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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5-06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合集12篇)。

经典范文网的编辑潜心打磨制作“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愿您终身受益,在作者写的作品中,人物的情感描写细腻。真正想要读懂这个作品需要不断的感受书写,感谢您的阅读!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1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见过真正的狼,而狼也给人们留下了凶狠、残忍的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并非只有凶狠和残忍,它也会有自己的经历,它的梦想。和人类十分相似,母狼也有很伟大的母爱。在作家沈石溪笔下,通过《狼王梦》这本小说,活灵活现展示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悲惨生活。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狼紫岚快要分娩了。她想让老公黑桑当上狼王,但不幸的是黑桑却在一次捕猎时被猎猪刺穿了头颅而死。母狼紫岚又将当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她的儿子们身上。悲惨的是,她的儿子们接二连三地遭遇了惨害。即便是这样,母狼紫岚依然没有放弃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最后又培养自己的女儿做新一代狼王。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她坚定地朝着目标前进。

当我读到“魂断捕兽夹”这一章节时,母狼紫岚给我的第一反应是她是一个凶狠、没有一丝母爱的母亲,但是我随着情节的转变,又转到了紫岚的位置思考了一下,觉得是误会了她,她只是想让蓝魂儿不要那么痛苦地死去,与其让她落在猎人手里被残忍剥皮死亡,不如让她干脆点结束生命,让她没有在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了。紫岚是一匹真正的狼啊,她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去爱她的孩子,一种狼的本能之爱。

狼王梦,一场梦,令我叹为观止。这个梦,让紫岚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要想让自己的孩子从这个残酷的世界里脱颖而出就必须付出全部的爱和心血,才能使之成为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一位母亲,她的这种坚持不懈令我佩服;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成为父母的骄傲,才对得起父母对我们的一片苦心!(孟小妮)

她的狼王梦只能寄托在四只公狼身上。

有的时候,她紫岚用残忍的方式塑造狼残忍的本性。一开始,长子黑仔像似黑桑,性格特点,但是,偶然一次,他外出打猎时,不慎被金雕给叼去了,紫岚非常的伤心,一代天骄不慎亡矣。紫岚只好放弃培养黑仔的机会,把目光转向了蓝魂儿。

蓝魂儿生性凶猛,在一次家庭聚会上,他竟然把狼王的一块猎物心给调走了,虽然付出了一点代价,但是,母亲紫岚却暗自高兴,因为她为蓝魂儿的不屈的精神所骄傲。

但是,最后的希望破灭了,双毛被群狼吃得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了。我心想,为什么狼会如此的残忍。

而且狼很不孝顺,连母亲一生所待的石洞,竟然被自己的女儿所霸占,女儿在分娩的时候,竟然咬母亲的颈部。而且女儿还在与母亲同时相争一头公狼,这是多么的无力呀!!!

为了子孙后代,她与金雕同归于经…

紫岚完全牺牲了她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几颗牙齿也掉落了。这就像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2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故事扣人心弦,是一本感情很强烈的书。书中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把她的几个孩子培养成狼王,付出了很多心血,付出了青春,精力,甚至是生命的故事。

给我影响最深的是母狼紫岚,她爱憎分明,特别是在《魂断捕兽夹》这一章中。爱,是因为她在蓝魂儿被捕兽夹捉住后还继续陪着它,一直等待着死神的降临。憎,是因为对人类的痛恨,他们是多么的残忍。她宁愿亲口把自己的亲生骨肉咬死,也不愿让它落入猎人的手上。

我觉得紫岚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妻子。她为了完成亡夫黑桑的遗愿不惜一切代价,我们应该学习她这种对梦想的坚持,对追求梦的执着和不懈努力。我还记得唐代著名诗人李白说过:“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我一定会学习紫岚这种努力追求梦想的伟大精神。

我们是需要梦想的,梦想是我们前进的方向,现实有梦想的指导才有前途;反过来,我们也必须从现实的努力奋斗中才能实现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科学,现在我会多读一些关于科学的书籍,来丰富自己的科学知识。将来我还要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认真实验、刻苦钻研,努力研究出对人类有益的科研成果,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所以,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会一直努力,一路拼搏,坚持到底。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3

《狼王梦》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长篇小说,它是著名小说家沈石溪笔下的品藏书系。

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实现自己与一只名叫黑桑的大公狼多年以来的一个共同的梦想,一心将自己的后代培育为一只顶天立地的狼王,但是,事情并不顺利,四只狼仔先后死去,它只好将期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它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精彩,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我深受感悟,狼,在人们心中为什么是邪恶的化身?在汉字中,“狠’’与“狼”只差一个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可以这么说,在人们心中,狼就是恶的带名词。

