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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王子有感

发表时间:2023-04-25

看小王子有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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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小王子有感(篇1)

昨天下午看了一本《小王子》,也算是给自己的心洗了个澡,让我暂时忘记了这个火焰般的天气。书很短,只用了两个小时就看完了,但内容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有一种淡淡的忧伤,还有一种窒息的无奈。生命这种东西,是奇妙的,你绝对看不透。他的外表是否美丽或是丑陋。这并不代表什么,只有内涵所发出的那种精神才是最真实又美丽的。

此书以童话的形式,孩子的眼光去审判这个世界,从小王子出发来地球的过程中,途中经过第三个星球时,让我记忆最深刻。第三颗星球里住着一个酒鬼,酒鬼不停的喝酒目的是为了忘记,忘记自己的羞愧,但是他羞愧的原因恰恰是因为他喝酒。我之所以对这个记忆最深刻,是因为我也经历过这种无限矛盾的心理状态。现在走出这个怪圈后,随时在提醒自己不能再做这个“酒鬼”。

每一次读《小王子》,都被这种孩子式地看待世界的态度感动,多么天真、幼稚,可又多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真诚的低语。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不顾心灵的沉重的桎梏,可是愈如此,愈体验到人生意义虚空。有时候人生追求的大部分东西都显得毫无意义,因为很少人懂得如何真正的拥有。

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所得到的一切,真正的去理解和拥有这个世界。我一直有所坚信,我们都是追求幸福的孩子。

看小王子有感(篇2)

小王子的作者,圣·埃克苏佩里被认为是最早关注人类状况的作家之一。

作品虽篇幅不多,但体裁新颖,主题是:人的伟大在于人的精神,精神的建立在于人的行动。人的不折不挠的意志可以促成自身的奋发有为。

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对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和批评。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

沙漠美丽,是因为沙漠的某处藏着一口井。”——

沙漠就像生活,生活是广袤无边的,充满着沙砾的磕绊和没有尽头的险阻。但是生活仍然是美丽的,就像小王子理解的,生活中藏着美好的光芒,象甘甜的井水一样,让人感到希望。小王子不会因为沙漠的荒芜而否定沙漠本身的美丽。这是孩子的天真和乐观。

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本质的东西,要用心体会,才能感到它的力量。就像人的感情,要用心倾注;就像生活的本质,要用心感受。

作者特别借小王子之口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兢兢业业为玫瑰花铲除恶草。

在这部作品里,也流露出—些伤感情绪。但这并不是主要的。故事到了高潮,这丝伤感很快在欣喜中消溶了。小王子向他的朋友赠送了临别的礼物:“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地球上的这位飞行员将会听见他喜爱的小王子在星海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于是,他就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死亡失去了它的恐怖性。

人生不是上帝赐予的一件礼物,而是人人要面临的一个问题。人的价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获得的。“我的行动,从今以后,一个接一个,组成我的未来”。

看小王子有感(篇3)

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星星都好像开着花。”它伴随一代代孩子成长,一部全球阅读仅次于《圣经》的书籍,一本《小王子》,一个世上最伤心的故事,一个生命和生活的寓言。

一位来自B—612星球的孩子,只有一朵小玫瑰陪伴着他,但玫瑰的虚荣心伤害了他。小王子告别母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一路上,他看到那些荒唐的大人,令他陷入了忧伤。他拜访了许多星球,依次遇见了醉心于权势的国王,孤芳自赏的爱慕虚荣的人,自暴自弃的酒鬼和整天数星星的商人。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与狐狸结成朋友。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在小王子沮丧时点醒了小王子: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让他明白他的玫瑰和其他的不一样。后来小王子遇见了“我”小王子向我讲述了许多事,“我”和小王子彼此视为知音。最后,小王子回到了B—612星球。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围绕大人的是金钱,围绕我们的是童真与梦想。

小王子给了我童真,很快,我与他都明白了大人的责任与担当,我们终归要长大。他懂得了爱,懂得了承担。这些品质看不见,正因如此,小王子才如此脱俗的呈现在人们面前。小王子像我们心中纯洁的一面,看到小王子,让我想起正在从我们身边流失的一些东西…我们一定要重新找回这些东西,让它们成为我们宝贵的永恒。我感受到,不管我们多大年龄,都要时刻保持一颗纯洁无瑕、富有童真的心,学会享受生活。既然我们无法改变他人,就不要抱怨,而是改变自己,才能体会到生活的美好。我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我会住在这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每当你仰望天空的时候就好像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小巧而力量极大的童话。作者的语言写出了引人深思和令人感动的哲理。整部作品文字干净,形式简单,但是它充满诗意的忧郁,令人回味无穷。

看小王子有感(篇4)

读《小王子》时总能感觉到字里行间透漏着淡淡的伤感,一本定位为童话的书本不应该是这样的。而正是因为这种味道使这本书闻名遐迩。

小王子因为迷茫而开始旅行,路过了一个又一个星球,遇见了需要他爱的人——国王,虚荣的人。同时也遇见了爱他的人——狐狸以及飞行员。他懂得了驯养和爱的责任。可是啊,可是他还是那个可以一天看43次日出的忧郁地善良的少年。他变了又没变,兜兜转转仿佛回到了原地,继续在迷茫之中生活……

或许这也影射了作者的内心,作者在经历了成人世界的残酷黑暗挣扎后,并未被这些虚无同化,他难能可贵的保留着孩子般的单纯善良,像拥有着不见天日的珍宝。他不留情面地批判者成人世界的虚无,又表达出了对孩子单纯美好世界难以遏制的向往之情。

