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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战争与和平有感

发表时间:2023-04-21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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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1)

读《战争与和平》有感(一)《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读《战争与和平》有感(二)一位举世闻名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一部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战争与和平》;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故事。

这本书是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华西里四大贵族的家庭生活展开的。记载了18xx年至18xx年拿破仑统治的法国与亚历山大统治下的俄国之间发生的战争,歌颂了俄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取得的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其中,有两个人物特别耐人寻味,他们的性格变化得非常快。彼埃尔---别祖霍夫伯爵的私生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百万富翁和社交界的宠儿。获得遗产后的彼埃尔一开始贪图享受,后来献身于慈善事业,最后又想当兵打仗。娜塔莎----罗斯托夫公爵的女儿,她起初喜欢保尔.康斯基的儿子---英勇善战的安德烈,后来又爱上了阿那托里,最后又跟彼埃尔结婚。

《战争与和平》让我第一次感悟到:生命是多么宝贵!和平是多么重要!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多么得幸福!

读《战争与和平》有感(三)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2)

作为一位读者,爱一本书是多么自然的事。

《战争与和平》带给人无边的理想和希望,带给人信仰。是的,我想我是陷入了另外一种状态,不仅仅因为托尔斯泰那高超的艺术,而且因为他在书里所描述的那种广阔博大的情感世界与深远浩瀚的精神境界。它征服了我,影响着我,使我幻想自己也能够抛却卑微的尘世生活,融入到那样的世界——爱的世界,融入到永远明亮,永远纯洁,永远跳动着爱的温暖的火焰的世界。

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犹如在一个巨大的阴影里徘徊。良久,视觉范围闪现出一个模糊又清晰的印象,后来便豁然开朗了。其中描写了历史上真实的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也写了人们的理想和鼓舞人心的目标,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我感觉到,托尔斯泰不只想诉说这些,更重要的是要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这个世界本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托尔斯泰自己,还是他的国度。

他所描绘的战争,他笔下的人物,无论善的、恶的,甚至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完整整体的一部分,都铭刻着这个整体的烙印。这个整体在他看来就是真理,就是爱。正如他在书中写到“是的,爱,但是,不是对某种东西,为了某种目的或者出于什么原因的爱,而是初次——就是我要死的时候,看见我的敌人,我依然爱他的那种我所体会到的爱。我体会到那作为灵魂本质的不需要对象的爱。我现在体会到这种幸福。爱邻人,爱自己的敌人。爱一切——爱上帝所体现的一切。”

这句话使我感受到爱弥散天宇,遍及四海。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加有力的事物了,因为只有它,可以消除一切差别,包容一切苦难,消灭一切恶的根源。它使这个世界再没有个体的界限,再没有彼与此的分别,没有仇恨,互相平等。是的,我们都在里头,每个人,每个动物、植物,还有那些没有生命的事物。

托尔斯泰有一句名言:“人同河一样,每条河有时窄,流得急;有时宽,流得平稳;有时混浊,有时澄清;有时凉,有时暖。”人也是如此虽都有人类品性的根苗,但表现出的却各不相同,书中的各种人物也是因为爱而融合的。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3)

故事的开端起于一场宴会,在此宴会上的海伦极其美丽动人,而此时的皮埃尔还是个醉情于喝酒,的堕落贵族子弟。两人的初次见面为以后的结合作了铺垫。

然而在大陆的另一端,拿破仑率领着浩浩荡荡的法军联盟向俄国进发,一路所向披靡,士气锐不可挡。一面是法军联盟的步步逼近,一面是俄国主帅库图佐夫所领俄军的步步退让;甚至于首都莫斯科也失守,军队撤离,人民逃窜......但所谓物极必反,随着法军在这座城市的各种烧杀抢掠,军队变得越来越懒散,士气逐渐低靡。而此时的俄国民众早已对法军深恶痛绝,士兵们的士气大振,急切希望把法军赶出俄国领土,早日回到家园。

所谓乱世出英雄,在这场战役中欧中,皮埃尔思想有了巨大的改变,对人生有了更深的认识;安德烈公爵的爱情也在战争中结束,却给身边的每个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可爱的娜塔莎给人一种青春活力,可爱迷人的感觉,经历了几次爱情的折磨后,成长了不少,变得更为成熟了;玛丽亚公爵小姐是个忠实的教徒,经历了父亲的逝世,兄长的死去后,仍能坚强的面对,值得我们学习;罗斯托夫与索尼亚的爱情令人动容,尤其是索尼亚,她是家里的养女,一直都对罗斯托夫一家人心怀感恩,总是对家里人做出让步。但在爱情上却能主动追求,不顾一切。由此可知她的隐忍是有原因的。爱情的花开在战争中,动人心魄,使人动容。经历过战争的洗礼后,才更懂得和平的可贵。

有时候我会在想,战争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影响如此之大,却还是有许多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投身于战斗。欲望有时真的很可怕,会让人发疯。作者对这场俄法之战更多的是不赞同的,但也由于此战役,展示了俄国民众为国献身,英勇投身革命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表达了作者对俄国人民的赞美和讴歌。历史向我们证明:人民的力量战无不胜。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4)

金一南先生的这部《苦难辉煌》是我在繁忙的临床工作之余阅读的,本想大致翻翻看看,完成五官党支部的任务,没想到只看了几页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用战略思维、战略意识点评了历史,向我们再现了一幅20世纪20至30年代中国革命历经磨难挫折走向辉煌胜利的历史全景画,读后颇有感触。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谁也不会想到就是那样一个不足五十人小团体,小组织,几十个人,渺小的力量,迅猛发展壮大,更是成为了以后中国发展的领导力量。在异常艰苦与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就像是一只浴火的凤凰,在履历了苦难与挫折之后走向了辉煌与胜利,这靠的是一大批不怕苦,不怕死,脚踏实地,百折不挠,一心一意为了人民群众的共产党人,靠的就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苦难辉煌》这本书对于我们今天的工作和生活有启迪意义。想想我们现在,今天我们口袋富足了,精神却匮乏了,房子变大了,灵魂却渺小了,我们读着历史,却在忘记过去,我们今天要求更多的是物质上的享受,缺少的是精神上对正义的追求。读读我们党的苦难与辉煌吧,洗涤我们的心灵,鞭策我们的灵魂。

人间的苦难很多,但不一定都创造辉煌,只有凤凰涅盘式的苦难才最终创造辉煌。愿我们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在富国强民的道路上创造新的辉煌。

看战争与和平有感(篇5)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诸多著作中的一部很优秀的作品,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187月,拿破仑率兵征服了欧洲,法俄之间正酝酿着激烈的战争。然而在彼得堡上层的人们依旧过着恬静悠闲的生活,达官贵人们都汇聚在皇后的女官兼宠臣安娜·巴甫洛夫娜举办家宴招待会上。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其中让我记忆最深的几句话: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最高的智慧只有一种科学——整体的科学,这科学解释整个宇宙,以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要自己获得这种科学,就必须清涤并革新自己内心的“自我”,因此,在认识之前,必须信仰,并使自己趋于完善。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在我们心里放进了上帝的光,它叫作良心;人民战争的巨棒以全部威严雄伟的力量举了起来,并且不问任何人的趣味和规则,不考虑任何东西,愚笨单纯地,却是合乎时地举了起来,落下去打击法军,直到侵略者的军队全部消灭;没有人想到,承认与是非标准不相符合的伟大,不过是承认他自己的没有价值和无限的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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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1