没错,狼是吃羊,但人也吃羊,狼是袭击人,但更多的是人袭击狼。

有人可能会说,狼可是吃人的。但人也会“吃”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类现在因为金钱和权力,对自己的同类甚至家人进行欺骗与计划谋杀,这和“吃人”又有什么区别?另外,狼吃的东西,人基本全都吃,但人吃的东西有的狼却不吃,比如烟、酒等,所发可以证明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不要再猎杀它们,让大自然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狼血非黑,狼心非毒,读了《狼王梦》后,使我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请不要赶尽杀绝,不要让它们的最后一滴血流进干枯的土地。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这本书非常好看,现在就分享给大家。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经历一场大战后,回到洞里生了五个狼宝宝,可是有一只一生下就死了,剩下四只虽然活着,但他们非常饥饿,不停地叫。但此时的紫岚瘦弱无力,没有母乳来喂养这四只宝宝。她看了看那只死去的狼宝宝,经历了一番纠结后吃掉了那条死狼,挤出几滴奶,四只宝宝奇迹般活了下来。

接下来,紫岚给孩子们起了几个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最爱黑仔,因为他长得最像死去的丈夫黑桑,紫岚开始训练黑桑,一心想让他成为狼王。可是有一次,一只金雕等紫岚不在的时候抓走了黑仔。紫岚带着悲痛,决定让蓝魂儿顶替黑仔完成她的狼王梦。蓝魂儿身手敏捷,训练很成功,长大后,迅速成为狼群的绝对核心,在他的带领下,狼群连黑熊都敢打了。可是聪明的人类用羊诱惑他,他被兽夹夹住,紫岚的狼王梦又破碎了,他只好让最后一只公狼双毛当狼王,但是双毛很胆小,在与其他狼王的相争中,双毛被狼王咬死,紫岚彻底绝望了。这时,有一只叫卡鲁鲁的公狼和媚媚结婚了,媚媚也有了狼宝宝,这时,有一只金雕来了,紫岚一看,正是那只抓走黑仔的金雕,看来金雕又想打媚媚的宝宝的注意了,紫岚为了救没出生的狼孙,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到最后,我被深深震撼了,原来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紫岚对自己的孩子都寄托着狼王梦,就像我们的母亲对我们寄予的厚望,紫岚为了后代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为了我们可以付出一切!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5

你们喜欢看什么书呢?科幻小说?童话故事?动画书?我最喜欢的是看动物小说。

我,一个爱看书的小男孩,这个暑假爸爸又给我买了一本动物小说《狼王梦》,一看到书,我就像饿了几星期的老虎看见猎物般冲了过去,一把抢了过来,然后津津有味地啃起来。不到一星期,就被我细嚼慢咽地啃到了肚子里。我被里面的一匹母狼“紫岚”深深的吸引了。

里面的'主要内容是: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不幸一只小狼崽被狂风暴雨夺走了生命,她一心想要把它们培养成狼王,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第一只狼崽被金雕啄死了,第二只则中了猎人的圈套,死了,第三只与狼王决斗时,被狼群们吃了。最后一只却是母的,紫岗伤心极了,但一想到还有狼孙,就不再垂头叹气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紫岚坚持不懈、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精神所感动。我觉得,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梦想,而这个梦想可以是伟大的,可以是遥不可及的,也可以是触不可及的,我们要为梦想奋斗,为梦想而加油。正如1999年阿里巴巴创办者马云一样,对梦想从不放弃。他想考重点小学,但失败了,想考重点中学失败了,考大学也考了三年才考上,想念哈佛大学也没成功,他说过:“梦想,要脚踏实地,和眼泪息息相关。”

我以后也一定要像紫岚一样,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不管成功或失败,都一定要坚持下去!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6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写了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为了能完成丈夫的遗愿,不辞辛劳,精心培养它的“超狼”。但是它的宝贝:黑仔、蓝魂儿和双毛陆续去世了。紫岚在连续失去三个儿子之后,痛苦不已,心灵受到重重打击,渐渐衰老之后,被赶出了自家的石洞。最后紫岚为了保护自己唯一的女儿,牺牲了自己;第二个故事:有一只狗叫大灰,长像似狼,被阳光马戏团收养。后来,它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不惜一切,牺牲自己。

这两个故事太感人了!啊!他们一个为了完成丈夫生前的遗愿,一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就是为了做自己愿意做的事,而做出勇敢坚强的举动,真是令人佩服!

