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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城南旧事有感

发表时间:2023-04-02

看城南旧事有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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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1

我又一次翻开了这本《城南旧事》,虽然它的扉页已微微泛黄,但细细品味其中,仍能感到一个纯洁可爱的英子跃然纸上,仍看见眼前这条胡同的古老和神秘……

《城南旧事》讲述了一位名叫英子的六岁小女孩,在北京的胡同里经历的许许多多的事,并逐渐成长的故事。其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爸爸的花儿落了》的故事。故事讲述了英子在参加完毕业典礼后,看见爸爸的花儿落了,自己慈爱的父亲也去世了,于是,她俨然成为了家中的小大人,再也不会是孩子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慨万千——童年的磨砺,使这个曾经无知的小女孩,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懂事并且坚强的孩子了。而我们,在感慨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呢?我们,拥有一个非常美好的、幸福的家庭,可是,我们从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明白人世间的苦难,悲欢离合。不完美的生活,造就了千千万万性格不同的人,但他们即便是如此,也逐渐学会了如何顽强地生活,如何成为一个有担当的人。

不仅如此,作者还通过塑造了宋妈,妞儿、秀贞等人物,用童年的幼稚眼光去看待这个丑恶的世界。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正所谓美好的事物。在英子的描绘中,有迫于生活的重压,不得不去做小偷的人,也有与孩子生离死别,却无处倾诉的人;更有苦苦等待曾经爱情给予她的承诺,却患得相思病,与女儿被火车轧死的人……作者不仅仅要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悲惨、复杂。也要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有苦难,有艰辛,却也有快乐,有美好。你永远不能预料它的出现,却可以去直面它、战胜它,或是回味它……

掩上书本,我的思潮起伏,我眼前又出现了那一条古老而神秘的胡同,一直蔓延到天边……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2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是一首淡淡的歌。轻吟浅唱间,那似水的年华,那流金的岁月,那只可追忆不能再见的哀婉痛彻,在夏日的午后,在我的心间流淌着、荡漾着,激起了小小的波澜,泛起了阵阵的惆怅,更唤醒了我对那个年代、那些旧事的“沉沉的思念”。

这本书是书架上我最为珍惜的。翻开书,一股淡淡的清香弥漫到我的心间。那一行行的文字,那弥漫着的清香,瞬间吸引了我。我在那文字之间仿佛看见了一个扎着小羊角辫儿、调皮、单纯的小女孩……故事以孩童英子的视角,追忆了英子6岁到13岁的童年生活,并分为了《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几个故事。

打开书本,这童年的气息便溢满了书本,更蔓延至书外,淡淡远远、真真切切。英子的童年是快乐的,“西厢房”就是她的“快乐窝”。英子的童年是懵懂的,她分不清海和天,分不出好人和坏人,也分不清疯子和贼子。英子的童年是勇敢的,她敢于和“疯子”交朋友,敢于去探索未知的领域。英子的童年更充满了深深的沉思。她以一颗童心凝视着这个世界,思索着未知的答案……然而,童年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

自古多情伤离别。回忆作品是一次次的离别,痴情的秀贞走了,大眼睛的妞儿走了,敦敦厚厚的贼子走了,喜欢歪着嘴笑的兰姨娘走了,勤劳淳朴的宋妈走了,就连爸爸也就远地离去了!伴随着亲友的一次次离去,作者用淡远而深情文字,将这离情别绪渲染得诗意、惆怅与哀婉。书中一句句伤心的话语,一幅幅离别的画面,就这样在文中反复地出现,传达出多少“唯有离别多”的惆怅与伤痛。小说结束时,英子多么不舍,多么不愿,她最终还是接受了已经长大的事实,也学会了勇敢地去面对和担当。面对爸爸的离去,她没有哭泣,没有落泪,她以从来没有过的镇定与安静向这个世界宣告,她已经长大,她能承担。我们总是既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

最后,英子穿过童年,走向了成长,也成功地将一曲童年的骊歌演绎为一首成长的赞歌。但成长并不总是那么风平浪静,就如英子。正是在一次次的经历,一次次的离别,一次次的思索中,英子一步步地成长着,最终完成了由儿童向“大人”的蜕变。

面对成长中的悲欢离合、磕磕绊绊,我们又该如何处置?不若学学骆驼“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或者像书中的林英子那样,一路高歌,一路成长!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一部关于成长的寓言,那些点缀在英子人生旅途中的人和事的匆匆远离,让我学会了坚强,就像英子那样。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3