人们在长大之后,世界往往被局限,孩童时的想象力和好奇心在岁月中慢慢被消磨,最后选择附首尘俗。这仿佛是宇宙定律,可人们往往在长大之后才能知道孩童无暇笑声的珍贵。人们往往像小王子和玫瑰的故事一样,年少时不懂得怎样去爱人,直到经历过如狐狸般的人后,才发现辜负了当年美好的感情。惊觉时光已逝,相见恨早。如果光阴可以截长取短,或许也能凑个结局团圆。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要用心才能去看见,我觉得这件重要的东西之一就是爱,我们要时常擦拭心灵,保持明净,用心去看清爱,用心去爱,而不是让生活的磨难衰老了心灵阻碍了自己与自己生命里那些重要的人的爱的沟通和传递,因为我们往往能够伤害的,正是那些爱着我们的人。

每一种坚强,都是柔软磨出的茧。小王子是脆弱的,他不知道怎样面对玫瑰的感情,不知道怎么应付难搞的大人世界。他是坚强的,他敢于走进迷茫之中,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路。小王子回到星球会发生什么?星球上有没有长满猴面包树?玫瑰有没有被绵羊吃掉?还是玫瑰在离开小王子之后也获得了成长,甩开了自身的依赖心理,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小王子,这当然是最俗套的结局,可这次我宁愿俗套至死。因为那个金色头发且拥有清脆笑声的少年配得上一切美好,愿他可以永远不在夕阳的余晖中暗自忧郁。可惜小王子最后的结局是,小王子被一跳毒蛇咬了,他的身体再发冷,意识渐渐模糊……

生命的复杂,就在于不可预期,不容解释,不能理清。好像走在迷雾中,看不见任何方向,没有人可以判别前面是否断崖或绝路。生命只能持续走下去。直到雾散了,答案才终得明白。迷茫是生活的常态,我们不知前方的荆棘坎坷温暖柔和,但就像这本书中的那样,即使是在沙漠中也有井的存在,五千朵玫瑰中你也可以认出你爱的是哪一朵,头顶上浩渺星空中也有一颗被你驯养。

只有你先跌落谷底,你才知道你的人生该何去何从。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岁月轻描淡写,令人感动的瞬间无数。

扩展阅读

看《格林童话》有感(集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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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格林童话》有感 篇1

今年寒假,我看了《格林童话》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在这里,有奇特的大拇指姑娘、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还有数不清的小精灵:美丽的小鹿、温柔的山羊……里面的故事我都很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白雪公主》这篇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位女王在生女儿前许下两个愿望,希望女儿的女儿的女儿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女儿生下来后不久,皇后就死了,于是皇帝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看公主那么美,非常嫉妒,就吩咐手下在森林里把公主杀掉,手下人不忍心杀公主,就要公主跑到森林里不要回来。公主遇到了七个小矮人并住在他们里面。

新王后有一面魔镜。她总是问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魔镜回答白雪公主的问题。女王试图用几种方法杀死公主,但都失败了。最后,王子和公主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心灵之美是真正的美,而通过任何手段获得的美都不是真正的美,它将失去美的真正意义。

书中描写的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在这里,也许一只虫子都会有奇遇,一片叶子都有魔力,一块石头都会有秘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最初大都是从这些故事里学会友善、智慧、快乐、诚信、勇敢和希望,然后才学会了成长。。

看《格林童话》有感 篇2

我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一些童话故事。从那以后,我爱上了童话。上了学,在学校的图书室里看到了一本书——《格林童话》,就把它借了下来。从此,我便与童话交上了朋友。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幻想的精彩世界,也是一个神奇的幻想天地,更是一个纯真的童心世界。《童话》中那一个个曲折奇妙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走进了一个无奇不有的天方夜谭。会说话的狼奶奶,孝顺的大拇指,善良的矮子和纯洁的白雪公主都打动了我的心。

主人公高兴,我也高兴。主人公蒙难,我也跟着着急。读书读书,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随着故事的起伏,我的心在跳动。人生五味——酸、甜、苦、辣、咸,我很小的时候就从这些童话中得到了经验和感受。

在这些鲜活、生动的童话故事中,我找到了另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让我那幼小的心灵认识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们要以充满童真的心看待周围的一切。读过《白雪公主》,使我更清晰的认识到:

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恶毒的人最终会受到惩罚。而《灰姑娘》中的灰姑娘虽然没有得到别人的爱心,但是她却非常珍惜自己的爱心,没有因为别人不能给予自己爱心就变得恶毒起来。相反,她对别人更加有爱心。

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与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美丽的大桢树上,用在了与自己同样遭遇的二丫身上......

《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聪明、机智及心灵美的人物。通过善与恶、美与丑的比较,宣传良知必须战胜**的主题。

前几天,我又重拾《格林童话》,又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故事都是虚构的,不真实,很幼稚,但我却觉得童话故事都很吸引人,他们都是现实中的人物。既能反映社会现实,批判现状,又幽默风趣。每一个童话背后都隐藏着深刻的哲学。

如:《小红帽》告诉我们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轻易相信陌生人有时会上当受骗的;《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表面,要看事物的本质,美的东西终究有一天会被人们发现的。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刻的了解人生,了解社会,了解人生的真、善、美,同时也认识到了人性丑陋的一面。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使世界成为一个美丽的世界,地球能够真正成为一个爱的家。我祈愿。

《格林童话》真是一本当今社会人们需要的好书啊!

看《格林童话》有感 篇3

【第1篇】

我很喜欢读自己认为好的书籍。比如幽默搞笑的漫画书《爆笑

校园》;活泼好动的《长袜子皮皮》;历经艰辛重返家园的《绿野仙踪》。但是我百看不厌的还是《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中有生动有趣而富含人生道理的故事,有勤劳善良的《灰姑娘》;有美丽可爱的《白雪公主》;还有被巫婆诅咒但最终获得了幸福的《睡美人》;还有善良的渔夫和他贪婪的妻子的《渔夫和他的妻子,由于他妻子的贪婪最终他们住回了以前的破房子;还有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就会有美好回报的《三个小矮人》;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勇敢无畏终于达到理想的《小裁缝》。

《格林童话》里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那些动人的故事情节令我如痴如醉,读这本书时我会幻想故事情节令我心驰神往,让我身历其境。