读了这本书之后,妈妈又告诉了我一个感人的故事。那就是我的舅奶奶的故事。舅爷爷很早就因为土方崩塌,而意外死亡,留下两个年幼的表叔与她相依为命。在村里所有人都以为舅奶奶会抛下两个孩子而去改嫁时,舅奶奶却没有这么做,而是靠着自己双手给两个孩子撑起了一片天。她白天去做泥水匠的小工,晚上就领工艺被回来做,累了就趴着睡一会儿,醒了继续做。就这样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艰难度日,但是人情往礼却都和其他人一样,仿佛一切都很好。日子再苦再累,舅奶奶都不怕,因为她有着自己的理想、目标。可是古话说得好;“寡妇门前是非多”。哪个男人要是和舅奶奶多说几句话,唾沫星子就能淹死人。在这种农村世俗的压力下,舅奶奶不仅要承受生活的压力,还要受到世俗的言论压力。但是舅奶奶的两个儿子是组里第一个走上重点高中、考上大学的人。表叔也因此成了妈妈天天挂在嘴上激励我的人,说“表叔知道锅是铁打的,我就知道败家”。现在才明白舅奶奶就像文中的主人翁一样伟大。

《狼王梦》这本书和舅奶奶的感人故事同时让我深刻明白了几个道理:

一、做人要一诺千金,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该认真完成,不管付出多少艰辛,都要做到守信。

二、父母对孩子永远是付出。父母从不计较孩子的过错,为了孩子哪怕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体现出了爱的伟大。

三、忠心耿耿,从小妈妈就和我说岳飞如何精忠报国,还有杨家将等的故事。一条狗都知道忠心于自己的主人。我们也应该学习忠于自己的国家。

四、生活要有目标。只有有理想、有信念的人,才会有斗志,才会坚定不移的为了自己所想、所盼去努力奋斗。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7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想,或远大,或飘渺。但是只要心中有梦想你就一定会沿着这梦想一路走下去,并且终究有一天你会成功。

书中的的主人公紫岚就是这样一匹狼,她本梦想着有一天她的丈夫黑桑能够成为狼王,但黑桑死了。本说这个梦想应该随这黑桑的死一起破灭的,但坚强的紫岚,或说野心勃勃的紫岚在生下四只小狼崽后又吧希望寄托在了小公狼黑仔的身上她把全部的心血都用在了培育黑仔上她视黑仔为自己的生命,她不允许他的兄弟姐妹于他强奶喝,以至与她的其它子女个个都骨瘦如柴,后来为了培养出黑仔的野心,不惜伤害黑仔。但黑仔在洞外被老雕吃掉了。

在经历了这一系列的挫折之后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在一次的站了起来她又开始培育她的蓝魂儿。就在要成功的时候蓝魂儿却被捕兽夹捕获了。可怜这位母亲付出了那么多却什么也没得到。双毛也在离王位一步之遥的时候被众狼吃掉。于是她把希望寄托在了母狼媚媚身上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她的梦想是否实现但我们可以知道她一定能成功。

我们人亦是如此,只有努力才会成功也许一次不行那就来两次肯定有一天会成功。爱迪生他为了发明电灯做了上千次实验,每次失败后都说:“我又找出一种不适合做灯泡材质。”就是凭借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和为了梦想一直向前走的努力,才能的到你想要的。

虽说这是文学作品,但也是参照人来写的,老师说过这些作品都来自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因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或远大,或飘渺;或现实,或虚无,只要你努力拼搏成功就会属于你!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8

在生活中,想必很多人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英俊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十分悲痛,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就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冷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却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们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了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但是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因为所有的母亲都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所以,我还是在这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会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9

《狼王梦》,沈石溪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动物小说,分为上中下三部。狼王梦,其实也是一个育儿故事,讲的是一位母亲把上一代的梦想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的故事。母亲倾尽所有,竭尽所能,希望把孩子培养成狼王。那么,她做到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一部《绝境重生》

故事讲的是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小狼,竭尽所能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第一部中,黑仔是第一个狼王的候选人,母亲把大部分的食物用来喂养黑仔。然而,她溺爱的结果,却是狼性的扭曲。当她发现黑仔的行为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时,她及时控制住自己泛滥的母爱,把黑子畸形的性格矫正过来。

黑仔是一只出色的幼狼,然而,他还是太年轻了,在遇到金雕的攻击时,毫无还手之力。紫岚非常后悔——“怪自己培养未来狼王的愿望太急切了,让黑仔过早地跨出洞穴走进严酷的丛林。”

父母爱孩子是天性使然,但是溺爱孩子是不可取的;父母望子成龙,但是过于急切的话,反而会害了孩子。

母狼紫岚受到了深刻的教训,但是她没有被打倒,优秀的狼永远不会在厄运面前屈服,她选中了蓝魂儿顶替黑仔的位置……

我看完《狼王梦》之后,觉得紫岚是可敬的。她为了抚养孩子,放弃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她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制定了个性化的方案,发掘出孩子的潜能。我想,如果她不是只身一人,如果,有狼父的配合,他们的孩子成为狼王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一些呢?