流星于身旁不经意间划过,刺破漆黑的夜幕,以生命为画笔,留下灿烂的一笔,还没等人们记住便消失无踪。于此夜晚,手捧一卷《城南旧事》,倚靠在窗边,淡淡地走进英子的过往,走过城南的那一片风光。

北平城南,这一方小小的天地,见证了小英子成长的喜怒哀乐,亦让她懂得了世间的阴晴冷暖。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曾是英子年幼时的玩伴。

也许在世人眼中,秀贞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是在英子心里,她只是一个被丈夫抛弃了的妻子,一个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她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北平城巷的一个早晨,或许春光正灿,或许小雨朦胧,但当两颗纯洁无暇的心灵碰撞在一起,便注定是为利益奔波的人们一生都找寻不到的。然而世事无常,美好的开始总得不到一个圆满的结局。纵使秀贞找到了她的小桂子,但造化弄人,一辆飞驰的火车让她们母女俩永远不再分离,一场高烧也抹去了他们在英子脑海中的回忆。

生活中最痛苦的莫过于有缘无份,是缘分使我们相遇,也是缘分使我们分离,英子与秀贞这一段美好纯洁的友谊令人向往,最终却落寞收场,惨淡结尾。人生漫漫,我们不知道下一刻谁会如同秀贞一般淡出自己的记忆中,因此我们能做的便只有珍惜好当下,尽力做好如今的自己,不要等到失去过后才懊悔不已,到那时已是覆水难收,无法回头;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金红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中升上来的呢?在英子幼小而又纯洁的内心,没有太多的对错之分。当人们只知道小偷的可恨,全然不管一个青年为何要走上偷窃犯罪的道路,只有善良的英子,愿意去倾听一个小偷的故事,愿意去帮助一个小偷,订下一起去看海的约定。

成长往往伴随着数不尽的烦恼,我们会在经历了某些事情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一份天真,多了一点对未来的憧憬,多了一份要承担的责任。对于英子来说,是在父亲去世过后,可对于我已经记不清是在哪个傍晚或黄昏,经历了怎样的悲欢离合,才褪去稚气,成长为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一首送别回响于耳畔。掩卷深思,骆驼队仿佛沐浴着冬日,向远方走去,带走了我们的童年。北平城南那斑驳的城墙,沉淀着历史的沧桑,沉浸在英子的故事之中,却又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小小的城,装载着那些无法忘却的人和事,在那城南,便是我们最美好的童年。

窗外的流星飞逝,亦如时光无法挽留。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4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就是《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看完书后,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著《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著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著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著她在成长吧!读著读著,我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还是名篇佳作,它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这本书,的确让人沉醉,它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房间里飘著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小英子的故事。小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女孩,小英子在她的`童年里发生了许多事:小英子第一次和疯子在一起说话,她帮好朋友妞儿找到了亲生母亲。

除了主人公小英子外,还有许多人物如:爱养花的爸爸,总是大肚子的妈妈,奶娘宋妈,倔强的兰姨娘,好朋友妞儿……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小英子在毕业典礼上代表毕业学生发言的时候,小英子完成了爸爸的心愿,爸爸的心愿就是希望小英子在毕业毕业典礼上可以代表毕业学生讲话。很可惜的是爸爸这次没能来参加典礼。因为爸爸得了重病。

当小英子赶回家的时候,她得到了消息:小英子的爸爸已经离开了人世。小英子这才意识到自己不能贪玩了,自己已经长大应该照顾弟弟妹妹了,她的童年已经没有了。

我喜欢这本书,如果你也喜欢不妨看看吧!

精选阅读

看《金锁记》有感(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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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金锁记》有感 篇1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看《金锁记》有感 篇2

知道张爱玲是因为她的那一句名句:于千万人之中,于亿万光年之间,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好遇上。只轻轻的问一句:原来你也在这。

长这么大也没读过张爱玲的作品,《金锁记》是我看的她的第一部作品。我简单的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感想,谈不上读后感,只是个人的一点想法。

故事是发生在旧上海,主人公是一个叫七巧的女人,整部小说贯穿了她的一生。

七巧嫁到姜家是为了钱,她是不幸福的.,丈夫常年吃药卧床,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两个孩子都不知道怎么生下来的。

七巧是女人,有七情六欲,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小叔子也喜欢她。但是在那封建社会里他们只能把那团欲火深深埋葬在心里

