并没有雷同,所以你就不问时间就是在捕做,直至胶卷没了,直至人都困睡了。然而有的不要去这般的拍摄,这样反而使得所经历的有了缺陷,难以使得艺术在固定的镜头里辗转。所以就用笔记,就用自己的脑袋去揣测、推敲,串联着前人们的见识,夹杂自己的听闻。哪怕在一处小小的寓言里,你也能领略到寓言背后时代的风骚。

美丽可能是背驰的,隐讳的,不愿意去回忆的。但是谁让我们这样说它有这样的质感?是我们所看的影视里,是有过在这个国度生活的那些人。所以这只代表了他们的见解并未你自己的阅览。

真正的体会是无论全盘否定自己的情感,无论让你突然停笔失去了灵感,无论欣喜到癫狂的地步,都能保持着对于一种物象和精神的.平视。就是这种带有好奇的、惶恐的、畏忌的、模糊的心情去修饰着这些平视后留下的结果,就真正的造就了、渲染了、激活了美。

《行者无疆》的确是本难以释手的书,通过保留一些所见识到的躯壳充满带有东西方全然的思想使得文化在上升。

行者无疆,但最后只是无我。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8】

我以前并没有读过类似于《行者无疆》这样的游记,所以第一次读,甚是喜欢,而且感触颇深。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深层意思――就是行万里路其实就是在读万卷书,并且行万里路的方式更加让人深刻,还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才疏学浅。认识到了在知识这条路上自己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大师就是大师,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作品,无论是从叙事方式、写作方法、还有知识覆盖面上都很完美,不深不浅,结合朴实的语言,读起来很舒服。而且余秋雨先生的确是一个极有思想力的人,他去的每一个地方都是带着目的去的,而且这种目的恰巧读者们也都很感兴趣,比如去了解弗罗伦萨的文艺复兴,了解德国的二战思想,了解瑞士的中立思想等等。而且再加上先生丰富的知识储备,致使在每一个章节都可以读到一些读者们自己不知道但却很感兴趣的知识。所以这本书仅仅只通过文字就让我看到了世间许多很美好的事物,使我产生了无限的向往,同时给我的生活增添了动力。书籍真的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接下来为大家分享我感兴趣的几个段落。

“记得早年在一本书上读到,有一次费希特患病的夫人出现了危险的症状,他本该留下侍候,但原先约定的一次重要的演讲来不及推掉了,只得忍痛前往。没想到等他心急火燎地回来,夫人的病情居然有所好转,他激动地流着眼泪与夫人拥抱亲吻。人们说,正是这种拥抱亲吻使他传染上了夫人的病,而且因此去世,现在我看着他们夫妻俩的合墓,世间多数广场演讲者的家里,总有一位妻子等着,等得非常殷切,绝不会不等他回来就独自离去,一次次等待,直等到长眠在一处。”这是余秋雨先生去德国了解德国哲学家费希特思想时写的。这位大文豪死后没有华丽的墓地,只是与她的妻子一起合葬在普通的墓地中(甚至称得上是简陋),而且先生还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找到,德国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他埋葬在哪。这一段之所以印象深刻,没有错我学识有些短浅,只关注到了爱情。总有一位妻子等着,等得非常殷切,不是因为血缘关系,更不是因为功名利禄,只是因为爱。这让我想到了顾城的《多想爱》。忠贞不渝的爱情是人世间最美的经历。

“那年月瑞士实在让人羡慕。我曾 用这样几句话描述:人家在制造枪炮,他们在制造手表,等到硝烟终于散去,人们定睛一看,只有瑞士设定的指针,游走在世界的手腕上。”这是先生在瑞士写的,这个国家没有什么名人,也没有石油等名贵矿物,只因它免除了战争的消耗,所以几百年来平稳发展,变成了世界上富裕的国家。先生的这几句话描写的贴切至极。

先生文中描写了许多非常华丽的风景建筑,让人神往,要说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圣家族大教堂,这个教堂位于西班牙的巴塞罗那,已经建了100多年,他的设计师――高迪。用一生的时间去建造这个教堂,却只建成了这个教堂的外立面,他的学生还在继续这项伟大的工程,预计2026年,高迪逝世1之际教堂可以完成。