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但是,值得我们深思!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10

狼王梦描述了一位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丈夫黑桑的遗愿,相继培养三个儿子成为狼王的过程,但三狼皆以惨死告终,最终紫岚将希望寄托在女儿生下的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让我们读懂了狼世界的价值观情感观,我深深地钦佩紫岚在培养狼子成为狼王过程中的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狼子狼孙,可以说不惜一切。为了纠正三子扭曲的懦弱性格,紫岚甘愿向儿子俯首,让其感受到成为强者的优越感;又为了狼孙能够延续成为狼王的使命,牺牲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小说中体现出的强者意识竞争精神,无不让我们感悟到人类社会生命的艰难竞争的无情。

紫岚的母爱也让我们有深深感慨,伟大而又自私残忍。在培养狼子的过程中,先是因为选定黑仔作为培养对象,而对其给予过多的偏心,却因为急于求成的培养方式导致黑仔早夭;又因为早期偏心的养育导致了三子双毛幼年的性格悲剧,胆小懦弱,即使后来紫岚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方式,也没有改变双毛的悲惨结局;而唯一的女儿媚媚,因为没有成为狼王的资格,在成长过程中基本成为了哥哥们的牺牲品。这些无不使的我们联想到人类的教育问题,我们的父母是否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是否也把自己的希望意愿加在子女的身上?是否也对子女的教育过于急于求成?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感 篇11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狼——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在狼族的狼王,可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培育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于是为了保护狼孙,她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绝代风华、受众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之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地学习,更好地贡献于国家。而作家沈石溪更是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残的狼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还是诡计多端的狼,它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都为母亲而称赞——“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只为了一个:儿女!

狼王梦,这场“梦”,令人赞不绝口,这个梦中,我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延伸阅读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


根据我的观察“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是所有文章中最杰出的一篇,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常常为人所感叹。 通过读后感表达对书籍的新见解和领悟,怎么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希望本文能给您提供借鉴!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狼王梦》蕴含着一种深深的母子之情,这种亲情有扭曲的表现为无奈的残忍。

大概讲的是:母狼紫岚一心想完成黑桑的遗愿,使自己的四个孩子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这个愿望,他放弃了宝贵的生命,放弃了甜美的爱情,付出了有限的青春。全心全意地培养自己的孩子。但现实是残忍的,它的三个孩子都遭遇了不幸,没有一个成为狼王,最后它只好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了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和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他们的世界里,情绪也随着它们的悲欢离合和和变化起伏。

在我们生活中,也不缺少这样伟大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付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儿女不断操劳,白天辛苦工作,回到家还要做家务。她们也是和紫岚一样处处为子女着想,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这个故事里,狼不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狼的世界也有爱。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所有狼都有一个习性,在冬天会集合成群。而现在正是美丽的春天,日曲下金山的狼群也解体了。

有一只美丽的母狼它叫紫岚,因为她就像紫色的雾岚。从狼的审美标准,用大美女形容也不足为过,可美中不足的是它的伴侣在抢夺头狼的时候,被冲来的野猪的撩牙刺穿身体死了。

因为伴侣的死亡它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当上狼王,然后生下了五只狼崽,可有一只狼在刚出生没多久就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费劲心思想要把它们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是残酷的,命运总与它们擦肩而过,它最爱的孩子黑仔因好奇死于鹰嘴,二狼因好奇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因从小就被兄妹欺负,在与狼王的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结果惨死于众狼之口。紫狼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最后又为了保护女儿媚媚的孩子,与金雕同归与尽了,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伤心,真是造化弄人啊。它也是太望子成龙了。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在生活中,想必很多人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英俊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十分悲痛,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就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冷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却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们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了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但是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因为所有的母亲都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所以,我还是在这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会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终于把动物作家沈石溪的一篇小说《狼王梦》读完了。合上书本,仍然还沉浸在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里,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故事的主要情节吧。

故事梗概: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为了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狼王,为了继承丈夫黑桑的狼王愿望,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却最终没有美梦成真。它一共产了四个崽子。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还有一只叫媚媚的母崽。紫岚先是发现黑仔具有狼王应有的品性,便对黑仔过于溺爱,没想到黑仔却被一只金雕叼走了。后来,它又发现蓝魂儿身上也具有丈夫黑桑凶猛、智慧的品性,就开始重新培养。但最后,蓝魂儿却被猎人用捕兽夹夹住了。只剩下小儿子双毛了,因为对于黑仔和蓝魂儿的溺爱和关注,使得双毛身上已经留下了自卑的性格。于是,紫岚又开始重塑双毛的狼王品性。最后,却被现在的狼王落戛置于死地。