在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有很多很多的感想。《俗世奇人》里所写的人,都是真人真事。

每位人物的名字都很有趣,如死鸟、酒婆、苏七块、背头杨,这些人的名字都是由老百姓们取的。有些人由于别人给他起绰号把自己的名字都给忘了。

要想在乱世存活,必须要有一手绝活。《俗世奇人》里有的是绝活。苏七块手一摸便可把骨头接上;刷子李刷墙之后身身上无一白点;泥人张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有些人物是故事中的主角儿,可是真正的达人令有其人。如小达子是一名厉害的小偷,有一次他又偷走了别人的东西,可是过一会才发现他偷走的东西又被失主不动声色地拿了回来,小达子从此再也不偷东西了。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有趣。最有趣的要属《刘道远活出殡》了,混混刘道远经常帮助别人。有一天他装死图乐,他帮过的人却来骂他,还有人要把他的家给抄了。一怒之下,他从棺材里蹦了出来把那些人吓跑了。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2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老师叫我们买的一本书,那就是《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介绍了很多隐藏在俗世的奇人,个个都是高手中的高手,不过,也不都是说本事,也有说人的品德,如《苏七块》啊!等等

而我的感受是:不一定只有贵族才能好好地生存,只要自己功夫好,一定能好好的生存,不过只有功夫没有可观的品德,那是不可以的,可就是一个废人,这本书更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只要功夫深,铁块也能磨成针不是吗?这也是这本书中的人物,最让我敬佩的一点了。我也知道了一点,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上的中央;没能力的,吃素,发焉,靠边呆,这规矩不是谁定的而是地地道道码头上的一种活法。一直到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恍然大悟的发现,我少的,就是那份才艺。而这是整本书中,烙印在我心中的就只有那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必得有绝活,不是吗?现今社会,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个也不算是残酷,这本已就是一个事实。

以上是我的所有的阅读感受,希望,大家也能买这一本书与我一起感受一种感受。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读完了《俗世奇人》后,我的心里感触很深。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作家冯骥才的代表作。这本书里讲述的是水陆码头天津卫里的人和事。这里的人都有一手绝活。这里的人,不强活不成,因此出了许多绝人绝活。如:泥人张、刷子李、苏七块、张大力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泥人张了。他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我仿佛都能从作者写的文字中看到他捏出来的泥人。这都是作者的描写好啊!不单单是泥人张,这整本书都是这样的,让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作者这种细致的描写方法真值得我学习!

通过《俗世奇人》这本书,我还想到了许多。在天津卫码头出的这么多奇人,他们都是靠什么炼成的?都是靠勤奋地练习,不懈地努力!就像泥人张,他每天都去观院和饭馆观察各样的人,为的是捏各样的人。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捏出各种惟妙惟肖的人。还有刷子李,他那刷浆的一手绝活也不是天生的,而是靠勤奋地练习才有的。他们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行?只要肯努力,有什么不行的?

这《俗世奇人》真让我明白许多。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所作。读完此书,带给我的印象是深刻无比的。

《俗世奇人》是一本构思精美的小书。全书共有三奇,其一,它是绘图绣像本;其二,全书由短篇小说连缀而成,各篇文字精短,书中所述之事,多以清末民初的天津市生活为背景;其三各篇作品的风格接近古典传奇色彩,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小说。

《刷子李》因语句优美而选入我们的课本中,学完那一课后,我对刷子李佩服得五体投地,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奇的人物,而且刷完一间屋子后,身上竟连一个白点也没有。真不愧是俗世奇人呀!

《俗世奇人》里所写的人,都是真人真事。正如本书后所写的,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起就传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尤其是里面的酒婆一篇,更是十分好看,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仰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如今她一路上摇晃的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的惊奇,也看的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地的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面的惨事就甭提了在这一段里,对酒婆的动作描写十分详细,也十分生动,尤其是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竞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这一句,它十分夸张,又能很贴切的描述她的动作,可谓是十分恰当。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都买一本看看吧!

读《俗世奇人》有感300字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它叫做《俗世奇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本书,不过就算没看过也没有关系。我来帮你们介绍一下主要内容。

《俗世奇人》主要讲了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不同。然燕赵故地,血气方刚;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各种怪异人物。

当我看到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是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出七块银元放在桌子上,他才肯治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我就觉得虽然他的医术高明可是这钱也太贵了吧!真是认钱不认人。可看到后来我才觉得他其实也是很善良的,他还免费给人看病呢。又当我看到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了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子直淌汗,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这句话使我充分地体会到了三轮车夫张四的痛苦,还将他的表情写的很传神。这句话让我觉得作者写的很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古代的许多人物的故事如泥人张,刷子李,背头杨,蓝眼,张大力,苏七块等人的故事。让我知道了许多民间故事。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3

爱拼才会赢

——读《俗世奇人》有感

在我们的华夏大地上,有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各自身怀绝技,靠自己手艺、才能来生活,于是《俗世奇人》的故事就开始了。

苏七块,一位身怀绝顶医术的老爷爷,专接骨头,快得和变魔术有一拼,就赛一位老神仙,三步,对!只要三步!骨头保准接上。而这骨头接得可真神,不疼不痛,后来,他的事儿就传开了,连洋人也专程找他看病,名声带着风,传遍大江南北。后来有人就反映了,这苏老啊!够抠!七块大洋一个渣不能少,后来知道这是规矩不能改的。不过这外号“苏七块”还是传了下去。

《俗世奇人》中重讲“奇”,在这平常世的世界中总会有一些大人物,靠的是本事,靠的是努力,而不是自己呆在家里面白吃白喝达到某种境界,也并不是靠天赋,这话说的好,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等于成功,一道关于成功的加法题。

想做文学家吗?想做科学家吗?你想从事伟大的工作吗?好好学习、努力学习,可以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你需要努力把梦想化为理想,把理想转为现实!