一个人的意志力竟可以强大到如此地步,我敢肯定他在建造这个教堂时绝对没有考虑时间,只是专心于建造,把每一处做到最好,做到极致。以至于时间都无法阻止他的脚步。这应该就是梦想的真正力量。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9】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洒在书上,坐一把藤椅之上,手捧一杯淡淡的香茗,静静地品读那一行行深沉的文字,思绪也飘向了那个古老悠远的大陆……

行者无疆,走进冰岛,去探寻那微小得被遗忘的岛国,去感受那如童话般的冰清玉洁,那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安详,去体会那冰天雪地中的干净纯洁,冷寂小镇中的朴素古老,去感叹他的美丽与神秘。

行者无疆,走进埃尔盖,体会那五百年前的神秘酒窖,感受其中淡淡的凉气、黝暗的光线、深长的走廊,原始古老的桌椅,品味那琥珀红色的陈酒在烛光下的晶莹剔透,那窖下浓郁香醇的幽幽酒香和一个国度地下独特的意韵风情。

行者无疆,走进罗马,体会它历史的兴盛衰亡,体会那个横跨欧、亚、非三洲气势非凡的大国在几代昏君手下被烧掉大半,被蒙上阴影,带着他曾经的风光与辉煌走向灭亡,只留下野草冷月,断柱残石,只留下一片令人叹息的废墟。

行者无疆,感受到的是一个个纯净透明的世界,徜徉于其间,走过那神秘的南欧、美丽的北欧,细细品味一座座小城曾经的灿烂辉煌,追寻那段沧桑的文明与历史。

行者无疆读后感【篇10】

一、冰岛的魅力和恐怖,都在严冬。

二、囚禁是叛逃的理由,但走的远了,这个理由渐渐褪去,前一段路成了后一段路的理由。每一段路都能解答一些问题,却又带来了更多的新问题,因此越走越远,很难停步。

三、似病似死间,也可能豁然洞开,惊鸿一瞥,执掌起满天晚霞。

四、就城市而言,如果所遇所见都年轻亮丽,那一定是火候未到,弦琴未谐。这就像写作,当形容词如女郎盛妆、排比句如情人并肩,那就一定尚未进入文章之道。文章的极致如老街疏桐,桐下旧座,座间闲谈,精致散漫。

五、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就连恺撒也只能以死亡来完成最彻底的收敛与服从。

六、行者独步于遥远的旷野, 素昧平生的未知,遭遇处处的难题, 只因为一个执着的信任, 敢于把世界上任何一片土地都放在脚下 为后来人度步出一往无垠的疆土

七、人家在制造枪炮,他们在制造手表,等到硝烟终于散去,人们定睛一看,只有瑞士设定的指针,游走在世界的手腕上。

八、文化如远年琥珀,既晶莹可鉴又不能全盘透明。一定的沉色、积阴,即一定的浑浊度,反而是它的品性所在。因此,一座城市的文化,也与这座城市的不可透析性有关

九、思念中的一切都比现实美丽。

十、罗马的伟大,在于每一个朝代都有格局完整的遗留,每一项遗留都有意气昂扬的姿态,每一个姿态都经过艺术巨匠的设计,每一个设计都构成了前后左右的和谐,每一种和谐都使时间和空间安详对视,每一回对视都让其他城市自愧弗如,知趣避过。

十二、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

十三、专门与牛过不去,只因它特别忠厚。

十四、用污泥涂脸,求得寂寞与安宁。

十五、光天化日之下的巨大身躯,必然会带出同样巨大的阴影。

十六、嘲笑受难的人,当某种灾难也降落到他们头上,他们当然绝对不会去救别人,因为别人有道德缺陷,正在接受惩罚,于是他们就趁火打劫、谋财害命,来帮助完成那种处罚。事后,他们万一幸存,又会滔滔不绝地成了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道德学家。