多年以后婆婆和丈夫都死了,家业也分了,当她再次面对小叔子时七巧的心也泛起过涟漪,但最终七巧认为这个男人是为了她的钱来的,她赶走了他。埋葬了她一生中最后的感情。

七巧有一儿一女,慢慢的女儿长大了,为了钱她让女儿辍学,并去学校吵了一架,让女儿无法在同学面前抬起头来

女儿一天天大了,活脱脱一个小七巧,七巧总是怕别的男人想她那点钱,于是一晃女儿成老姑娘了。

当亲戚帮忙最终为安找了个留学回来的男孩后,七巧还是不同意,女儿的这段姻缘还是葬送在了七巧的手里。

许多年以后七巧临死时发现套在她手上的那个金镯一直往上都能套到她的手臂了。

*

《金锁记》我只看了一遍,我是个不爱看书的人。

我觉得张爱玲是想对我们说,女人不要为了钱而把自己活生生的埋葬了。女人的一生中,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才是最重要的,爱人的意义远远要大过财富。

看《金锁记》有感 篇3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看《金锁记》有感 篇4

屋外天色阴郁。

屋内也没有色彩,灰暗的天空将郁郁的气息塞入屋子里,穿着21世纪的衣服,支着头趴在窗台上,疲倦的样子,面向窗外,于是风冷冷地穿越发丝的间隙。想着40年代的微笑,天空中已寻找不到那样昏黄的月光,如今的上海已看不到当年的月亮了。

第一次读《金锁记》,还不太懂它的意思,在张爱玲所营造的压抑气氛中,只是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深触动着,为那样凄惨的命运叹息着。现在再读它,七巧生活在昏暗的屋檐下,那凄惨的声音仍在耳边回旋。她的一生就这样嫁给了悲哀,嫁给了一个毫无生气的惨白身体。

然而,《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戴着黄金枷锁,劈杀了自己,劈杀了自己的骨肉,成了殉葬品,也拉上了不少陪葬品。一部《金锁记》,一部枷锁记,人性的枷锁总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

在《金锁记》中张爱玲描写了“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的一个湿晕,像朵云轩信上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惘,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对乌云中的月亮她又写道:“隔着玻璃窗望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对下弦月她这样形容:“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她眼中的如此完美却带着一点遗憾,也许这才是真正的perfect。”

张爱玲的一生如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苍凉而捉摸不定。她用她独特的笔调,写出了一个并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残缺的人生,却是对人物,对生命无限的豁达。

看《金锁记》有感 篇5

张爱玲自幼在旧家庭里封闭孤独的生活和她在少女时代在教会学校所接受的殖民教育使她成长为一个疏离家国,游离社会,孤独“自私”的人,这对她的创作风格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她出生之时她显赫的家族败落,她的父母因不和而分居,没有在父母那里接受应有的爱和关怀,这样的家庭生活使张爱玲自幼倍感孤独与压抑,由于她过早窥见家族内部所暴露的人性自私和生命的颓废,她养成了孤独个性。之后她还经历了“世乱”,因为其接受封闭的教会学校偏西化的教育,张爱玲对近代中国现实的认识也只是妨碍个人现世安稳但个人却无力抗拒的乱世。她的小说基本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着力揭示和平的平常生活里人物内心之变态,即如寄生在半殖民地都市里的一些旧世家的末代子孙,由于所依凭的那个旧制度崩溃了,他们成了靠祖传遗产生活的现代寄食者,一方面惯性地延续着传统的生活习惯,另一方面又不自觉地接受着现代都市所提供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享受,但他们并没有真正的现代意识,他们的生活只是消费性的,金钱化的,等待他们的只是日渐没落的命运,这些人的心态行为往往是病态或变态的,张爱玲就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她自身经历使他更能切身体会这种悲凉,这一类的代表作便是中篇小说《金锁记》。