《格林童话》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如勤劳勇敢、善良宽容、诚实守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格林童话》让我更加了解了只有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我们的世界才会成为真正的幸福家园。

【第2篇】

这些优秀的童话故事不仅是德国人民的宝贵财富,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在它们问世后的近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已经被译为全世界绝大多数民族的文字,在各国广为流传。

《格林童话》有着比较明显的民间文学的特点,字里行间充满了弱者的同情,对为非作歹者,为虎作伥者,为富不仁者的尖锐批评与辛辣的讽刺,语言通俗易懂,幽默纯朴。

读了格林童话,却得到了和以前与众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人认为童话是幼稚的、虚构的,但我认为童话也充满了哲理。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做人务必要善良。

格林的童话让我更加了解人性,了解人性的善、真、美、丑。希望大家能认真提出这些观点。 真正成为充满爱的家的是我的地球之家。

【第3篇】

我小时候最喜欢听

我妈妈给我讲了白雪公主、灰姑娘和青蛙王子的故事。每次睡觉前,我总是担心故事的时间

我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我对这些故事有很多疑问,所以我问了我妈妈很多问题

现在我长大了,我可以自己看书了。我央求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小时候听过的故事书,于是我从《格林童话》中不仅重新认识了我的小

搭档,我也积累了很多单词和好句子。

我从小就很喜欢这本书,现在我终于读懂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还可以把这些故事说给姥姥听呢!

将来我会读更多有趣的书,这样我就能知道更多

朋友可以从书中学到更多。现在,我越来越喜欢读书,因为读书会让我更聪明,更自信!

【第4篇】

《格林童话》由许许多多精彩纷呈的故事组成,里面的人物有大家耳熟能详的善良的灰姑娘;有美丽的白雪公主;迷糊的小红帽;神奇青蛙王子。。。让我和你分享我最喜欢的故事!

《小红帽》讲述的是小红帽这位小姑娘到郊外去看外婆,在森林里遇见了大灰狼,结果小红帽和外婆被狡猾的大灰狼吃进了肚子里,幸运的是在猎人的帮助下,小红帽和外婆得救了,并狠狠惩罚了大灰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出门要小心,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的话,以免被大灰狼这样的坏人骗了。

《格林童话》是一本好书,一本教会我们许多人生哲理的书,我非常希望其他的小朋友也能加入,和我一起分享这些美丽的故事。

【第5篇】

我是培新小学

三年级一班的王昊聪,自从我踏进这所美丽的校园,我就了解到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这都是每一位培新学子的优良美德。我更深知

学校号召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每周有两次下午阅读,将近两年,在

我和父母和老师一起读了很多书。在所读这些书中,《格林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刚开始我以为是一本幼稚的儿童读物,就没多大兴趣,在妈妈的督促下才开始读下去,没想到越读越让我爱不释手。

每一个精彩的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就像里面的惊险故事一样,我学会了挑战严酷的生活环境和我自己。关于情感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幸福的结局,会经历一些波折,但不要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一定要努力争取。

还有一些聪明的故事,让我知道一些有用的小知识,并且知道每件事都有很多解决方案。 不要遵守规则。还有一些丰富的哲学故事,让我了解了很多人生的真谛。

《格林童话》是一非常好的本儿童读物,每一个人读后都会有很多的收获,我爱读《格林童话》,相信你也会喜欢。

看《格林童话》有感 篇4

读后感读《格林童话》之《猫和老鼠合伙》有感

“猫哥,求求你放过我吧!毕竟我们曾经是好朋友……”我的爪子已经瘫软,心脏剧烈的跳着,面对花猫菲菲的夺命爪牙,我想只有唤起我们昔日的友情,才能让我逃过一劫。所以我向菲菲磕头,希望他能饶了我一命。

“喵呜!”菲菲令人惊悚的一叫,咧开嘴轻蔑的笑了“朋友?猫和老鼠从来都是天敌,哈哈哈……”说完,她“刷”地亮出了闪着寒光,阴森森的爪子,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冰凉的爪子已卡住我纤弱的脖子。

“啊……”我蓦然惊叫一声, “天然,天然……是不是做噩梦了。”突然听到耳边的呼唤,我睁开眼一看,是妈妈,“哦!谢天谢地,谢天谢地!

”我抚了抚剧烈起伏的胸膛,心想“多亏是一场梦,要不然我就被那只无情无义的菲菲猫给活吃了。

唉!这噩梦怎么这么像我刚刚看过的《猫和老鼠合伙》的故事呢!

在在这个故事中,猫先是甜言蜜语哄骗老鼠和她交了朋友,然后,她俩在教堂里储存了一罐猪油,以备冬天万不得已的时候食用。可是,猫没过多久嘴就流口水了,于是,哄骗老鼠说要给表姐的孩子洗礼,偷偷到教堂吃了猪油的顶层,回来说给孩子起了个名叫‘没了顶层’;又过了不久,猫的嘴又馋了,又哄骗老鼠说有人让她给孩子当教母,自己又溜进教堂把猪油吃了一半,回来说孩子名叫‘吃了一半’;还没几天,猫又想舔猪油了,又哄骗老鼠说有人又请她给孩子当教母,干脆到教堂把猪油舔了个干净,回来说孩子名叫‘吃的精光’。

寒冷的冬天到了,再也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老鼠想起了教堂里的一罐猪油,就约猫一块到教堂吃猪油,可到达后发现猪油罐还在,里面却空空的。老鼠一下子明白了“天哪!你可真是个好朋友!

在你去当教母的时候,先是吃了顶上一层,然后又吃了一半,最后……”“住嘴,再啰嗦,我把你也吃了!”猫恼羞成怒。“吃了个精光!