十七、日常生活中的单个死亡、渐次毁灭各有具体原因,而庞贝则干净利落地洗掉了一切具体原因。不管这个人是否心脏有病,那幢楼是否早有裂缝,也不管这家浴室主人与邻居有百年世仇,那两支竞技队的彼此积愤已千钧一发,全部一笔勾销,而且永远也不再留有痕迹,一起无病无缝无仇无愤地纳入死亡和毁灭的大网,不得逃遁。因此,走在庞贝废墟间,每一步都牵连着最纯粹的死亡和毁灭,不再羼杂,不再分解,不可躲避,不存侥幸。

十八、有人把生命局促于互窥互监、互猜互损,有人把生命释放于大地长天、远山沧海。

十九、就人生而言,也应该平衡于山、水之间。水边给人喜悦,山地给人安慰。水边让我们感知世界无常,山地让我们领悟天地恒昌。水边让我们享受脱离长辈怀抱的远行刺激,山地让我们体验回归祖先居所的悠悠厚味。水边的哲学是不舍昼夜,山地的哲学是不知日月。

二十、有人辩解,说这是一种剥除了道义逻辑的生命力的比赛,不该苛求。 要比赛生命力为什么不去找更为雄健的狮子老虎?专门与牛过不去,只因它特别忠厚。

二十二、一切伤口都保持着温度,一切温度都牵扯着疼痛,一切疼痛都呼唤着愈合,一切愈合都保留着勉强。

二十三、无论是临水还是倚山都会有一些不方便,甚至还会引来一些大灾难,但相比之下,山间的麻烦更多。从外面看是好好一座山,住到了它的山窝里很快就会感到闭塞、局促、坎坷、芜杂,这种生态图像与水边正恰相反。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历来盛邑大户可以离山,却总不离水。

二十四、历史是坎坷,历史是幽暗,历史是旋转的恐怖,历史是秘藏的奢侈,历史是大雨中的泥泞,历史是悬崖上的废弃

二十五、水边的哲学是不舍昼夜,山地的哲学是不住日月。

二十六、伟大见胜于空间,是气势;伟大见胜于时间,是韵味。古罗马除气势外还有足够的韵味,使它的气势也沁水笼雾,千年不燥。

二十七、万千动物中,牛从来不与人为敌,还勤勤恳恳地提供了最彻底的服务。在烈日炎炎的田畴中,挥汗如雨的农夫最怕正视耕牛的眼神,无限的委屈在那里忽闪成无限的驯服。不管是农业文明还是畜牧文明,人类都无法离开牛的劳苦,牛的陪伴,牛的侍候。牛累了多少年,直到最后还被人吃掉,这大概是世间最不公平的事。

二十八、如果大车必然要倒,妄图去扶持反而是一种骚扰;如果历史无意于罗马,励精图治反而是一种反动。

二十九、更羡慕街边咖啡座里的目光,只一闪,便觉得日月悠长、山河无恙。

三十、有人把生命局促于互窥互监、互猜互损之中,有人则把生命释放于大地长天、远山沧海之间。在我看来,西班牙巴塞罗那的流浪者大街,也就是开通者大街,快乐大街。

三十一、熟悉也有毛病,容易失落初见时惊艳的兴奋,忘却粗线条的整体魅力,目光由仰视变为平视,很难说是把握得更牢了,还是松弛了把握。这就像我们交朋友,过于熟悉就变成寻常沟通,有时突然见到他翩然登台或宏著面世,才觉得要刮目相看。

三十二、文化最容易琐碎又最不应该琐碎,最习惯于讲究又最应该警惕讲究。

三十三、一种延绵的诚实使过失上升为高贵。

三十四、《希隆的囚徒》告诉人们:自由与自然紧紧相连,它们很可能同时躲藏在咫尺之外;当我们不能越过咫尺而向他们亲近,那就是囚徒的真正含义

三十五、哥伦布没能发现印度,他其实失败了。但是他发现了美洲,他已自成标杆,无论对错。

三十六、囚禁在象牙塔里文艺精英除了自己之外别无可谈,谈完了自己就互为观众。全部无聊、麻烦、伤害,就产生于这种小空间里的“互为观众”。

三十七、伟业既已铸就,功臣就是本人,笔端必然是举重若轻,恬淡安详。

三十八、自由与自然紧紧相连,他们很可能同时躲藏在咫尺之外,当我们不能越过咫尺而向他们亲近,那就是囚徒的真正含义。

三十九、当历史不再走伤痛,记忆不再承受责任,它或许会进入一种自我失落的精神恍惚。

四十、它高傲,但它宽容,高傲是宽容的资本。

四十一、当形容词如女郎盛装、排比句如情人并肩,那就一定尚未进入文章之道。文章的极致如老街疏桐,桐下旧座,座间闲谈。

四十三、中立是战争的宠儿,也是交战双方的需要。

四十五、一切伟大从外面看是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从里面看则是一种无比智慧的秩序。