《金锁记》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寄食于半殖民地都市上海的旧家庭姜公馆里,这个曾经显赫的旧世家如今有出无进,少爷们不是败家子,就是病秧子,在这个家庭里唯一有生命力的是出身卑微的二少奶奶曹七巧。漂亮能干的七巧本是一家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原本不愿意也没有资格人嫁名门姜公馆,只因姜家二少爷久患骨痨,门当户对的人家谁也不愿把女儿嫁给他,姜家只得退而求其次,而七巧的哥嫂也贪图姜家的富贵,两家于是结成了婚姻。在这场门第、金钱的交易中,七巧牺牲了自己正常的生活欲求,而只剩下一种焦灼的等待:用青春熬死丈夫,她自己拥有金钱才好改变一切。十五年过去了,她的心愿实现了,却未料及自己也由此套上了黄金的枷锁,而不能正常满足的生理欲望则趋于变态。她早就喜欢其风流倜傥的小叔子姜季泽,如今自己经济上独立了,小叔子也上门来向她示爱,她内心不定,然而她随即又察觉到自己财产被觊觎的危险,于是愤怒地赶走了姜季泽。但她失去了她的爱“真长,这寂寂的一刹那。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阴暗的`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她的爱给了她无穷的痛苦。单只是这一点,就使她值得留恋。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错。他不是个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装糊涂,就得容忍他的坏。她为什么要戳穿他?人生在世,还不就是那么—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从此,曹七巧被压抑的情欲便以反常的甚至残忍的方式寻求着出路,得不到幸福的她也不想让儿女幸福。为了把儿子长白再留在自己身边,曹七巧处心积虑地逼死了儿子的妻妾。随后她又不动声色地破坏了女儿长安和归国留学生童世舫的婚恋。

《金锁记》生动深入地揭示了曹七巧被虐到自虐再到虐子的心理变态过程。小说的结尾以不愠不火的语调将七巧命运的悲凉表现的淋漓尽致。

张爱玲的另一类作品则表现了战乱下的人性之平常——男女情爱与安稳的诉求。张爱玲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所以她的体会更深。这类小说的代表作便是《倾城之恋》。范柳原和白流苏这两个自私的人因战乱而成为平常夫妻。小说中浅水湾的那面不倒的墙象征着自私的人需要相互依赖。白流苏和范柳原虽然不是真爱但因为战火他们“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决定做平常的夫妻,这也是小说中提到的大抵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他们是乱世中的传奇。这个故事展现了孤独脆弱的人在战乱下祈求现世安稳的诉求。

看《金锁记》有感 篇6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看《金锁记》有感 篇7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看《金锁记》有感 篇8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看《世界名著》有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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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世界名著》有感 篇1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尊严与爱——简爱读后感。《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的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看《世界名著》有感 篇2

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阴雨绵绵,我的心情不是很好,无聊地在书架间穿梭。突然,我的目光定格在一本《鲁滨逊漂流记》上。我忍不住将它翻开,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了故事情节中。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鲁滨逊的青年。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海难中,他的同伴全死了,而他却幸运地活了下来,并且流落到一个荒岛上。起初,鲁滨逊感到极大的寂寞和恐惧,自己一个人待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没有现成的食物和工具。他甚至想一死了之。但他最终克服了恐惧,积极地勘测地形,建住所,制造工具,凭顽强的毅力和聪明才智创建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并返回了家乡。

读完了鲁滨逊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由得飘向了四年前的冬天,往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爸爸妈妈要外出,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尽管我又哭又闹,说什么也不情愿,可是没办法,我不得不接受。

父母走后,一种巨大的空虚感将我团团围住。家里的每一张桌椅,每一个柜台,此时都变成了张牙舞爪的怪物,它们咆哮着向我扑过来。我的心“咚咚”狂跳,跌跌撞撞地向门跑去,却惊恐地发现:门从外面反锁了!我像一只受惊的小兽,在角落里缩成一团,紧张得几乎窒息。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我的心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要知道,我还有好多作业要做呢!这样待下去根本不是办法。我与内心搏斗了很久,最终,我鼓起勇气,一步步挪向房间,我竟然战胜了恐惧!慢慢地,我发现夜晚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于是我放松了神经,安心地写起了作业。直到爸爸妈妈回来,我才激动地扑上去,一种巨大的满足感从我小小的心里升腾起来。原来黑夜并不可怕,恐惧也不难战胜,关键是你有没有去做,有没有必胜的决心。

朋友,你是否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当面对未知的艰险时,每个人都感到它不可战胜。有的人就此退缩,心甘情愿地做了恐惧的奴隶;而有的人却战胜了心魔,积极勇敢地面对困难,当自己击败它时,才发现它其实很小很小。正如鲁滨逊所说:“对危险的恐惧比危险本身更可怕。”鲁滨逊明白这个道理,因此他才能坚强地活下去,最后脱离险境。不单是鲁滨逊,还有许多人:霍金、徐霞客、你、我、他……

我抬起头,望向窗外,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金色的阳光撒遍大地,正如我此时的心情。我放下书,迈着坚定的步伐,向着阳光走去。