我可以肯定一句:努力不会让你吃亏,它会让你渐渐感觉到,你正在品尝你努力而收获的果实。最终成为人生大赢家!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4

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但仍能行医救人的苏七块;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的刷子李;千杯不醉,唯我独尊的酒婆;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天地之时,无所不知的蔡二少爷······这些生怀绝技的普通人,为生存展现他们的一技之长。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丽的精彩。

譬如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但衣服上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主人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没有一个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奇人数不胜数。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

回想我自己,进入初中以来,科目增多,作业也就多了,可是我很爱偷懒,有时候还有一抄了事的想法。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也许一时能蒙一个好成绩,可是最后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一无所获,顾此失彼。

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需要坚持。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5

初看这本书,题目就很吸引我,俗对雅,题目中的俗,意思是平庸、庸俗;奇的意思是奇特的、奇妙的、与众不同的,这样的对比会有怎么样的故事呢?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俗和雅对应得更有深意,只有在平庸的世界里,才能突显出这些人的奇特,奇妙,与众不同。

书中讲述了十几位俗世奇人的故事,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和良好的品质。在书中,我发现了几句货真价实的、告诉我们如何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话:“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什么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儿,靠边儿待着。”

从中我想到了我们现在这个班级,班级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班里每个人都应有自己在班里立足的特长,有的同学学习好,是学霸;有同学体育好,是运动健将;有同学嘴巴利索,是当说客的料……而我有什么在班里立足的点?我有什么特长?我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个值得去深思熟虑的问题。

以前,我在足球队,足球算我一项特长,但是五年级我退出了。我开始很沮丧,不过我很快被机器人社团老师招入机器人社团,并通过选拔,参加了几次比赛。鲍勃?马利有一句名言“一扇门关闭了,另一扇门总会随之打开”,如同《神鞭》的主角傻二,清朝灭亡剪头发把他的“神鞭”那一扇门关闭了,却为他打开了使用洋枪北伐的门。我可以学习傻二的知变通和不张扬,踏踏实实的在机器人社团努力,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

英语也是我的一项特长,可是考试成绩总不能让我满意,一看就会,一做就错,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虽然发现了这个问题的幕后黑手——马马虎虎,可是我总摆脱不了它。我要学华大夫记牙,苏七块治骨病——做事干净利落有质量,才会受人尊敬。以我的英语基础,如果再认真踏实,我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努力是每个人应做的,刻砖的远不止刻砖刘一人,可为什他最出名?因为他可以做到精益求精。做到精益求精可不容易,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的人生三境界,努力钻研最后才能成为大师。

看城南旧事有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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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1

我又一次翻开了这本《城南旧事》,虽然它的扉页已微微泛黄,但细细品味其中,仍能感到一个纯洁可爱的英子跃然纸上,仍看见眼前这条胡同的古老和神秘……

《城南旧事》讲述了一位名叫英子的六岁小女孩,在北京的胡同里经历的许许多多的事,并逐渐成长的故事。其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爸爸的花儿落了》的故事。故事讲述了英子在参加完毕业典礼后,看见爸爸的花儿落了,自己慈爱的父亲也去世了,于是,她俨然成为了家中的小大人,再也不会是孩子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慨万千——童年的磨砺,使这个曾经无知的小女孩,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懂事并且坚强的孩子了。而我们,在感慨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呢?我们,拥有一个非常美好的、幸福的家庭,可是,我们从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明白人世间的苦难,悲欢离合。不完美的生活,造就了千千万万性格不同的人,但他们即便是如此,也逐渐学会了如何顽强地生活,如何成为一个有担当的人。

不仅如此,作者还通过塑造了宋妈,妞儿、秀贞等人物,用童年的幼稚眼光去看待这个丑恶的世界。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正所谓美好的事物。在英子的描绘中,有迫于生活的重压,不得不去做小偷的人,也有与孩子生离死别,却无处倾诉的人;更有苦苦等待曾经爱情给予她的承诺,却患得相思病,与女儿被火车轧死的人……作者不仅仅要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悲惨、复杂。也要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它有苦难,有艰辛,却也有快乐,有美好。你永远不能预料它的出现,却可以去直面它、战胜它,或是回味它……

掩上书本,我的思潮起伏,我眼前又出现了那一条古老而神秘的胡同,一直蔓延到天边……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2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是一首淡淡的歌。轻吟浅唱间,那似水的年华,那流金的岁月,那只可追忆不能再见的哀婉痛彻,在夏日的午后,在我的心间流淌着、荡漾着,激起了小小的波澜,泛起了阵阵的惆怅,更唤醒了我对那个年代、那些旧事的“沉沉的思念”。

这本书是书架上我最为珍惜的。翻开书,一股淡淡的清香弥漫到我的心间。那一行行的文字,那弥漫着的清香,瞬间吸引了我。我在那文字之间仿佛看见了一个扎着小羊角辫儿、调皮、单纯的小女孩……故事以孩童英子的视角,追忆了英子6岁到13岁的童年生活,并分为了《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几个故事。

打开书本,这童年的气息便溢满了书本,更蔓延至书外,淡淡远远、真真切切。英子的童年是快乐的,“西厢房”就是她的“快乐窝”。英子的童年是懵懂的,她分不清海和天,分不出好人和坏人,也分不清疯子和贼子。英子的童年是勇敢的,她敢于和“疯子”交朋友,敢于去探索未知的领域。英子的童年更充满了深深的沉思。她以一颗童心凝视着这个世界,思索着未知的答案……然而,童年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

自古多情伤离别。回忆作品是一次次的离别,痴情的秀贞走了,大眼睛的妞儿走了,敦敦厚厚的贼子走了,喜欢歪着嘴笑的兰姨娘走了,勤劳淳朴的宋妈走了,就连爸爸也就远地离去了!伴随着亲友的一次次离去,作者用淡远而深情文字,将这离情别绪渲染得诗意、惆怅与哀婉。书中一句句伤心的话语,一幅幅离别的画面,就这样在文中反复地出现,传达出多少“唯有离别多”的惆怅与伤痛。小说结束时,英子多么不舍,多么不愿,她最终还是接受了已经长大的事实,也学会了勇敢地去面对和担当。面对爸爸的离去,她没有哭泣,没有落泪,她以从来没有过的镇定与安静向这个世界宣告,她已经长大,她能承担。我们总是既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

最后,英子穿过童年,走向了成长,也成功地将一曲童年的骊歌演绎为一首成长的赞歌。但成长并不总是那么风平浪静,就如英子。正是在一次次的经历,一次次的离别,一次次的思索中,英子一步步地成长着,最终完成了由儿童向“大人”的蜕变。

面对成长中的悲欢离合、磕磕绊绊,我们又该如何处置?不若学学骆驼“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或者像书中的林英子那样,一路高歌,一路成长!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一部关于成长的寓言,那些点缀在英子人生旅途中的人和事的匆匆远离,让我学会了坚强,就像英子那样。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3

流星于身旁不经意间划过,刺破漆黑的夜幕,以生命为画笔,留下灿烂的一笔,还没等人们记住便消失无踪。于此夜晚,手捧一卷《城南旧事》,倚靠在窗边,淡淡地走进英子的过往,走过城南的那一片风光。

北平城南,这一方小小的天地,见证了小英子成长的喜怒哀乐,亦让她懂得了世间的阴晴冷暖。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曾是英子年幼时的玩伴。

也许在世人眼中,秀贞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是在英子心里,她只是一个被丈夫抛弃了的妻子,一个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她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北平城巷的一个早晨,或许春光正灿,或许小雨朦胧,但当两颗纯洁无暇的心灵碰撞在一起,便注定是为利益奔波的人们一生都找寻不到的。然而世事无常,美好的开始总得不到一个圆满的结局。纵使秀贞找到了她的小桂子,但造化弄人,一辆飞驰的火车让她们母女俩永远不再分离,一场高烧也抹去了他们在英子脑海中的回忆。