四十六、所有的旷达,都是对悲苦的省略。

四十七、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浑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崎岖、神秘、壮观、肃穆……,其中不少城市还会因为风格交叉而不愿意固守一词,产生争逐。

四十八、拼命抢救于无救,是人间最大的悲剧。

四十九、不管别人怎么表示不屑,我们自知,这是一场历时不短的生命冒险,天天面对未知,处处遭遇难题,居然全部走下来了。在那遥远的旷野、陌生的街道中支撑我们的,除了目标,就是友情。我想用名单说明,人生在世,看怎么组合。有的组合,虽然素昧平生却能让每一个生命都摆脱无聊,生发出霜笼月罩的山水气韵,敢于合力把世界上任何一片土地都放到脚下,有的则相反。

五十、没有对象的咆哮可能更其响亮,没有年代的街道盛得下全部故事,空虚的傲然傲然到了天际,枉然的雄伟雄伟到了永远。

五十一、空虚的傲然傲然到了天际,枉然的雄伟雄伟到了永远。

五十二、中国文人在整体上倾向于历史体验,既迷醉于感同身受的历史幻想,又迷醉于匹夫有责的责任,只可惜历史太长,步子太慢,循环太多,经常同意反复,不能不满心徒叹无奈,满嘴陈词滥调。产生于罗马的兴亡感慨不会重蹈中国文人的吟咏老套,不会终结于白发渔樵、废殿碧苔、老月青山。

五十三、在迪伦马特笔下,罗慕洛斯面对日耳曼人的兵临城下,毫不惊慌,悠然养鸡。他容忍大臣们裹卷国库财务逃奔,容忍无耻之徒诱骗自己家人,简直没有半点人格力量,令人生厌。但越看到后来越明白,他其实是一位洞悉历史的智者。如果大车必然要倒,妄图去扶持反而是一种骚扰;如果历史已无意于罗马,励精图治反而是一种反动。

五十四、我鄙视一切嘲笑受难者的人。我怀疑,当某种灾难哪一天也降落到他们头上,他们做什么。

五十五、据我自己的经验,几乎没有遇见过一个喜欢远行的现代流浪者是偏激、固执、阴郁、好斗的。反之,那些满口道义、鄙视世情的书斋文人如果不得已参加某种集体旅行,大多连谁推扛行李、谁先用餐、谁该付款等琐碎问题也无法过关

五十六、长大了知道世间本有太多的残酷事,集中再多的善良也管不完人类自己,一时还轮不到牛。然而即使心肠已经变得那么硬也无法面对斗牛,因为它分明把人类平日眼开眼闭的忘恩负义,演变成了血淋淋的享受。

五十八、我们说那天出事的时候没有演出,是因为十九世纪的考古学家们在清理火山灰的凝结物时没有在这里见到可认定为观众的大批“人形模壳”。什么叫“人形模壳”呢?当时被火山灰掩埋的人群,留下了他们死亡前的挣扎形体,火山灰冷却凝固时也就成了这些形体的铸模硬壳。人体很快腐烂了,但铸模硬壳还在,十九世纪的考古学家一旦发现这种人形模壳,就用一根管子把石膏浆缓缓注入,结果剥去模壳,人们就看到刘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连最细微的皮肤皱纹、血管脉络都显得清清楚楚。

五十九、青春的力量无可压抑,即便是地狱也能变成天堂。

六十、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就连凯撒,也不能例外。当他以死亡完成最彻底的收敛和服从之后,他的继承者、养子屋大维又来了一次大放纵、大挥洒,罗马帝国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当作了内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