读过之后,我深受感动,被母狼紫岚的执着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紫岚是一只具有强大母爱的狼,因为它的母爱,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人们都认为狼是自私、贪婪的动物,因此: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一片狼藉这些词语就产生了。其实,狼不是这样的,狼和人一样都有感情。有时候,动物之间的感情甚至比人类更真实,更强烈。但是,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先是对孩子溺爱、后是近乎苛刻。最终,狼王梦终成遗憾。

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孩子寄于过高的期望,除了学习,还为他们强加了很多负担,对孩子严厉,希望他们出类拔萃。但有的孩子却在这样的严教之下厌恶学习,没有完成父母的希望。看到这些和紫岚一样的父母,我想劝劝他们:不要对孩子要求那么多,不要扼杀了他们的美好童年,要让孩子轻松喜欢上学习。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畅游在书中的知识里,汲取营养,明白书中的道理吧。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沈石溪狼王梦读后感

前不久,读完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看完后我受到很多启迪,同时也让我了解狼了的内心世界。

这本书都是关于狼的故事。作者沈石溪用生动的笔风描绘着一个个狼之间的奇妙世界。《狼王梦》这个故事讲述紫岚这只母狼给死去的黑桑生下三子一女。因为黑桑生前想当上狼王,但是却遗憾的走了。紫岚为了实现丈夫的梦想,用严厉的教育教他的三个儿子,想让他们其中一个当上狼王,但最终三个儿子都死了。她的女儿媚媚与曾经喜欢紫岚的狼好上了,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与老鹰同归于荆就这样,狼王梦破灭了。

作者在故事中形象的描写了狼的动作、心理,使读者将狼当成人一样来看待。我读完这个故事感觉狼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无情,它们也有常人的感情。原来人们只是从狼坏的一面去想,读了这本书可以更正确了解它们。我从中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人和动物都有感情,要平等的看待他们,事物都有两面性,不要片面的只看一方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紫岚的为了让黑仔成为狼王所做的一切。由于她的欲望,它对黑仔的溺爱可见一斑。吃奶时总是让黑仔吃的最多,吃的最好,却忽略其他狼崽,导致他们心理有创伤。以至于它最爱的黑仔死后,其他狼崽培养的更加艰难。它的所作所为,我觉得做妈妈的人很难做到,因此我悟出一些道理:不要有过高的欲望,有时候它会将你引入歧途,也不要只沉迷于某种事物,而忽略其他的因素,否则会有哀叹和遗憾。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子,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 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常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我特别喜欢动物小说,尤其是沈石溪的作品。周五晚上从邦德回来,我和妈妈在图书馆借到了一本《狼王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真可谓:荡气回肠、感慨万千!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四只小狼崽。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不折不挠地训练它的狼崽们,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狼王梦》把我带进了一个狼的世界:狼的生存环境决定它们必须遵循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它们的强大必须体现在牙爪之上,眼泪在这里毫无用处。

令我特别感动的是母狼紫岚那种深沉的母爱,为了下一代,它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与可怕的大金雕玉石俱焚,这是多么的崇高!但是,有时候它的强烈的爱子之情又表现得如此无奈甚至残忍:当紫岚把狼王梦寄托在老二蓝魂儿身上,而蓝魂儿又过于冒失,结果被猎人下的捕兽铁夹拦腰夹住时,它经过再三努力,却回天无力,救子无方,只好让死神来帮助自己的心肝宝贝了!以下是让我最震撼的一段话:

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落,迅如闪电快如疾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脸色平静,嘴角还凝固着一丝笑纹,那是母亲抚爱时的幸福神态……

我想:这也许是“狼道”和“人道”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地方吧。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培养孩子成为狼王的艰难过程……

紫岚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它的五个孩子,四个死于非命,还有唯一的一个却把它赶出家门,六亲不认。紫岚对狼崽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丈夫黑桑的雄心壮志。紫岚精心培养出的老大黑仔,本是成为狼王的合适人选,但是在小时被金雕叼走,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的圈套害死,老三双毛,最后还是因为自己的自卑感把自己害死了。媚媚却抢走了石洞和紫岚的恋人,把紫岚赶出家门。之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什么会希望孩子能当上狼王?是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这个遗愿是一个使命,紫岚家族的使命,一代狼的付出,只是登上狼王的宝座。在紫岚的.心中,它早已把使命看做生命,只要还有希望,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面对死神的召唤,安详的闭上双眼……