”老鼠刚说完,猫就扑过来,把老鼠吞进了肚子。

故事中,这只愚蠢的老鼠,因为听信了猫的花言巧语,和贪婪、自私、狠毒的敌人交上了所谓的“朋友”,最终落了个财鼠两空的下场,可怜,可悲!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因为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我们的影响巨大,可是“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因此,我们交朋友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从对方的一言一行中看清对方的品质,交到受益终身的朋友。

“读书使人明智”,一本好书就是一个益友,《格林童话》就是我受益终身的朋友。

看金锁记有感10篇


工作基本上都是在和文档打交道,借鉴范文模板是一种快速写作的方法。看多了范文,我们写起来自然也会得心应手,我们撰写范文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由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看金锁记有感》。

看金锁记有感(篇1)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么平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只能在鸦片中放逐自己。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己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看金锁记有感(篇2)

《金锁记》这个名字本身就颇值得玩味。金锁,黄金做的锁,外表光鲜,锁住的却是自由与灵魂。

曹七巧的一生被多把“金锁”重重锁住。

第一把是地位锁。在曹公馆中,她的出身是最低的,是“麻油店的活招牌”,不如大奶奶和三奶奶出身公侯小姐,因此她处处受到排挤和歧视,这从她房子的地理位置就可见一斑。各房的主子处处压挤她:老太太从没把她当回事;大奶奶对她动不动就冷嘲热讽;姜家小姐说她“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新进来的三奶奶一来就看出她在姜家的地位,不愿搭理她;她的哥哥来走亲戚没人招呼;就连丫环也冷笑着说她不配做自己的主子。七巧嫁到曹家一开始就不是像其他两位奶奶一样是作为一个妻子嫁给二爷的,而是作为一个冲喜伺候人的姨太太,她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一个遭人欺凌的位置。她最初嫁入曹家,有借助曹家的地位改变自己身份的考虑,希望借助曹家使自己受人尊重。但事实上,她并未因嫁入曹家而改变出身受人歧视的现状,始终在出身上受人诟病,这把身份锁一直缠着她。后来她把女儿送入新式学堂,并不是为了让她接受新式教育,只是不愿落后于大房三房,这其实也是当年的“身份锁”给她留下的阴影。她因自己与其他两房太太起点不一样而受歧视,所以在后代上她不愿再落后,一定要拼一口气做到和大房三房一样,绝不落于人后。

第二把是金钱锁。从她与她她哥哥的对话可知,当初嫁入曹家并非是其实或多或少是为了曹家的钱,所以她才会嫁给一个病夫。她在曹家三房太太中的经济实力是最弱的'。

贫寒的出身使她对金钱有一种迥样的追求。丈夫给不了自己爱情,想从小叔处得到安慰又遭到拒绝,曹家各人处处歧视她,就连丫鬟也看不起她。这种缺乏温暖,缺乏关怀的环境更加增加了她追求金钱的愿望。因为她觉得只有金钱才是最真实的,其它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金钱才能给她带来满足感。同时三房的待遇差别使她认为只有有钱时,才能不被人欺,而且还能主宰别人命运。在这把黄金锁下,她的心灵开始扭曲,只有在金钱和权力经成的锁中,她才能得到稍许,短暂的满足感,才能填补她心中的空白。她的人生追求最后只剩下权和钱,忘了曾经憧憬的爱情,忘了自己儿女的人生。她前半生的人生受人掌控,致使她在掌权后有一种控制所有人的人生的强烈欲望。所以她要给自己的儿子安排一个她中意的姨太太,所以当她女儿开始要离开她的掌控去追求幸福时,她不准。自己没有幸福使她容不得别人有幸福,哪怕这人是她的女儿。她的心中有一种报复欲: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这种女性后来在金庸的《天龙八部》中也出现过,就是那个陷害乔峰的马夫人康敏。当七巧对自己女儿的追求者若无其事地说自己女儿在楼上吸鸦片时,我感到一阵心寒和悲哀。张爱玲以其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写出了中国几千年心惊面:被人吃的人,后来反过来吃人。这一主题在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如《狂人日记》、《药》中都有体现。

七巧的一生,前半生她被人锁,后半生她去锁人。我们可以预见,七巧得女儿最后很有可能变成另一个七巧,继续“被锁,锁人”的循环。

小说最后七巧的心理描写是反省也好忏悔也罢,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金锁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

看金锁记有感(篇3)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看金锁记有感(篇4)

有人说,没有面包的爱情是寒酸的,没有爱情的面包是索然无味的,当两者不可兼得的时候,许多人选择了面包。在她们的眼里,爱情是卑微的,所谓“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是也。民国才女张爱玲的《金锁记》,把金钱与爱情的关系,演绎到了极致。

姜公馆的二少奶奶曹七巧,原是开麻油店的女儿,嫁给了姜公馆残废的二少爷。为了等着公婆和丈夫死后分家产,她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苦熬时光。常年的性压抑,使她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先是说话不分轻重,随口乱说。比如早上去向老太太请安,她因为抽烟去晚了,倒说:“怎怪我不迟到——摸着黑梳的头!谁叫我的窗户冲着后院子呢?单单就派了那么间房给我,横竖我们那位是活不长的,我们净等着做孤儿寡妇了——不欺负我们,欺负谁?”看到未出嫁的小姑,也不放过:“大嫂你来看看,云妹妹的确瘦多了,小姐莫不是有了心事了?”然后窜托“老太太写信,叫他们早早把云妹妹娶过去吧”。满口无遮拦的抱怨,不当的言辞,家里上上下下都不喜欢她。

即便如此,那时她的性格还没有完全被扭曲,性情中还有柔软的一面。她爱着三少爷季泽,在他面前毫不掩饰地流泪,那是真情流露。见了她哥哥,“嘴里虽然硬着,熬不住那呜咽的声音,一声响似一声,憋了一上午的满腔幽恨,借着这因由尽情发泄了出来。”一方面恨哥哥为了高攀,把自己嫁给了这么一个废人,另一方面又金的银的接济娘家人。