生活中最痛苦的莫过于有缘无份,是缘分使我们相遇,也是缘分使我们分离,英子与秀贞这一段美好纯洁的友谊令人向往,最终却落寞收场,惨淡结尾。人生漫漫,我们不知道下一刻谁会如同秀贞一般淡出自己的记忆中,因此我们能做的便只有珍惜好当下,尽力做好如今的自己,不要等到失去过后才懊悔不已,到那时已是覆水难收,无法回头;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金红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中升上来的呢?在英子幼小而又纯洁的内心,没有太多的对错之分。当人们只知道小偷的可恨,全然不管一个青年为何要走上偷窃犯罪的道路,只有善良的英子,愿意去倾听一个小偷的故事,愿意去帮助一个小偷,订下一起去看海的约定。

成长往往伴随着数不尽的烦恼,我们会在经历了某些事情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一份天真,多了一点对未来的憧憬,多了一份要承担的责任。对于英子来说,是在父亲去世过后,可对于我已经记不清是在哪个傍晚或黄昏,经历了怎样的悲欢离合,才褪去稚气,成长为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一首送别回响于耳畔。掩卷深思,骆驼队仿佛沐浴着冬日,向远方走去,带走了我们的童年。北平城南那斑驳的城墙,沉淀着历史的沧桑,沉浸在英子的故事之中,却又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小小的城,装载着那些无法忘却的人和事,在那城南,便是我们最美好的童年。

窗外的流星飞逝,亦如时光无法挽留。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4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就是《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看完书后,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著《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著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著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著她在成长吧!读著读著,我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还是名篇佳作,它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这本书,的确让人沉醉,它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房间里飘著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看城南旧事有感 篇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小英子的故事。小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女孩,小英子在她的`童年里发生了许多事:小英子第一次和疯子在一起说话,她帮好朋友妞儿找到了亲生母亲。

除了主人公小英子外,还有许多人物如:爱养花的爸爸,总是大肚子的妈妈,奶娘宋妈,倔强的兰姨娘,好朋友妞儿……

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小英子在毕业典礼上代表毕业学生发言的时候,小英子完成了爸爸的心愿,爸爸的心愿就是希望小英子在毕业毕业典礼上可以代表毕业学生讲话。很可惜的是爸爸这次没能来参加典礼。因为爸爸得了重病。

当小英子赶回家的时候,她得到了消息:小英子的爸爸已经离开了人世。小英子这才意识到自己不能贪玩了,自己已经长大应该照顾弟弟妹妹了,她的童年已经没有了。

我喜欢这本书,如果你也喜欢不妨看看吧!

看《小鹿斑比》有感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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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1

暑假,我读了一本跟动物有关的童话故事书,这本书的名字是《小鹿斑比》,这部童话主要讲述了一只小鹿的成长经历,故事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我,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这篇故事分成了很多小故事进行描写,从蹒跚学步的小鹿,到勇敢坚毅的鹿王子,再到成熟睿智的新鹿王,小鹿斑比成长的过程中有快乐、困惑、苦涩,甚至伤痛。斑比的故事让我们学会了勇敢和坚强。

其中第五章《初见老鹿王》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斑比感觉很孤独,在灌木丛中大声呼喊着:妈妈!突然出现了一只高贵而威严的老鹿问他在喊什么。老鹿说:你的妈妈没有时间,你就不能一个人呆着吗?真不害臊!此时的斑比感到很难为情,真想找个地缝儿钻进去。关于这次经历斑比对妈妈只字未提,但他告诉了他的两个小伙伴,两个小伙伴也被吓得目瞪口呆。通过小伙伴法丽纳,斑比知道了那只老鹿就是老鹿王。同时斑比庆幸自己没有告诉同伴那句令他无地自容的真不害臊。从斑比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记得我的妈妈曾经也对我说过同样的话。刚上一年级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妈妈告诉我:你已经长大了,是个小学生了,从现在开始你不能再和妈妈一起睡觉了,你需要一个人单独睡觉了。我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心里特别害怕,我对妈妈摇摇头说:我不愿意,我要永远和妈妈一起睡!妈妈笑着说:真不害臊,你都是小学生了,还跟妈妈睡,被同学知道了都要笑话你了。可能出于害怕被同学发现,我暗暗决定自己一个人睡觉了。最初几晚也是状况百出,我哭过,也放弃过,但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战胜了胆怯,变得坚强和勇敢了。

《小鹿斑比》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在生活的道路上,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常常会有荆棘、坎坷阻碍我们前行,但我们要学会坚强和勇敢。我会以小鹿斑比为榜样,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成长的每一段路,勇敢地去面对来自生活的种种挑战。

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2

最近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森林里和谐气氛和动物们之间温暖的关心与友爱,也展现了动物们的妒忌。占有欲,争斗及面临恶劣的环境和可怕的人类时所表现出的迷茫和无助。下头我就介绍一下我喜欢的资料吧!

应对新的生命的诞生,每一位妈妈都会惊喜万分,疼爱有加,小鹿斑比的出生i妈妈带来惊喜;也让它承受了身体的痛苦,喜鹊的话道出所有妈妈的辛苦。鹿妈妈对斑比逇疼爱让斑比很快就适应了森林。初夏时节的森林是多么美丽啊!斑比是多么无忧无虑。欢乐的斑比有问不完的问题,妈妈总是不厌其烦地的回答。善良可爱的斑比第一次看到了自然界的一种残酷现象,他很害怕,好在有妈妈陪在他身旁,斑比不但好奇并且善于观察、思考,它看到了生活的另一面,那里有死亡有争吵。小鹿斑比在这个世界上懂得了很多知识,衰老的鹿王把所有的本领都传授给斑比,老鹿王用自我的鹿角刺死猎人,冒着生命危险给小鹿斑比上了最终一节课。老鹿王离开了斑比,帮忙斑比战胜困难,看到坚强沉着勇敢的斑比,老鹿王安心的离开了世界。斑比经历了种种磨难,最终靠自我毅力和智慧成就了自我,做了鹿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妖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要拥有机智的确定力,沉着。冷静的心态。

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3

《小鹿斑比》是奥地利作家费利克斯·萨尔腾创作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它讲述了小鹿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欢喜哀愁。故事开始斑比初降人世,在妈妈的陪伴下,通过自己的眼睛和心灵去观察世界;接着慢慢独立自主,结识了自己的伙伴,掌握了在大自然生存的技能,在面临外界入侵时不断成长,逐步从一个天真活泼的小鹿成长为一只成熟稳重的鹿王。故事情节比较简单,作者通过一个个镜头,告诉孩子们,成长就是这样:有各种各样的喜怒哀乐,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冒险和挑战,有拥有就会有失去,有失去就会有成长。

小鹿斑比的成长历程对于从事教育事业的我来说,有很多启发。教育不是一个程式化的东西,它充满责任和未知。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份责任,他们会有怎样的人生,这些谁都无法预知。孩子们所经历的一切,所学会的一切技能,都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知,更好地成长。人生是充满艰难的,但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他们必须学会的一门课程就是承受。不因环境的变化而惊慌失措甚至一蹶不振,能够理性地接受并去解决,我想这是身为老师,需要教给孩子们最重要的东西。