看《世界名著》有感 篇3

一直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现在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的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己。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但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助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理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美好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己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不看,实在是一种遗憾。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己,无所谓。他们可以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面对爱情时的退缩,胆怯,可以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可以想象润叶可以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特别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看《世界名著》有感 篇4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读了这本书,简爱的经历,简爱的坚强,使我震撼,使我思索,使我扪心自问。命运待我真是不薄,我有一份崇高的、人人尊重的职业,拥有幸福的家庭,过着平安温馨的生活。我应该感谢上天赋予我的一切,我应该抓住生活,因为生活是奇妙的,到处都盛满了美好的事物。而在很多情况下,只有在回顾过去,突然意识到它再也不会出现时,我们才认识到这一真理。我们常常毫不珍惜这样美好的一天,而是太注重琐事了,有时拘泥于小节,以至于对美好生活没有反应。我们应该虔诚地对待即将到来的每一天,拥抱每一个小时,抓住珍贵的每一分钟。

看《世界名著》有感 篇5

这是本特别好的书,让人感动,书里的主人公是个和郑皓泽差不多年龄的小学生,以日记的形式来表达生活中的爱,虽然文字简朴,没有精彩绝伦的故事,也没有斗智斗勇的情节,但却表达了生活中真挚的友谊,爱字无处不在,他们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用爱感动家人,感动朋友。郑皓泽平常比较调皮好动,但心底非常善良,可能是因为一直和妈妈两个人生活比较多,对妈妈的依赖比较重,所以看到其中一篇有关妈妈的,眼泪直流。

我们一起看完这本书后,一起聊聊了感受,我告诉他:一个人从小不仅要学好各种文化知识,还要学习比这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对周围所有人的爱和尊重,也要始终抱有一颗真诚和善良的心,拥用了这种品质,不管长大后做何种工作,身处何地,都会是个对社会有贡献有用的人。

《爱的教育》把我们带入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教育,同时给予我们力量和勇气。

看《俗世奇人》有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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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1

在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有很多很多的感想。《俗世奇人》里所写的人,都是真人真事。

每位人物的名字都很有趣,如死鸟、酒婆、苏七块、背头杨,这些人的名字都是由老百姓们取的。有些人由于别人给他起绰号把自己的名字都给忘了。

要想在乱世存活,必须要有一手绝活。《俗世奇人》里有的是绝活。苏七块手一摸便可把骨头接上;刷子李刷墙之后身身上无一白点;泥人张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有些人物是故事中的主角儿,可是真正的达人令有其人。如小达子是一名厉害的小偷,有一次他又偷走了别人的东西,可是过一会才发现他偷走的东西又被失主不动声色地拿了回来,小达子从此再也不偷东西了。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有趣。最有趣的要属《刘道远活出殡》了,混混刘道远经常帮助别人。有一天他装死图乐,他帮过的人却来骂他,还有人要把他的家给抄了。一怒之下,他从棺材里蹦了出来把那些人吓跑了。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2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老师叫我们买的一本书,那就是《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介绍了很多隐藏在俗世的奇人,个个都是高手中的高手,不过,也不都是说本事,也有说人的品德,如《苏七块》啊!等等

而我的感受是:不一定只有贵族才能好好地生存,只要自己功夫好,一定能好好的生存,不过只有功夫没有可观的品德,那是不可以的,可就是一个废人,这本书更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只要功夫深,铁块也能磨成针不是吗?这也是这本书中的人物,最让我敬佩的一点了。我也知道了一点,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上的中央;没能力的,吃素,发焉,靠边呆,这规矩不是谁定的而是地地道道码头上的一种活法。一直到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恍然大悟的发现,我少的,就是那份才艺。而这是整本书中,烙印在我心中的就只有那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必得有绝活,不是吗?现今社会,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个也不算是残酷,这本已就是一个事实。

以上是我的所有的阅读感受,希望,大家也能买这一本书与我一起感受一种感受。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读完了《俗世奇人》后,我的心里感触很深。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作家冯骥才的代表作。这本书里讲述的是水陆码头天津卫里的人和事。这里的人都有一手绝活。这里的人,不强活不成,因此出了许多绝人绝活。如:泥人张、刷子李、苏七块、张大力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泥人张了。他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我仿佛都能从作者写的文字中看到他捏出来的泥人。这都是作者的描写好啊!不单单是泥人张,这整本书都是这样的,让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作者这种细致的描写方法真值得我学习!