好容易熬到了公婆谢世,丈夫也死了,可以分家自己支配财产。她知道这份家私来得不容易,是她拿青春换来的,所以特别看重,对谁都提防,曹七巧,自己给自己用金子造了一副枷锁。尽管深爱季泽,因为疑心他贪图自己的家产,她不惜又一次牺牲自己的“爱情”,把季泽赶出门去。不仅如此,她的行为更加变本加厉,干涉起孩子的生活和婚姻来。为了限制女儿长安的行动,她给长安裹脚。当时已经是民国,不时兴裹脚了,她仍然反其道而行之。后来为了面子,送女儿进学堂,“不上半年,脸色也红润了,胳膊腿腕也粗了一圈,”可是,上学堂之事,因为她的无理取闹,结果不了了之。长期不正常的生活,使长安越来越来像她了——“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学会了挑事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单叉着裤子,岔开了两腿坐着,两只手按在胯间露出的凳子上,歪着头,下巴搁在心口上凄凄惨惨瞅住了对面的人说道:‘一家有一家的苦处呀,表嫂——一家有一家的苦处!’”七巧因为害怕别人图谋她的钱,长安的婚事被高不成低不就地耽误了下来,到了近三十岁时,好容易有人看上了她,七巧从中百般干扰,骂出极难听的话,最后使女儿长安的婚事告吹了;她的儿子呢?在外面赌钱、捧戏子,后来竟逛起窑子来,只好手忙脚乱地替他娶亲。刚娶回来的新媳妇,七巧竟当面挖苦,说出的话极是难听:“你新嫂子这两片嘴唇,切切倒有一大碟子。-----当着姑娘们,我也不便多说——但愿咱们白哥儿这条命别送在她手里。”言下之意,说新娘子性欲强。作为婆婆,竟能说出如此不堪的话?她还到处向人诉说着新媳妇如何如何笨,百般侮辱。为了折磨新媳妇,她让儿子整夜给自己烧烟,当着丫头、老妈子的面,盘问儿子和媳妇之间的秘事,再说给别人听。好好的儿媳妇,忍受不了这样不正常的生活,很快就死了,之后,她把儿子的妾扶了正,不上一年也自杀了。从此,儿子长白不敢再娶了,女儿也断了结婚的念头。

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伽,她用那沉重的伽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我们在恨她的同时,也会为她流下眼泪。这是金钱统治下的又一个牺牲品,曾经是那么一个活生生的、天真泼辣的女人,“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一步一步被变成了“鬼”,无情的社会,给我们开了一个真实的玩笑。

如果说,曹七巧为了金钱嫁入“豪门”,是被逼无奈的,那么今天,在金钱成了女孩择偶的首要条件下,有多少女子,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牺牲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当年只有二十多岁的张爱玲,用细腻辛辣的笔触,为我们塑造了曹七巧这样一个典型的文学形象。相信这个形象,永远不会因为时代的发展而泯灭,因为,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造就着越来越物质化的女人。

看金锁记有感(篇5)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看金锁记有感(篇6)

在张爱玲《传奇》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

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看金锁记有感(篇7)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看金锁记有感(篇8)

有些人说,亦舒是一个热血传奇,她写尽了上海滩的生离死别,所有喜怒哀乐。最开始是那一道白色玫瑰与红色玫瑰的始终没有答案的单选题。再之后,就是硝烟弥漫中丝带和柳原的倾城之恋,清香却厚重的第一炉沉香屑,及其苦却难以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一个小故事都令我有感而发。而最喜欢的就是那读过千万遍的《金锁记》。

“年青的人惦记着三十年前的月儿应是铜币大的一个修神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老旧而糊涂。老人追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儿是欢爱的,比眼下的月儿大、圆、白;殊不知隔着三十年的艰辛路望回放,再好的月光也免不了带点苍凉”。

她是一个被罪孽蒙骗的美少女,被一个封建社会的旧家中和一个残疾的男生可怜的夺走了一个女人最珍贵的的青春年少,可她仍无法得到乃至是一个婢女的认清。因此,开朗动人的天性在失落中室息成一种乖戾,转变成一种粗暴与蛮横。她在一个浮华背后奢侈浪费绮丽的旧家中,也是一个旧时代中的缝隙中艰辛存活,恼怒到乏力。分户是她最终的一点点期待,可运势仍不作罢。

摆脱大家族,她总算还有机会去追求完美自身的幸福快乐,可针对她早就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惶恐不安的担忧着他的用意。内心的恶在她心里奠定了深深地的印记,她自己也是被运势的金子网丝缠的难以摆脱。她强大的骂跑了季泽,心里却确是那样苦闷无奈;因此,她愈发癫狂了起來,可又谁知道,她仅仅在掩盖心里最乏力的敏感。“她捏着自身的脚,想到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嗤笑了起來…”

她自将沉沦,却把运势的可怕噩梦又带来了她的闺女;她原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怯懦的女性,可在宏伟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架构中存储着恶,实习着恶,只等時间一到便朝着更年轻一代的女生喷撒。她的闺女就是不幸的持续。应对深爱的世舫,北京长安是期盼幸福快乐的,可她却乏力掌握幸福快乐,亦不敢去承担这一份幸福快乐;她向妈妈妥协了,向这一丑恶的社会发展妥协了,仅仅将自身的友情与爱情青春年少,又交给了曹七巧式的运势。在她的假想中,或许七巧会由于她的献身精神这一“漂亮沧桑的手式”而感觉打动、开心,因此她便在这里苦闷的幻想中得到了一种凄切的清甜味。

人的内心就好像一面镜子,歪曲的内心总是映衬出一个歪曲的全球。

七巧的内心便是一面被错乱的社会发展歪曲的浴室镜子,映衬出那时候中国时新的物品却也是旧时代最腐烂凝滞的残渣。钱财所带来她的抽象性的、虚报的考虑从没让她真实开心,反倒更刻骨铭心地让她觉得到恐怖的苦闷。这时候钱财唯一能临时地减轻她心里痛楚的功效,就是变成她奴隶摧残他人也是自身的专用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平。三十年来她戴着金子的枷。她用那厚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未死的也送了小命。”