在斑比的成长过程中,有两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就是斑比妈妈和老鹿王。故事中斑比在妈妈的陪伴下是非常快乐和有安全感的,妈妈耐心地教会斑比辨别周围的环境,带领它认识大自然中的小动物们,教会它如何在危险下生存。斑比妈妈给予小斑比满满地爱,这也是很多父母所做的,但斑比妈妈没有让斑比过度地依赖她,反而让斑比知道危险,教会它处理危险的方法,这是在儿童教育中我们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在故事中斑比妈妈陪伴斑比度过了温馨而短暂的童年,后来妈妈就离开了斑比,斑比不得不独立面对一切。在每一个人成长的初期,都需要父母的陪伴与呵护,家庭教育对于每个孩子来说至关重要,为他们懵懂而刚起步的人生奠定了基调,为他们之后的成长提供了无限可能性。

斑比饱尝找不到妈妈的心焦,失去伙伴的痛苦,斑比渐渐感受到森林的残酷与无情。在和伙伴抵抗入侵时的艰辛,在雪天觅食时的困难,斑比明白要想在这里生存,必须要积累生存经验,培养机智的判断力,斑比慢慢长成一头强壮的公鹿。在斑比的成长历程中,老鹿王就是它人生的导师。在老鹿王教给他的所有话里,这句话非常重要:每个人都必须独自生活!如果想保护自己,就必须拥有聪明才智,就必须学会一个人生活。在老鹿王的锻炼下,斑比成了下一代鹿王!老鹿王就像一位严师,它无所不能、强壮无比、充满智慧,它总在关键时刻出现,给予重要的指导。在斑比软弱时给它勇气,在斑比沉溺于爱情时让它理智,这也是我们教师应该在孩子们的成长中扮演的角色,在孩子们困于周围环境时,给他们以警醒和指导,希望每一个教师都是老鹿王!

生活不是童话,成长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要有面对生活的勇气和担当,相信一段美好的未来在等待着我们,当我们无法继续前进时,放松一下,去看看那一只勇敢的斑比。

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4

这次我又读了一本由奥地利的费利克斯·萨尔腾写的儿童文学名著。这本书主要写了:可爱的小鹿斑比降生在那茂密的森林中,它在妈妈的呵护和引导下慢慢地成长着,在生活中吸取了许多的知识,并认识了许多的好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斑比成为了大名鼎鼎的鹿王。

文章中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十章,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斑比它们正在玩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声响亮的枪声,大家喊:“猎人来啦,猎人来啦,快逃啊!”猎人正拿着枪向那个自由自在的山鸡打去,只见一只山鸡扑通一声掉下来了,其它的山鸡边逃边喊着,害怕也会被打下来,过了一会儿,它们终于逃到了安全的地方躲避了猎人的袭击。正在这时斑比看到了一只兔子它的脚受伤了,斑比看着它心在颤抖,热血染红了雪地,斑比就跑过去扶起小兔,可它的呼吸已经停止。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的失望和痛心,失望是因为没能救回小兔,痛心是因为猎人的可恶和生命的脆弱,所以我们一定要更加坚强和勇敢。

斑比的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精神而成为鹿王是当之无愧的!

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5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像往常一样,我一齐床就会迫不急待地扑进书的海洋中。伴随着清脆的鸟鸣进行曲,我翻开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进入了一个关于小鹿斑比成长的故事里……

不知过了多久,我合上了书,闭起眼睛,书中的各个场景都历历在目。机灵可爱的小斑比,活泼俏丽的小菲林,胆小忧郁的小高博,许许多多美丽的母鹿和骄傲的雄鹿,还有那么多谨慎、趣味又顽皮的小动物们。

在一片隐秘而宽广的绿色森林里,斑比和他的好朋友菲林、高博一齐,欢乐地度过了他们的幼年时代。斑比的妈妈想让斑比独立起来,于是经常独自留下他。这时的斑比总是十分慌乱,他一边焦急地寻找妈妈,一边走进森林深处。偶然间,斑比遇到了老鹿王,老鹿王告诉他,不要总是依靠于妈妈,要学着自我勇敢生活,学着慢慢长大。斑比的角很快长了出来,像琥珀一样晶莹透亮,像树枝一样伸向四面八方。他鼓起勇气,用这对鹿角打败了来挑衅他的罗纳和卡鲁斯,把菲林从他们那里夺了回来。是老鹿王的话给了斑比启发,他一边学着勇敢,一边学着长大。他长成了一只真正的雄鹿,高大威猛。他不再害怕,不再忧虑,勇敢地向着森林深处走去。

既然斑比能够鼓起勇气,战胜自我,去做一件从未经历的事情,更何况我呢!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自我第一次上台演讲前的紧张慌乱和忐忑不安,我害怕失败。妈妈见我有些焦躁,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讲不好也没关系,可是只要你能勇敢地迈出第一步,那就是一种成功,因为你战胜了自我。”听了妈妈的话,我调整了呼吸,心无杂念地完成了演讲。事后,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胆怯,要勇敢应对,就像斑比打败罗纳和卡鲁斯一样。只要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战胜自我,就必须能走向森林深处,走向完美未来。

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6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小鹿斑比》的书,从它的出生、成长、陷入危险,这些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也受到了很大的启迪。

《小鹿斑比》这本书的原著作者是:奥地利的费利克斯·萨尔登。他通过对一头聪明、善良、彬彬有礼的雄鹿斑比来描述世界,理解世界,抒发了对一切弱小无助动物的同情和怜悯,同时愤怒地谴责和鞭苔了人类对于动物的无情残杀。

这本书的内容讲述的是小鹿王斑比一生的成长过程。期间它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生活滋味,感受到了森林里的温馨与残酷,在与朋友们一起历经磨难和考验时,不断了解外界的知识,不仅感受到了森林里动物们的友善、爱心与和谐相处,还看到了动物们之间相争互夺的不和谐场面,以及人类对森林的迫害。斑比与它的同类虽然弱小,但同伴一次次被杀害使它明白了,要想继续存活下去,就一定要有智慧和丰富的经验。斑比一边靠着自己,一边在老鹿王的细心指导和帮助下,最终成为了新一代伟大的鹿王!

我读完这本书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叹的不是斑比最终逃过魔爪,成为了伟大的鹿王,也不是鹿王的智慧与勇敢,而是人类对自然界的一切弱小的动物们的无情残杀,它们是多么可爱呀!你们又如何会忍心呢?自然界是和平的,有人类必有动物,有动物必有人类,两者之间不该互相残杀,也没有权利这样。自然界又是平等的,人类虽是高级动物,却没有杀害“低级同类”的权利;人类虽然强大,但也不能肆意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7

读《小鹿斑比》有感400字:

《小鹿斑比》是妈妈送给我的,我一拿到就手不释卷,马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斑比是个活泼可爱、温顺善良的小鹿,在他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次“危险”,但他安全的逃离了,慢慢长大成为了一只“鹿亲王”。

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尤其是老公鹿——老亲王救了斑比,并且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一直照顾到自己死去。以前,妈妈离开我,到厦门工作,我还以为她不够疼爱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我们不能一直依赖妈妈,要学会独立生活。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了伟大的爱——母爱。妈妈教斑比各种知识,教他怎么逃离危险,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斑比是个爱思考、爱问问题的小鹿,不懂得就问妈妈,听妈妈给他解释,同时我想到了:每当我遇到不懂意思的成语时,我也是问妈妈,让她给我解释。也说明我也是个爱问问题的人,我要继续努力。