通过《俗世奇人》这本书,我还想到了许多。在天津卫码头出的这么多奇人,他们都是靠什么炼成的?都是靠勤奋地练习,不懈地努力!就像泥人张,他每天都去观院和饭馆观察各样的人,为的是捏各样的人。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捏出各种惟妙惟肖的人。还有刷子李,他那刷浆的一手绝活也不是天生的,而是靠勤奋地练习才有的。他们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行?只要肯努力,有什么不行的?

这《俗世奇人》真让我明白许多。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所作。读完此书,带给我的印象是深刻无比的。

《俗世奇人》是一本构思精美的小书。全书共有三奇,其一,它是绘图绣像本;其二,全书由短篇小说连缀而成,各篇文字精短,书中所述之事,多以清末民初的天津市生活为背景;其三各篇作品的风格接近古典传奇色彩,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小说。

《刷子李》因语句优美而选入我们的课本中,学完那一课后,我对刷子李佩服得五体投地,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奇的人物,而且刷完一间屋子后,身上竟连一个白点也没有。真不愧是俗世奇人呀!

《俗世奇人》里所写的人,都是真人真事。正如本书后所写的,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起就传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尤其是里面的酒婆一篇,更是十分好看,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仰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如今她一路上摇晃的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的惊奇,也看的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地的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面的惨事就甭提了在这一段里,对酒婆的动作描写十分详细,也十分生动,尤其是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这一句,它十分夸张,又能很贴切的描述她的动作,可谓是十分恰当。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都买一本看看吧!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它叫做《俗世奇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本书,不过就算没看过也没有关系。我来帮你们介绍一下主要内容。

《俗世奇人》主要讲了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不同。然燕赵故地,血气方刚;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各种怪异人物。

当我看到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是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出七块银元放在桌子上,他才肯治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我就觉得虽然他的医术高明可是这钱也太贵了吧!真是认钱不认人。可看到后来我才觉得他其实也是很善良的,他还免费给人看病呢。又当我看到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了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子直淌汗,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这句话使我充分地体会到了三轮车夫张四的痛苦,还将他的表情写的很传神。这句话让我觉得作者写的很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古代的许多人物的故事如泥人张,刷子李,背头杨,蓝眼,张大力,苏七块等人的故事。让我知道了许多民间故事。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3

爱拼才会赢

——读《俗世奇人》有感

在我们的华夏大地上,有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各自身怀绝技,靠自己手艺、才能来生活,于是《俗世奇人》的故事就开始了。

苏七块,一位身怀绝顶医术的老爷爷,专接骨头,快得和变魔术有一拼,就赛一位老神仙,三步,对!只要三步!骨头保准接上。而这骨头接得可真神,不疼不痛,后来,他的事儿就传开了,连洋人也专程找他看病,名声带着风,传遍大江南北。后来有人就反映了,这苏老啊!够抠!七块大洋一个渣不能少,后来知道这是规矩不能改的。不过这外号“苏七块”还是传了下去。

《俗世奇人》中重讲“奇”,在这平常世的世界中总会有一些大人物,靠的是本事,靠的是努力,而不是自己呆在家里面白吃白喝达到某种境界,也并不是靠天赋,这话说的好,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等于成功,一道关于成功的加法题。

想做文学家吗?想做科学家吗?你想从事伟大的工作吗?好好学习、努力学习,可以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你需要努力把梦想化为理想,把理想转为现实!

我可以肯定一句:努力不会让你吃亏,它会让你渐渐感觉到,你正在品尝你努力而收获的果实。最终成为人生大赢家!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4

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但仍能行医救人的苏七块;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的刷子李;千杯不醉,唯我独尊的酒婆;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天地之时,无所不知的蔡二少爷······这些生怀绝技的普通人,为生存展现他们的一技之长。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丽的精彩。

譬如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但衣服上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主人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没有一个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奇人数不胜数。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

回想我自己,进入初中以来,科目增多,作业也就多了,可是我很爱偷懒,有时候还有一抄了事的想法。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也许一时能蒙一个好成绩,可是最后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一无所获,顾此失彼。

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需要坚持。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5

初看这本书,题目就很吸引我,俗对雅,题目中的俗,意思是平庸、庸俗;奇的意思是奇特的、奇妙的、与众不同的,这样的对比会有怎么样的故事呢?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俗和雅对应得更有深意,只有在平庸的世界里,才能突显出这些人的奇特,奇妙,与众不同。