人的本性的旅途中,总会有一份“恶”在心里悄悄地出芽,运势不公平的灌溉,人的本性便逐渐滋润成一种邪惡。每一个人都感觉他人走入了幸福快乐的门,自身却进不了,处心积虑后的失落刚开始转变成妒忌,抵触,毁坏,影响。但是总有人忘了,错过,随后就始终失去,没了。像七巧。可伶得人没有人可伶。而亦舒,更是用那样细致精美的笔风,揣测收藏了一颗在痛苦中歪曲的生命,妩媚动人凶狠了人的本性一种不一样的精彩迷人却可怖的凄凉,

“三十年前的月儿早就沉下来,三十年前的人也去世了,殊不知三十年前的小故事还不停——完不上。”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喑早就被时代瞬息万变的的浪潮埋藏,可也是时期造就了这一切。时期在发展趋势,殊不知人的本性这部善也是恶的书还未念完——完不上。

看金锁记有感(篇9)

张爱玲的文字一向是犀利的,富有穿透力,有杀人不眨眼之嫌。可悲的人总会写出可悲的文,不但因为张爱玲命途多舛,还因为那个年代的社会有太多可以被揭露的地方,和平的面具下有着泛滥的腐败气息。

曹七巧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她出生在一个以卖油为生的家庭,父母为了金钱,把她嫁到了世族姜家。与其说嫁,还不如说签了卖身契,七巧做了姜家的二少奶奶,丈夫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肉身,死尸一般成天病在床上。她因为出身低贱而不受姜家待见,被众人孤立的她如同一只无脚蟹。

七巧想必是怀念过去的。少年时,她坐在油店里当临时掌柜,普通客人称一斤半,熟人称一斤四两;还能在自家小院里,兴致勃勃地为兰花松土;穿着水蓝的刺绣旗袍上集市买菜,卖肉的同伴偶尔唤她一声巧姐儿,她便佯怒着,将钩上鲜肥的肉拍到同伴脸上

那青襟青袖的年代,再也回不去了啊。

她在姜家,遇见了三少爷季泽。剧情的发展可想而知,但七巧明白,要在姜家立足,她要有足够的黄金,儿女情长根本不足为道,黄金与白银如同磁铁一般,牢牢将她粘住。

丈夫和老太太死后,姜家分家,七巧带着女儿长安和儿子长白住在一座大院中,季泽来看望她,跟她叙旧,谈着谈着就说到了姜家房田的租卖。听到这些,七巧怒火瞬间沸腾她觉得姜季泽不过是在利用她,为了黄金。曾经纯真的感情在七巧心里变了质,在她心中留下了长久的阴影。她逼得儿媳芝寿抑郁而死,又亲手掐断了长安与童世舫的姻缘。她见不得别人幸福,不过是因为,她自己的一生不幸极了而已。

还是容若说得好。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七巧的不幸成就了七巧,姜家的势利、污浊,不过是为了后来的恶毒埋了伏笔。她对金钱的渴望,是因为她迫切地需要一副架子撑起这一袭华服。七巧对季泽的爱是需要捧在手心里看的,因为它太脆弱、太难得;七巧对生命的恨是需要刻在墓碑上望的,因为它太毒、太刻骨。

人生无常。曹七巧孤独而荒诞的一生,让她分不清是非真假,被世俗套上了黄金的锁。她知道她的娘家狠毒了她,她的婆家狠毒了她,她的儿女狠毒了她。她杀了好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天命。恨,成了七巧一生难以褪去的烙印。是命运之神握着滚烫的木炭,烙在她的灵魂上的。

当初,童世舫初见七巧时,印象是这样的一个矮而瘦的小老太婆,鹰一般犀利的目光,尖削的下巴,穿着素黑的旗袍盘扣长裙,由两个高大的侍女扶着,夕阳中背光看着他(童世舫),更令人惊骇的是后面的文字:无缘无故地,他觉得这是个疯子。

在姜家的漫漫四十载岁月,从豆蔻梢头到年近花甲,世态的炎凉把七巧逼到了如今这副摸样,向人世留下了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

再美好、再令人沉醉的,都是过去的。难道执念够深了,就可以回到从前,重新看看那丰肥的、红色的笑?过去了的不可能追得回来,生活是未来式,前面一定还有更好的。

芝寿抑郁而死了,绢姑娘生吞鸦片死了,凤萧自缢了她们,他们,都是被七巧逼死了的人。七巧最后逼死的人,是自己。她脖子上的那把黄金的枷,被岁月越勒越紧,终至万劫不复。

七巧的一生结束了,但结束就是开始,坚强地继续,才是最重要的。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还是容若说得好。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看金锁记有感(篇10)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 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 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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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朱自清散文》有感 篇1

在记忆深处,总有抹不去的背影,朱自清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让人感同深触,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却留下拭不去的痕迹,如一块小石子击在水面上,漾起一圈又一圈的细细涟漪。

文章讲的是几十年前朱自清的父亲在浦口车站送他乘火车北上念书的情景,虽然字数不多,读起来淡淡的,却让人深受感动。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时时处处流露着一种真情实感:父子间深厚的感情,父亲对儿子丝丝无形的关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以及无限的感激。

车还未开,父亲不肯走,往车外望望,便执意要帮“我”买几个橘子。“我”本要自己去,但父亲不肯,还是自己去了。即使就是小小的的一个“不肯”,也足以看出父亲对自己儿子的浓浓的关爱。父亲很胖,所以爬上月台有些艰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每每读到这一段时我都会被那份深深的却不彰显的父爱所打动,眼前仿佛出现了朱自清的父亲艰难爬上月台买橘子,又艰难回来的画面。虽然当时作者已经20岁了,已经学会了自己照料自己,但父亲还是忙前忙后地为他做这做那,也许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还小,始终需要自己帮他,在他眼里,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