我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终有一天,一只身上留着黑桑和紫岚的血的狼会登上狼王的宝座!得到上天的眷顾!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狼王梦》读后感600字:《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见过真正的狼,而狼也给人们留下了凶狠、残忍的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并非只有凶狠和残忍,它也会有自己的经历,它的梦想。和人类十分相似,母狼也有很伟大的母爱。在作家沈石溪笔下,通过《狼王梦》这本小说,活灵活现展示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悲惨生活。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狼紫岚快要分娩了。她想让老公黑桑当上狼王,但不幸的是黑桑却在一次捕猎时被猎猪刺穿了头颅而死。母狼紫岚又将当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她的儿子们身上。悲惨的是,她的儿子们接二连三地遭遇了惨害。即便是这样,母狼紫岚依然没有放弃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最后又培养自己的女儿做新一代狼王。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她坚定地朝着目标前进。

当我读到“魂断捕兽夹”这一章节时,母狼紫岚给我的第一反应是她是一个凶狠、没有一丝母爱的母亲,但是我随着情节的转变,又转到了紫岚的位置思考了一下,觉得是误会了她,她只是想让蓝魂儿不要那么痛苦地死去,与其让她落在猎人手里被残忍剥皮死亡,不如让她干脆点结束生命,让她没有在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了。紫岚是一匹真正的狼啊,她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去爱她的孩子,一种狼的本能之爱。

狼王梦,一场梦,令我叹为观止。这个梦,让紫岚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要想让自己的孩子从这个残酷的世界里脱颖而出就必须付出全部的爱和心血,才能使之成为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一位母亲,她的这种坚持不懈令我佩服;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成为父母的骄傲,才对得起父母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暑假中,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看完这本书就觉得沈石溪爷爷的书非常有趣。

《狼王梦》里面说了一个名字叫紫岚狼妈妈生下了四个狼宝宝。并且要将他们其中的一个训练成新一代的狼王。之后便踏上了艰辛的训练新狼王的道路。

开始,在草原东方端一块马蹄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有一只怀了狼宝宝侧卧在地上的母狼,它叫紫岚。它处于十分饥饿的状态当中,因为它怀着狼宝宝跑不动,才抓不到食物的。突然之间它想到了在这附近有一个养鹿场,经过百般寻思后,便冒着生命危险去偷鹿。最终成功偷到一只鹿,并且逃离了危险地区回到了家里。

然后没过多久紫岚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媚媚,双毛。

四个狼崽中紫岚一只黑仔,成为下一代狼王很有信心。但是有一次黑仔趁紫岚不在家,偷偷出去玩的时候。被金雕抓住啄死了。之后紫岚便将希望转移到了蓝魂儿身上。

一次狼王洛嘎带着紫岚和狼崽们,还有狼群的其它成员去掠夺食物,狼群捉到了一头牛和一头羊,蓝魂儿得到了一块牛腰谁知被黄犊抢去了————之后,蓝魂儿又得到了半块羊胎,黄犊见到后,便又准备来抢食物。但蓝魂儿知道,如果自己不反抗,不变得强大。那半块羊胎也终会被黄犊夺走。但是蓝魂儿的身体实在没有黄犊的身体强壮。经过一番抢夺之后黄犊还是将那半块羊胎给夺走了————

还有“魂断捕兽夹”这一个小故事,让我懂得了狼的生存是多么残忍,血腥!

沈石溪的《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一匹狼,一个梦,一条命,一种爱。当爱超越了生命,当梦跨过了存亡。

母狼紫岚是那么的伟大,它为了培养自己的狼儿成为狼王,自己断了一条腿,又提前老了5岁。它太望子成龙了,也太不服输了,它不愿一辈子臣服在狼王洛戛脚下,它为了让狼儿们有朝一日登上狼王宝座,放弃了爱情、放弃了容颜、放弃了精力、放弃了青春。它要让狼儿当上狼王!只要能让自己的某一只狼当上狼王,它宁可死去。《狼王梦》所展示的是一只母狼被权势欲望所膨胀的心,它时时幻映着犹如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地娓娓描述了母狼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后,继而又幻现了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遂再幻现第三个,第三个破灭后,它虽然感到美梦离它更远了,仍不绝灭于无望,直到最后奄奄一息之时,仍不后悔,又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而希望却又那么渺小。小说是有母爱的,又是深沉的爱。最能体现的地方是在紫岚把狼王的赌注赌在二儿子蓝魂儿时,无限的亲情和温柔却扭曲为无奈的残忍!蓝魂儿过于冒失,结果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时,紫蓝再三努力,却救子无方,为了挽救狼儿的尊严,它只好狠心地杀死了蓝魂儿。

因此,请允许我推荐《狼王梦》,书里有儿狼聚狼散的情节,为争食而斗争,为权利而拼命,有痛苦、凶险、希望、失望,它们在人的内心深处招唤思索,招唤美!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系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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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1)

当我问每个孩子你们有家的时候吗,他们都会说有,但是家的概念并不光有房子就够的家要有温暖,而不是一座孤零零的空房子,只有自己在里面,那并不是自己的家,那只能算个房子。