我还发现班比还是个有同情心的小鹿,看见同伴遇险了,伤心得不得了,我们也要有同情心。作者把这本书描写的无比生动,我要向作者学习,把事情描写生动,让读者受益匪浅。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收获,真是“一本好书,滋养一生。”

看《小鹿斑比》有感 篇8

这几天,我读完了《小鹿斑比》。带着复杂的心情把书合上,斑比的可爱,老鹿王的和蔼,朋友们的关心和人类的无情破坏清楚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小鹿斑比》讲述了一头小鹿的成长故事,从出生一直讲到成年。斑比是一头聪明、善良、活泼、彬彬有礼的雄鹿。他非常热爱大自然,时刻向往着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偷猎者的出现使森林危机四伏,人类对动物的狩猎兴趣使小鹿斑比一直陷于恐惧之中,也让他失去了许多亲朋好友。斑比最后在老鹿王的引导之下离开了同伴,离开了他曾经熟悉、热爱的环境,在森林的深处过起了孤独的生活。

可爱的小斑比,他纯真、善良、富有朝气,想必跟斑比想法一样的人们都是比较讨厌现在社会上一些凶恶的人,不但没有传递正能量让世间充满爱,充满正能量,反倒弥漫一股邪恶的风气撞击一些弱小的心灵,使得抵杭力差的人陷入这种旋涡从而祸害身边的人,这倒让我想起小朋友们一直喜欢看的一部特火的动画片《熊出没》,,起初感觉小孩看多了会学上面一些易怒的情绪,不好,怕小孩受到影响,的确在小孩还小的时候会发现一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有所改变,发现熊大熊二传达给小孩的信息就跟斑比有些是一样的,他们渴望纯生态的大自然,喜欢一同分享,敢于纠正别人的错误,一起互助,遇到困难一同协助去克服,这种信念一直带给大家的是热爱身边的一切真美善的东西,不要让一些丑陋的行为而造成那么多负面的新闻影响到现在的学生们,这样,世界真的很美好。

总之现实很残酷,生活中一定要坚强,遇到困难想方设法的去克服,这个时代是力量的时代,是一个团队的时代,让身边充满正能量,而不是到最后过着斑比的孤独生活。

“小鹿斑比”这个名字很可爱,但是内容却一点都不可爱的童话,是迪士尼少有的具有深度以及现实诸多启示的有关“成长”的经典之作。故事看起来童稚,非常温馨,其实最重要的是让孩子知道生命的艰难与伟大,爱是永远止境的赞歌。

故事开始讲述斑比幼年和他的朋友们渡过了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经历了冬日的严寒,斑比在初春的喜悦中失去了母亲,为了母鹿法莉纳,他必须和其他雄鹿战斗,最后是斑比的受伤,老鹿王对他的引导,斑比在自己的亲身经历中得到老鹿王的鼓励,克服恐惧,学会坚强,既学会了保护自己,又从中学会了保护别人。故事哀而不伤,我们甚至没有看见斑比的妈妈倒在血泊里的场景。这部赋予生命力的童话故事从头美丽到结尾,就连自己受伤,忍着伤痛,躲避危险也因为奔跑着的斑比而让人感到生命的不可抗拒的旺盛气息。等到春天来临,一切都重新开始,生命亦在延续。

斑比的妈妈,养育和保护着斑比,教会斑比一些基本的生存技巧,并教他如何发现危险和躲避危险。斑比的爸爸教会斑比要勇于拼搏,即使是有再大困难也要敢于接受挑战。尽管斑比的妈妈和爸爸的方法并不一样,但他们在本质上都是在爱斑比,希望斑比能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充满竞争和险恶的森林里生存下去,斑比也正是在这种教导下逐渐成长起来。而与母鹿法莉纳之间的爱情,更让斑比知道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守护。

初生的懵懂,成长的喜悲,爱恋的悸动,种群的传续,以小鹿斑比这个个体影射自然界,一曲生命的颂歌。成长的过程总是伴随着阵痛,只有在阵痛过后,生命才能开出绚烂无比的花。

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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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篇1】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书的——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我们应该学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更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一双善于发展的眼睛。

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篇2】

《朝花夕拾》是鲁迅最重要的作品集之一。收录《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等散文十篇,展现了横眉冷对的鲁迅先生的另一面。所收各篇均意蕴丰厚,手法娴熟,备受一代代读者的喜爱。

鲁迅,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浙江绍兴人。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写了一些他童年的事儿,我对他笔下的阿长印象是非常深刻的。

《阿长与〈山海经〉》一文主要记叙了鲁迅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长妈妈迷信,唠叨,晚上睡觉摆大字,但她关心儿童,直爽,淳朴,还费尽心思给鲁迅买来了一本《阿长与山海经》,她连名字都叫成了《三哼经》,还能买到,实属不易。阿长还懂得许多规矩,但大多让鲁迅不耐烦。什么正月初一恭喜长妈妈;死了人,应该说是“老掉了”;死人或生小孩的屋,不能进;饭粒掉地下必须捡起……都让他觉得繁琐至极。

鲁迅对阿长的态度,发生过很大的转变。当鲁迅得知是阿长谋死了他那可爱的,小小的,让她喜爱的隐鼠时,他一向叫她长妈妈,这时却直接叫,她阿长,对他的怒气持续了很久。

长妈妈经常给他讲故事,有一次她给鲁迅讲了一个美女蛇的故事,结尾还给他了一个教训: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阿长大约是青年守寡,有一个过继的儿子,从不被人重视,她渴望得到幸福,朴实而又温和,是一个难得的好人。

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篇3】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先生为怀念阿长而写的一篇小说。鲁迅先生的文笔犀利,讽刺现实的黑暗现象,在他的笔下一篇篇人生百态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同样,阿长的平凡与不平凡也一样展现在我们眼前

阿长是封建社会一个普通的妇女,她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受封建习俗的压迫,但阿长不会怨天尤人,她安于现在的生活,她善良,热情,乐于助人同样她也有点儿迷信封建。生活,那样的社会谁都或多或多有一点小封建,何况在信息技术以及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封建文化依然存在,更不要说那时。

阿长是鲁迅先生的女工,说的阔气一点就是保姆。谁都不喜欢有人限制自己的生活即使那人是为了你好,所以一开始鲁迅先生是不太喜欢阿长的,叫我我也不喜欢,尤其是当鲁迅知道是阿长杀死了隐鼠后就更不待见她了。但是后来一件使鲁迅改变了对阿长的看法——阿长给鲁迅买了鲁迅心心念念的《山海经》。因为《山海经》的缘故鲁迅读阿长的态度有了极大的改变,鲁迅开始对这个保姆刮眼相看。他认为阿长很有本事,其他人办不到的阿长办到了。