当时父亲本是说让一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的,但是他始终还是不放心,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到车站送儿子。因为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父亲便忙着与脚夫讨价还价:帮儿子在车里找好位置;甚至在送儿子上车时还细细交代茶房好好照应他,而“我”,却“暗笑他的迂”虽说是这样,但父亲对儿子还是无微不至的。作者对父亲的关爱也充满感,整篇文章的角角落落都弥漫着感激。

现实生活中,父亲的背影就如我的一颗定心丸。每天放学,我总是会在人群中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就知道爸爸来了,便会嘻嘻哈哈地走过去,放好书包,一只脚跨过座位,手撑在爸爸的肩上,一用力,坐上座位,回家了;雨天,我靠着爸爸的背,躲在雨衣里,总能觉得很定心,心里暖暖的;妈妈不在家,爸爸就会为我烧饭,虽然经常把厨房弄得脏兮兮的,但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我总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我们都会一下子认出那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正是处处关爱自己的父亲。

看《朱自清散文》有感 篇2

依稀记得在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时,大约来源于那篇打架斗殴所了解的《匆匆》吧。燕子去了,有再说的情况下,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情况下;桃花运谢了,有再开的情况下。但是,聪明伶俐的,你告诉我,大伙儿的生活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些人偷了她们罢:那是谁?又藏在哪里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如今又来到在什么地方?这话不知不觉便变成我心中永恒不变的经典,或许更是那个时候,我便刚开始了解您,掌握您。

您说过,洗手的状况下,生活从水槽里过去;就餐的状况下,生活从工作里过去;静静地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看见一个一个的字,细心玩味美好的另外,因为我观念到了時间的匆匆忙忙,回首往事,错过很多,转眼之间,立刻就需要进到焦虑不安的高二,时间如流水,我这才知道時间的珍贵。

您的《春》带来我的是绮丽而无失的美,也是它要我钟爱您的抒情的散文。看,看,像毛针,像花针,像细条,密密麻麻地斜织着,他人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我第一次知道,这般不同寻常的雨,也可以被你勾勒的那么美,我常常在她们正中间见到你的潇洒,你的淡泊,读到你心情,欺压的情绪。

果树、杏树、杏树,你不能我,我不能你,都盛开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著清甜味,闭了眼,树枝好像早已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规格的蝴蝶花飞着。野草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百花丛里,像眼睛,像星辰,还眨呀眨的。见到这儿,眼下闪过出一片祥和的景色,在您的笔下,一切是那麼轻快,那么美。

高一刚学过的您的那篇《荷塘月色》一开始见到题型时,禁不住想到了荷塘月色那首歌,而您的荷塘一下子把我拉到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边,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片水流量很高,像亭亭的舞娘的裙。逐级的叶片中间,零星地牛羊些白色花,有袅娜地开过的,有羞涩地喊着菲儿的;好似一颗颗的耀眼明珠,又如碧时间的星辰,又如刚出浴的丽人我好像看到了繁星满天流一般,静静地泻在这儿一片叶子和花上,光和影有着和谐的节奏感,如梵婀玲上奏着的经典名曲。我乃至听到了树枝的蝉声和水中的蛙声,可就在这时候,您说但繁华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刹那间,我好像能触到你的凄凉声,由于您一直不经意间的流露自身的简直感情。

我慢慢地发觉,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有着深层次的实际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是有对政府部门的讥讽。他的文章内容,看起来口味淡,却颇具哲理,有一层回味无穷的颜色,将会他的人生道路品格表露到了他的文章内容中,才使他的文风这般质朴吧!

看《朱自清散文》有感 篇3

最近我买了一本《朱自清散文》,当我读到《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时,颇有感想。

这时发生在电车上的一幕,作者看到两个西洋人,他仔细的看其中的一个孩子,不料却受到那个西洋孩子的袭击——眼神的攻击,那眼神中也透露着轻蔑与鄙夷,让作者不禁感到一丝凉意。

我觉得朱自清说的对,人人都应有赤子之心,因为这个世界不属于某种人,也不属于某国人,更不属于某个人。我们都有享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也是文中世界之世界的含义。而文中的“小西洋人”却片面的嵌入了国家与人种的定型中了,他们自认为比别人优越,所以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中国人,来践踏国人的尊严,这不光是中国人的损失,更是世界的损失,这也是对世界的侮辱,再回头想想也就是那时中国人“低三下四”,才会出现“中华不振”的情况。也就是那是中国的“弱小”才“育”出了那样的小西洋人。而我又从“脸上布满了横秋的老气”看出,这样的优越感不仅能使人变成穷凶极恶的禽兽,也能使天真的儿童变成老态横秋的老人。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作者称那个孩子为小西洋人而并非“孩子”,因为他不属于世界,只属于大洋彼岸一个渺小、孤独的人。

文章的最后,作者说那白种人是一位强者,适者,但我觉得一个以侮辱别人来获得“强者”这个标签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强者。世界天天都在变,而只凭借那一针见血的表现能成为一名永远的适者吗?

读完这个小故事,让我更加看清了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应是其中一份子。而在这时我想,胜者也不一定为“王”,败者也不一定为“寇”吧。

看《朱自清散文》有感 篇4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眼眶中不觉有些湿润,感慨良多。时间它去哪儿了?真的是他自己逃走的吗?亦或有人偷走了他们。我想,这些都不过是表面上的言辞罢了。是我们自己让他从指缝中如沙子般消散;是我们自己将“寸光阴”卖给了无情的过去。春光明媚,暖阳高照。选一本书在微风中赏读,伴随着清新芬芳的茶香。在这软细绵柔的光阴中剖析人间的真善美,解读美好的事情,倒也觉得万分充实了。此刻,时间虽从书本中散过,却留下了一地的财富。皎阳挂空,微风醉人。你却用着红黑凌人的纸牌消磨着大好时光!你却用自以为激情万丈的电子产品来祸害属于自己的寸寸光阴!时间正从你的头发中疯狂的流逝。你却浑然不觉。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我的心情已澎湃不已,面色囧红,轻咬手指来掩饰着自己的内疚不安。因为我知道,我曾是这样。如今好似在批判像我这样的人哪。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背影父亲为他垫衣服,父亲为他买橘,这些都是一个父亲凝望着儿子。