为什么有的人纵使家财万贯,也感觉不到快乐呢?因为他缺少温暖,缺少家的温暖。那为什么有的人即使再穷,每天也依旧很快乐呢?那是因为他有家的温暖,所以说,有家真好。

像我,我就有一个家,即使父母感情不合,但他们对我都很好。虽然父亲有时严厉,担负起会让我认为他就是这个假的顶梁柱。而目前则是慈祥的,她像一把伞小心翼翼保护着我,害怕我收到了伤害。母亲有着圣徒一般的胸怀,即使我肆无忌惮地在她的怀抱里撒野,她也只是温情的看着我。

有家的地方就是最好的地方,因为它一直是你永远温情不变的港湾,他永远张开臂膀欢迎你回来。

有的孩子 总是讨厌母亲的唠叨,父亲的严厉,认为父母只是我的负担。父亲对我们严厉,母亲对我们唠叨只是因为他们还年轻,能够对我们这样。但如果都走了后,你就会后悔,为什么没有好珍惜父母的关怀,当你想回到以前时,你会发现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再也感受不到父母的关怀了,你会发现,有家真好:它像一缕和煦的阳光,温暖了你的心窝;像夏日的雨水,滋润了你的心田。

请记住,有家真好,不要等待父母都逝去才体会到,请珍惜有家的光明。家是什么?家是一个坚固的小巢,你可以钻进去,享受家的温情。家是什么?家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你可以躲进去,享受家的呵护。家是什么?家事一颗苍翠的大树,你可以藏进去,享受家的温暖。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的。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照旧是九点起床,然后一直看电视到中午吃饭。中午,妈妈回来了,看见我正在看电视慵懒的样子,无奈地冲我吼道:“快去写作业去!”我不耐烦地愁了妈妈一眼,回到卧室装作写作业。

过了一会儿,我又死性不改,又偷偷溜出去玩了。正当徜徉在花海中的时候,一只大黄狗冲我叫了几声,将我硬生生的拉回现实中。我十分害怕,怯弱地看着那只大黄狗,便逃跑了。那只狗一只追着我,“汪汪”地叫着,好几次差点咬到我的裤角。我一路跑着回家了。

正当我庆幸是,走进家门,却只看到一张阴沉,即将发怒的脸一直盯着我。我不明所以想回卧室床上好好躺一躺是,爸爸喝住了我,我垂着头,像一只受了伤的小狗走在爸爸面前。我不知犯了什么错,爸爸竟准备打我。我眼睛紧闭着,等待暴风雨的来临我感受到了一股掌风,却没有听到响亮的“啪”的声音。我狐疑地看见父亲的手被妈妈拦住了。

妈妈嘶着沙哑的嗓子说:“算了吧,她——还小。”爸爸无奈地收回了胳膊。我“哇”地一声哭了,却也不知为何。我冲到妈妈的怀抱里,紧紧地抱住妈妈。敏感的我感受到了温暖,却夹杂一丝丝冰凉,我去不管那么多了。在我看来,妈妈的怀抱就是温暖,就是家。

在学校里,我不开心时,总想找一个人抱一会儿,却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家就是我的一切,有家真好。每个人都会有家,每个人出了门在外都会想家,每个人都会牵挂家中的亲人。我也不列外,我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记得那一次我独自回家,车上没有什么人我望着即将落下的夕阳,忍不住叹息了,天色已晚,而我却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不久便体力缺乏,但是我还离家有一段路的距离,我踉踉跄跄地走着,我看到一缕灯光,我确信那就是家里散发出的灯光,但是我走过去的时候,自信心被事实给击溃了,我不想再走了,但是,不走又不行,无奈的我便踏上了征程。这一次我的肚子便又大吵起来,我还哪有什么东西让它工作啊!不久我坐在一块石头上,那石头有些小了,使我坐在比站着还累。

我的脚像是被固定起来了,想迈出一步都艰难无比,再说了我还有一段距离,我不想再走了,再走下去我就要崩溃了。我随手一掏,掏出了一包零食,掏出之后没想太多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虽然补充了一点能量但是我要回家这一点能量是远远不够的。我刚才一直在边走边吃,发现我就快到家了。

到家之后我发现母亲还没睡觉,我进去后母亲瞧见我这副狼狈的样,就知道我已经饿了,便让我坐在沙发上等着。我等了一会后看到母亲端出一盘饺子和一碟醋放在我面前对我说“快吃吧”。吃好后,母亲又问“你吃好了吗”我说“吃好了”亲看见我的衣服上破了个大洞,便又让我把这样的衣服脱下来,我脱下来了,母亲已拿出针线盒,母亲仔细的把我的衣服补好了。我穿上后,心里顿时涌出了一股暖流。

我领悟到一个道理“家永远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家真好。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2)