书中讲述了十几位俗世奇人的故事,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和良好的品质。在书中,我发现了几句货真价实的、告诉我们如何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话:“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什么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儿,靠边儿待着。”

从中我想到了我们现在这个班级,班级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班里每个人都应有自己在班里立足的特长,有的同学学习好,是学霸;有同学体育好,是运动健将;有同学嘴巴利索,是当说客的料……而我有什么在班里立足的点?我有什么特长?我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个值得去深思熟虑的问题。

以前,我在足球队,足球算我一项特长,但是五年级我退出了。我开始很沮丧,不过我很快被机器人社团老师招入机器人社团,并通过选拔,参加了几次比赛。鲍勃?马利有一句名言“一扇门关闭了,另一扇门总会随之打开”,如同《神鞭》的主角傻二,清朝灭亡剪头发把他的“神鞭”那一扇门关闭了,却为他打开了使用洋枪北伐的门。我可以学习傻二的知变通和不张扬,踏踏实实的在机器人社团努力,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

英语也是我的一项特长,可是考试成绩总不能让我满意,一看就会,一做就错,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虽然发现了这个问题的幕后黑手——马马虎虎,可是我总摆脱不了它。我要学华大夫记牙,苏七块治骨病——做事干净利落有质量,才会受人尊敬。以我的英语基础,如果再认真踏实,我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努力是每个人应做的,刻砖的远不止刻砖刘一人,可为什他最出名?因为他可以做到精益求精。做到精益求精可不容易,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的人生三境界,努力钻研最后才能成为大师。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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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1)

读《战争与和平》有感(一)《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读《战争与和平》有感(二)一位举世闻名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一部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战争与和平》;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故事。

这本书是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华西里四大贵族的家庭生活展开的。记载了18xx年至18xx年拿破仑统治的法国与亚历山大统治下的俄国之间发生的战争,歌颂了俄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取得的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其中,有两个人物特别耐人寻味,他们的性格变化得非常快。彼埃尔---别祖霍夫伯爵的私生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百万富翁和社交界的宠儿。获得遗产后的彼埃尔一开始贪图享受,后来献身于慈善事业,最后又想当兵打仗。娜塔莎----罗斯托夫公爵的女儿,她起初喜欢保尔.康斯基的儿子---英勇善战的安德烈,后来又爱上了阿那托里,最后又跟彼埃尔结婚。

《战争与和平》让我第一次感悟到:生命是多么宝贵!和平是多么重要!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多么得幸福!

读《战争与和平》有感(三)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2)

作为一位读者,爱一本书是多么自然的事。

《战争与和平》带给人无边的理想和希望,带给人信仰。是的,我想我是陷入了另外一种状态,不仅仅因为托尔斯泰那高超的艺术,而且因为他在书里所描述的那种广阔博大的情感世界与深远浩瀚的精神境界。它征服了我,影响着我,使我幻想自己也能够抛却卑微的尘世生活,融入到那样的世界——爱的世界,融入到永远明亮,永远纯洁,永远跳动着爱的温暖的火焰的世界。

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犹如在一个巨大的阴影里徘徊。良久,视觉范围闪现出一个模糊又清晰的印象,后来便豁然开朗了。其中描写了历史上真实的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也写了人们的理想和鼓舞人心的目标,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我感觉到,托尔斯泰不只想诉说这些,更重要的是要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这个世界本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托尔斯泰自己,还是他的国度。

他所描绘的战争,他笔下的人物,无论善的、恶的,甚至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完整整体的一部分,都铭刻着这个整体的烙印。这个整体在他看来就是真理,就是爱。正如他在书中写到“是的,爱,但是,不是对某种东西,为了某种目的或者出于什么原因的爱,而是初次——就是我要死的时候,看见我的敌人,我依然爱他的那种我所体会到的爱。我体会到那作为灵魂本质的不需要对象的爱。我现在体会到这种幸福。爱邻人,爱自己的敌人。爱一切——爱上帝所体现的一切。”

这句话使我感受到爱弥散天宇,遍及四海。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加有力的事物了,因为只有它,可以消除一切差别,包容一切苦难,消灭一切恶的根源。它使这个世界再没有个体的界限,再没有彼与此的分别,没有仇恨,互相平等。是的,我们都在里头,每个人,每个动物、植物,还有那些没有生命的事物。

托尔斯泰有一句名言:“人同河一样,每条河有时窄,流得急;有时宽,流得平稳;有时混浊,有时澄清;有时凉,有时暖。”人也是如此虽都有人类品性的根苗,但表现出的却各不相同,书中的各种人物也是因为爱而融合的。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3)