阿长教鲁迅先生许多规矩,例如正月初一早上醒来第一句话要说恭喜恭喜,还要吃福橘。阿长也有些缺点,喜欢背后说人家坏话,喜欢叨叨切切。

作者用儿童的角度去观察了解阿长,阿长很照顾鲁迅很爱他,所以阿长得到了鲁迅的尊重。仁厚黑暗的地母啊,远在你怀里永安她的灵魂。鲁迅先生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恨过阿长吧,只不过调皮吧。

阿长与山海经,山海经是阿长做的最让鲁迅开心的一件事了吧,现在都我们提起阿长就会想起山海经,真是因为你沾光了呢。

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篇4】

别家的保姆都十分懂事但鲁迅爷爷家的保姆却别具一格。别家的保姆要不然干活,要不然休息,从来不说三道四。阿长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保姆,所以十分粗俗。但是做事做人还是明白的。但凡别人家的保姆都冷冰冰的,但阿长压根就好絮絮叨叨,还敢于东家谈东谈西,往往忘了自己的身份。后来,阿长改变了。鲁迅爷爷便另眼相看了这个阿长,是因为她给鲁迅爷爷买了一本《山海经》。她走了,但她的精神还在,灵魂还在。鲁迅爷爷仍然记得这个看似平常的保姆,来表达自己对她的敬意与感激之情。

鲁迅爷爷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来表达自己之前对阿长的态度是不对的,要用后面的事情来表达自己的懊悔之情。

从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人们做事不只是在表面性的,做事要做在心里,不要把自己当成什么,你什么也不是,而是一个普通人,保姆是一种职业,没有什么丢人的。如果你干好眼前的一切的话,说明你成功了。切记,不要把自己看的那么重,也不要把自己看的那么轻!

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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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阿长的品格风貌和作者对阿长的思想感情。

2.理清文章的思路,弄清记叙的顺序。

3.学习本文围绕中心选择材料刻画人物的方法。

1.认识阿长的品格风貌和作者的思想感情。

2.刻画人物的方法。

3.正确认识阿长性格中的缺点。

4.对重要语句深刻含义的理解和主题深度的把握。

针对教材的特点,尊重认识规律,体现教师主导和学生为主体的课堂地位。可采用“导读法”;也可采用“整体感知―重点研读―揣摩迁移”三步走的模块式;也可采用学生的教师指导下的讲讲、读读、议议的方法。

我相信同学们一定了解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因为在初一时,我们已经学习了从中选出的一篇优美的散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今天,我们再学一篇选自《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阿长与》。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我国现代伟人的革命家、文学家、思想家。《阿长与》是一篇情思隽永、蕴涵深刻的佳作。在这篇文章里,鲁迅通过对幼时保姆长妈妈以及她为我寻找《山海经》一书的有关情景的追忆细腻而饶有风趣地表现了“我”对长妈妈的认识过程,赞颂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表达了作者深切的`怀念之情。

(一)整体感知课文。

1.初读课文。

要求:①边读边给生字、生词作记号。②给段落标上序号。③用符号标出作品中的主要人物。④了解文章的大致内容:人物、思路、所写的事情等。

(解说:带着问题读书这种有意注意能增强感知课文的效果,避免盲目性。)

2.借助工具书解决生字词。

(解说:解决生字词是语文教学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理解文章内容的重要前提。)

(二)具体研习。

1.明确目标。细读课文,研习以下几个问题。

(1)文章选取了长妈妈哪些事情作为写作材料,这些材料表现了长妈妈怎样的品格风貌?

(2)这些材料是按什么顺序来安排的?

2.学生研习,教师巡回指导。

学生研习,可以采用分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要求将讨论的要点写在书上相应的位置,并与原文相结合作评、点、批、注。教师通过巡回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注意研习情况的信息反馈。

(解说:这一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切忌越俎代庖,应根据学生的困难提供问题的办法、思路等学法上的指导,给学生提供充足的研习时间。)

问题①:本文围绕长妈妈写了这样几件事:A、交待“阿长”的来历;B、阿长喜欢切切察察和她夏天的睡态;C、她懂得许多规矩;D、讲“长毛”的故事;E、给“我”买《山海经》。

问题②(点拨提示内容):作者在安排材料时,是以作者少年时代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为线索贯穿全文的,其变化过程是“不大佩服―不耐烦―空前敬意―新的敬意”。这种“层层剥笋”的方式,使长妈妈的形象在先抑后扬、对比映衬中得到充分的展示。

问题③(点拨提示):文章围绕长妈妈选择了5个方面的事情,又以感情变化为线索安排,使长妈妈的品格风貌表现得非常突出。开头的第1、2段,作者以深厚的感情和简练的笔法介绍了长妈妈的身份、地位、名字的来历,旨在说明她是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甚至连真实姓名也不为人们所知的平凡劳动妇女。接着第3~5段,从“我不大佩服”的感情角度,写了长妈妈喜欢“切切察察”和夏天在床间摆成一个“大”字的睡态,刻画了她质朴而唠叨、略带粗野的性格。第6~12段,着重从“我”的“不耐烦”去写长妈妈懂得许多规矩,如说人死为“老掉了”,不能进死了人和生了房子的屋子等,文章述说这些“琐碎之至”的规矩,意在说明长妈妈有着跟千百万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普通劳动者一样的特点:质朴的品质和迷信的缺点。第13~18段:随着感情的变化,作者又从“我”对长妈妈产生的“空前的敬意”,来写长妈妈讲“长毛”的故事,从面揭示了她愚昧的一面。第19~29段:文笔一转,写了“我”对长妈妈产生“新的敬意”的原因,是长妈妈用自己微薄的收入给“我”买回了“我”渴望已久的带画的《山海经》,展示了她的“伟大的神力”――“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做成功”,从而突出了她对“我”的关心和体现出来的热情、仁慈、乐于助人的品质。而长妈妈高洁的灵魂也就在这“剥笋”式的描写里,在由表及里、由浅而深的认识过程中得以完整而清晰的展现:她是沾染封建迷信而又质朴、善良、慈爱的劳动妇女。作者在充分展现了长妈妈的品格风貌之后,在文章的结尾以深厚的感情抒发了自己对她的怀念之情。

(解说:这些内容只是为点拨提示作准备,教师在具体操作中,主要对学生的偏差和疏漏的重要内容进行提示。)

1.有感情的朗读全文,根据习题三,析读课文中买《山海经》的部分。

1.研习目标。

(1)指导学生分析刻画人物的方法。

(解说:教师可以让学生找出自己认为刻画人物方面最精彩的文字加以品析。)

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篇6】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摇着我的肩。我忽而记得了——

“阿妈,恭喜……”

“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她于是十分欢喜似的,笑将起来,同时将一点冰冷的东西,塞在我的嘴里。我大吃一惊之后,也就忽而记得,这就是所谓福橘,元旦辟头的磨难,总算已经受完,可以下床玩耍去了。

她教给我的道理还很多,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拣起来,最好是吃下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此外,现在大抵忘却了,只有元旦的古怪仪式记得最清楚。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然而我有一时也对她发生过空前的敬意。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 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后来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但除却革命党,因为那时还没有。她说得长毛非常可怕,他们的话就听不懂。她说先前长毛进城的时候,我家全都逃到海边去了,只留一个门房和年老的煮饭老妈子看家。后来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该这样叫,——诉说自己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埔道: “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我那时似乎倒并不怕,因为我觉得这些事和我毫不相干的,我不是一个门房。但她大概也即觉到了,说道:“象你似的小孩子,长毛也要掳的,掳去做小长毛。还有好看的姑娘,也要掳。”