我有过类似的经历,只不过是我凝望着父亲。六月的夏季,炎热枯燥。我随着父亲来到车站,等候着车。父亲将那双满是茧子的手搁在我的头上,带有体温的手安定了我不安的心绪。离别之际,愁别多,愁别多。我不愿多说些什么煽情的话语,我怕眼泪会夺眶而出;也不敢多看一眼父亲充满慈爱的眸子,我怕我会因为那双眸子里的血丝而心疼。父亲出差,我怎么能够接受的了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父亲突然间的离去?炎阳灼灼,好似要榨干我湿润的心脏。父亲放下手中沉重的行李,整整了我的衣领,挽了挽我的手。继而又拎起行李。我如璃般的眼眸目送父亲踏上列车,眼前一片模糊,哦,原来是泪水。我何时才能与父亲相见。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这是一幅一尺多长的画。我眨烁着眼睛,细细品赏。淡绿色的莲叶四处舒展开来,蜷带着,缩卷着,碧墨的茎纹蔓延开来。细细看,莲叶丛中还有许些白莲,或粉莲,个个娇羞可爱,白玉清廉,冰清玉洁。大群大群的莲花、叶,仿佛把天空也染绿了,原本水蓝水蓝的天,此刻却是绿漾绿漾的了,好似像个水球,一戳便会“层林尽染”。身着嫩粉裹裙的少女执笔,笔尖上还带些墨水。沿着腰间的玉佩往下看,小舟上堆堆放放些书籍。静谧的场面令人闲适自然。“扑腾”一声,惊吓了少女,原来是一只白鹭。试想在宁静午后,莲花是这样的湿润而又娇羞;白鹭为何而惊起?在这明艳时间里,少女为何要执笔点墨,却又在思考些什么?她到底在等待着什么?舍不得划桨离去?舍不得这惊起的白鹭?舍不得这清秀淡丽的“鱼戏莲叶间”?不,仔仔细细,细细仔仔,您的面庞娇红,原来是喝醉了酒哟!这寥寥几笔,却将少女的神态刻画的惟妙惟肖,让人联想许多。这笔簇原来是可以传神的啊,我还以为您是要从画里出来呢。

看《朱自清散文》有感 篇5

合上书,不知到底是什么心情。是喜是忧?喜的是朱自清这种强烈的爱国心与正义感,而忧的是在那个时代,即使是美国,也并非一件容易事。

第一次了解朱先生的作品是在那柔美抒情的《荷塘月色》中,“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现在荷塘里。”文章这般清新自然,令我受益匪浅。

《白种人—上帝骄子》等都是鲜明的爱国主义文学作品。“这是袭击,也是侮蔑,大大的侮蔑!”我因为自尊,一面感到空虚,一面却又感到愤怒;于是有了迫切的国家之念。朱先生用笔用心同一切换人进行着斗争,对一切不人道的行为进行斥责。

经过一番反思我终于知道自己的心情是喜,喜中国文学史上曾经有这样一位杰出的文学家,给我们后代留下了这么多可贵的精神食粮;喜他用笔掀开了这么多丑陋的东西,让人觉醒。

就是这些可喜的地方,让我了解了一位人品与作品都十分完美的作家,并让他给我指引了一条光明的道路,一直向前走着……

本文短小精悍,含义隽永,耐人寻味,是一篇精彩的读后感。

看《朱自清散文》有感 篇6

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人,才是真正的斗士。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心头总会涌起一些不同的感受。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带我读过《春》,那可是除了李白、杜甫等唐宋诗人,我记住的第一位散文家。“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那时听得还像童话,但已经在懵懂中领略到语言的美。后来再看他的文章时,才知道原来朱自清先生早年还写诗,后来转向散文创作,但亦未放弃过对诗歌的研究,这是我最初了解的朱自清。

由于入选过课本,想来《荷塘月色》定是都读过的,还曾听中学的语文老师声情并茂地背过“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清新、自然,这是情与景的交集,描述之细腻,甚至有位同学还曾梦到过它。而朱先生的《论气节》,为何时隔73年,读来仍能令人振聋发聩。只因其不仅气势如虹,更印证了他的“自清”精神。19xx浦口火车站的父子一别,像一粒种子,经过8年的埋藏,终于沉淀为他的散文名篇《背影》。其实那段时光里,命运弄人,父子俩亦曾产生过不少矛盾,亲情仿佛也日渐疏离。直至1925年朱自清初任清华教授时,才在京收到父亲的来信,当得知父亲身体不适,连下楼都非常困难,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当年那个肥胖的,身着黑布大马褂父亲温暖的背影,又一次浮现眼前。

清贫大约是朱教授一生的底色,一定也有不少人将眼光停留在《背影》父亲送的那件“紫毛大衣”上了。据亲属朱小涛介绍,北大求学期间,朱自清看上了一本14元钱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辞典》,那可是他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求知的欲望还是让朱自清忍痛割爱,将这件大衣拿去了当铺。

爸爸的书柜里一直珍藏着半页报纸,那是朱自清去世时清华大学的现场报道和图片。朱光潜、沈从文、俞平伯……文中说这是北平数十年文人聚集最多的一次。妻子陈竹隐还忍痛亲笔题写了挽联,在她眼里,朱自清更是一个勤奋的人。吃饭总是大口大口地吃,从未放松过一分一秒,生怕耽误了时间。正如他在《匆匆》里说的:“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在《论吃饭》中,朱自清写出了自己对穷人的深切同情。成都的穷苦人因为生活成本的上涨而饿得没有饭吃,只好一群一群地起来“吃大户”,这惨痛的情景给朱自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虽是一个知识分子,但他的立场从来都是坚定的。

作为一名教授、学者、文学家和诗人,朱自清先生对自己的事业是兢兢业业、锲而不舍的。他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编辑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他心血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