故事的开端起于一场宴会,在此宴会上的海伦极其美丽动人,而此时的皮埃尔还是个醉情于喝酒,的堕落贵族子弟。两人的初次见面为以后的结合作了铺垫。

然而在大陆的另一端,拿破仑率领着浩浩荡荡的法军联盟向俄国进发,一路所向披靡,士气锐不可挡。一面是法军联盟的步步逼近,一面是俄国主帅库图佐夫所领俄军的步步退让;甚至于首都莫斯科也失守,军队撤离,人民逃窜......但所谓物极必反,随着法军在这座城市的各种烧杀抢掠,军队变得越来越懒散,士气逐渐低靡。而此时的俄国民众早已对法军深恶痛绝,士兵们的士气大振,急切希望把法军赶出俄国领土,早日回到家园。

所谓乱世出英雄,在这场战役中欧中,皮埃尔思想有了巨大的改变,对人生有了更深的认识;安德烈公爵的爱情也在战争中结束,却给身边的每个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可爱的娜塔莎给人一种青春活力,可爱迷人的感觉,经历了几次爱情的折磨后,成长了不少,变得更为成熟了;玛丽亚公爵小姐是个忠实的教徒,经历了父亲的逝世,兄长的死去后,仍能坚强的面对,值得我们学习;罗斯托夫与索尼亚的爱情令人动容,尤其是索尼亚,她是家里的养女,一直都对罗斯托夫一家人心怀感恩,总是对家里人做出让步。但在爱情上却能主动追求,不顾一切。由此可知她的隐忍是有原因的。爱情的花开在战争中,动人心魄,使人动容。经历过战争的洗礼后,才更懂得和平的可贵。

有时候我会在想,战争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影响如此之大,却还是有许多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投身于战斗。欲望有时真的很可怕,会让人发疯。作者对这场俄法之战更多的是不赞同的,但也由于此战役,展示了俄国民众为国献身,英勇投身革命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表达了作者对俄国人民的赞美和讴歌。历史向我们证明:人民的力量战无不胜。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4)

金一南先生的这部《苦难辉煌》是我在繁忙的临床工作之余阅读的,本想大致翻翻看看,完成五官党支部的任务,没想到只看了几页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用战略思维、战略意识点评了历史,向我们再现了一幅20世纪20至30年代中国革命历经磨难挫折走向辉煌胜利的历史全景画,读后颇有感触。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谁也不会想到就是那样一个不足五十人小团体,小组织,几十个人,渺小的力量,迅猛发展壮大,更是成为了以后中国发展的领导力量。在异常艰苦与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就像是一只浴火的凤凰,在履历了苦难与挫折之后走向了辉煌与胜利,这靠的是一大批不怕苦,不怕死,脚踏实地,百折不挠,一心一意为了人民群众的共产党人,靠的就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苦难辉煌》这本书对于我们今天的工作和生活有启迪意义。想想我们现在,今天我们口袋富足了,精神却匮乏了,房子变大了,灵魂却渺小了,我们读着历史,却在忘记过去,我们今天要求更多的是物质上的享受,缺少的是精神上对正义的追求。读读我们党的苦难与辉煌吧,洗涤我们的心灵,鞭策我们的灵魂。

人间的苦难很多,但不一定都创造辉煌,只有凤凰涅盘式的苦难才最终创造辉煌。愿我们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在富国强民的道路上创造新的辉煌。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5)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诸多著作中的一部很优秀的作品,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187月,拿破仑率兵征服了欧洲,法俄之间正酝酿着激烈的战争。然而在彼得堡上层的人们依旧过着恬静悠闲的生活,达官贵人们都汇聚在皇后的女官兼宠臣安娜·巴甫洛夫娜举办家宴招待会上。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其中让我记忆最深的几句话: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最高的智慧只有一种科学——整体的科学,这科学解释整个宇宙,以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要自己获得这种科学,就必须清涤并革新自己内心的“自我”,因此,在认识之前,必须信仰,并使自己趋于完善。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在我们心里放进了上帝的光,它叫作良心;人民战争的巨棒以全部威严雄伟的力量举了起来,并且不问任何人的趣味和规则,不考虑任何东西,愚笨单纯地,却是合乎时地举了起来,落下去打击法军,直到侵略者的军队全部消灭;没有人想到,承认与是非标准不相符合的伟大,不过是承认他自己的没有价值和无限的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