“那么,你是不要紧的。”我以为她一定最安全了,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得不好看,况且颈子上还有许多炙疮疤。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处?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这种敬意,虽然也逐渐淡薄起来,但完全消失,大概是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那时就极严重地诘问,而且当面叫她阿长。我想我又不真做小长毛,不去攻城,也不放炮,更不怕炮炸,我惧惮她什么呢!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渴慕是从一个远房的叔祖惹起来的。他是一个胖胖的,和蔼的老人,爱种一点花木,如珠兰、茉莉之类,还有极其少见的,据说从北边带回去的马缨花。他的太太却正相反,什么也莫名其妙,曾将晒衣服的竹竿搁在珠兰的枝条上,枝折了,还要愤愤地咒骂道:“死尸!”这老人是个寂寞者,因为无人可谈,就很爱和孩子们往来,有时简直称我们为“小友”。在我们聚族而居的宅子里,只有他书多,而且特别。制艺和试帖诗,自然也是有的;但我却只在他的书斋 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 《花镜》,上面有许多图。他说给我听,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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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愿意看看这样的图画,但不好意思力逼他去寻找,他是很疏懒的。问别人呢,谁也不肯真实地回答我。压岁钱还有几百文,买罢,又没有好机会。有书买的大街离我家远得很,我一年中只能在正月间去玩一趟,那时候,两家书店都紧紧地关着门。

玩的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的,但一坐下,我就记得绘图的《山海经》。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

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可是从还在眼前的模样来说,却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象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是我最为心爱的宝书,看起来,确是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一脚的牛;袋子似的帝江; 没有头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还要“执干戚而舞”的刑天。

此后我就更其搜集绘图的书,于是有了石印的《尔雅音图》和《毛诗品物图考》,又有了《点石斋丛画》和《诗画舫》。《山海经》也另买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图赞,绿色的画,字是红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这一部直到前年还在,是缩印的郝懿行疏。木刻的却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 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书《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和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为“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三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课文的语言非常平实,文中充满了儿时的回忆,纯真持久 :长妈妈教给我的道理很多很多。我有很烦很烦的感受,然而也有我一时对她发生过空前敬意的时刻,特别是当她给我讲关于“长毛”的故事,我是听得入神入迷,小孩子啊,就喜欢听土匪强盗,兵戈缭乱的事情,认为刺激好玩,长妈妈讲得也异常投入:啊呀,骇死我了……形象化的引用一两句话,刻画了相当年长妈妈给我讲故事时异常投入的精神状态。

如:作为小孩子,我当时就有了很狡猾的观点,阿长在自己的心目中:“生得不好看,脖子上有许多疚疮”,以貌取人——这么滑稽的天真味道刻画出来。

我时而对她充满敬意:因为她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历经了不少“惊心动魄”的故事,阅尽人间沧桑的啊!但时而有怨有恨——这种敬意虽然也逐渐淡薄起来, “威信”一点点消失,“但完全消失,大概是知道了她谋害我的隐鼠之后”—— 一切以我的感受作为出发点来对待长妈妈,有敬有爱,时怨时恨,这种感情的反复恰反映了儿童心灵世界的真实。

《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基本是鲁迅温馨的回忆,是对滋养过他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阿长与》可以说是鲁迅先生所有文章中,笔调最温暖的一篇。

渴慕《山海经》——“书是我的全部,我是我书的全部”——鲁迅幼年喜欢图画,对绘图的《山海经》渴望已久,苦思而不可得,以至于一坐下来就念叨,阿长问了究竟,鲁迅只是随口告诉了她。哪知,就在阿长告假回家四五天,又回到周家的时候,不识字的阿长用自己的钱,给鲁迅买回了被视为宝书的绘图《山海经》。

一句非常精彩的感慨: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这一句最能让人感怀,年幼的鲁迅被善良朴实的长妈妈默默的爱震惊了,这是真爱的标志,尽管长妈妈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尽人意,长得也实在不好看,但掩盖不了她的真诚和朴实,她的故去,足以令人怀念,这使鲁迅长舒胸臆而发出一声: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荡人心魄,感人之深,这也是全篇感情的最高升华,尽管仍然是一种最朴素的方式和语言表达出来。辞了人世30年,连姓名都不知道,“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作者满怀圣洁的感情,发出的一声感叹逝者长已,来者深追。

阿长(?—— 1899),鲁迅称她为长妈妈,浙江绍兴东浦人。她是鲁迅儿时的保姆。“长妈妈只是众多旧式女人中的一个,做一辈子的老妈子,平时也不回家去,直至临死。”长妈妈患有羊癫病,184月“初六日雨中放舟至大树港看戏,鸿寿堂徽班,长妈妈发病,辰刻身故。”

其实,这个自浦东的长妈妈身材矮小,周家原先的保姆个子高大,按周家工友王鹤照的说法:章庆福的老婆阮氏——“庆太婆”才是真正的长妈妈,只是听惯了,也把浦东的那位叫做长妈妈。不过,笔者曾特地为此函询周建人夫妇,回答是否定的意见,周作人日记里的“章妈”也是浦东的那位长妈妈死后才雇佣的。

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1、掌握下列加红字的读音。

2、为下列多音字注音组词。

薄┥bó (稀薄) 模┥ 相┥

3、掌握下列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悚】害怕。

【掳】抢走。

【渴慕】非常思慕。

【疮疤】疮好了以后,留下的疤。

【惧惮】害怕。

【霹雳】云和地面之间发生的一种强烈雷电现象。本文指作者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絮说】絮絮叨叨地说。

【诘问】追问,责问。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三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段落结构:

鲁迅(1881~1936),中国当代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人称“文教思革”光绪七年八月初三(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省绍兴府会稽县(今绍兴市)东昌坊口。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豫才。笔名除鲁迅外,还有邓江、唐俟、邓当世、晓角等。小时享受着少爷般的生活,慢慢家基衰败变得贫困。青年时代受达尔文进化论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18鲁迅从周樟寿更名为周树人。19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5—19,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发表了《摩罗诗力说》、《文化偏至论》等论文。期间曾回国奉母命结婚,夫人朱安。 19,与其弟周作人一起合译《域外小说集》,介绍外国文学。同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19以“鲁迅”为笔名,发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在此之前,他是一名医生,因战乱奋起改行为作家。鲁迅生平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1927年与许广平女士结合,生有一男名周海婴。1936年10 月19日因病逝世于上海。著作收入《鲁迅全集》,作品及《鲁迅书信集》,并重印鲁迅编校的古籍多种。1981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共十六卷)。 年出版了《鲁迅全集》(共十八卷)。他的著作主要有《祝福》、《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北京、上海、绍兴、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鲁迅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首)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小说《祝福》、《阿Q正传》、《药》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鲁迅的作品被译成英、日、俄、西、法、德、阿拉伯等5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拥有广大的读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看阿长与山海经有感【篇7】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