欧阳山的《三家巷》是带着南国氤氲的人物传奇,表现民间生活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益激化的状态下发生分-裂的作品。作品描写代大革命时期,由于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广州一批青年人选择了不同人生道路。

关于不同阶级和阶层的青年在革命年代分道扬镳并不是《三家巷》的独创,《青春之歌》等小说也有描写,而且鲁迅在历史上早已有言:“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对于青年,我敬重之不暇……然而后来我明白我倒是错了。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后来便时常用了怀疑的眼光去看青年,不再无条件的敬畏了。“小说主人公周炳出身于三家巷铁匠的家庭,当时三家巷的人虽有贫富悬殊,但对于贫富不同的人分属不同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是阶级斗争,那里的人们、特别是青年却几乎浑然不觉。

三家巷里陈家的大儿子陈文雄、周家的二儿子周榕、何家大儿子何守仁、陈家的大女婿张子豪和他们的同学李民魁参加完毕业典礼的那个晚上回到三家巷一起讨论国家大事和个人的前程,最后换帖盟誓:从此相互提携,为国家富强奋斗。这个时候,陈文雄和周家的大女儿周泉冲破了世俗束缚追求自由恋爱,周溶也和陈家二女儿陈文娣也相互爱慕,他们的前程一片光明,“整个世界仿佛都是他们的”。他们的这一举动,也深深地感染了在一旁观看的周炳。周炳是周家的小儿子,长得英俊而健壮,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从小一事无成:念书没有兴趣,做学徒闯祸打伤人,给地主家当长工偷米被赶出来,甚至连给有钱人当干儿子做阔少爷也因揭发家丑被赶出门。但是这些事情却恰恰说明了周炳善良、忠厚、聪明、勇敢而富有正气。他不喜欢读书是因为老师教的课陈旧迂腐,打人是因为恶少调戏他的表姐区桃,偷地主家的米拿来接济善良而穷困的胡家,揭发陈家的丑闻更是因为善良和正直而被人利用。在经过一番曲折之后,周炳重返学校上学,几年之后升入高中陈维学生会的游艺部长,并在学校举行恳亲会的演出中与表姐区桃合演《孔雀东南飞》,演绎焦仲卿和刘兰芝动人的爱情,感动了所有观众。周炳和区桃两人从小青梅竹马,演完《孔雀东南飞》之后更是被人们认为天生的一对。但是好景不长,不久以后爆发了省港大罢 工,广州的工人也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罢 工。周炳和区桃也加入了罢 工的行列,欧桃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死在了帝国主义的枪下。周炳对区桃的死心痛不已,大病了一场之后决心打-倒帝国主义为区桃报仇,再次加入轰轰烈烈的罢 工运动。并参加了省港工人运输队支援北伐。

但是不久以后,陈文雄背叛了罢 工工人,作为广州工人代表单方面退出罢 工换取了一个经理的位置,何守仁也买了一个科长的职位,往日的换帖兄弟开始分化,周榕和陈文娣之间的爱情也开始破裂,但周炳和陈文婷之间感情却更加深厚。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爆发后周炳、周榕和周金三兄弟外出避难,程文娣却在此时嫁给了何守仁。周炳冒险给陈文婷写信约她见面,陈文婷没有按照信上的内容赴约反而把信交给了陈万利和何守仁,陈何两人正像出卖了周家三兄弟,导致周金被捕遭到杀害。而不久以后陈文婷也背叛了她和周炳的爱情嫁给了陈文雄的同学宋以廉,周炳在一次又一次的沉痛打击中更坚定了打-倒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决心,并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共产主义才是救国的真理。周炳开始参与共产党的活动,接着参加了张太雷等人领导的广州起义,在起义中周炳英勇作战得到了张太雷的表扬,但是由于反动派的出卖张太雷被暗杀,革命陷入危机。在后来发动派围攻广州的战役中周炳等人顽强抵抗但还是寡不敌众以失败告终。

作品结尾,周炳告别了三家巷,远去上海寻求革命,他面对海洋高喊:“再见了,可爱的家乡!”由“家乡”一词勾起的相关记忆,是小说给人印象至深的南方小巷带有地域风俗的生活故事,其中家族、亲情和青年之间的友谊、爱情,共同交织为最动人的一幕。在这里,个人生活经历显然是小说着意描写的内容,但革命时代的历史线索依旧是小说叙述的基本框架,当三家巷的青年不得不告别生活中最为温馨的一幕,这未尝不是青春与“初恋”的悲剧,但这种不得不告别旧日自我的人生悲剧,更为有力地说明革命风暴降临的必然性,正如它已经席卷到传统生活的各个角落,包括周炳的家乡三家巷,这片凝聚着以往想象的氤氲浪漫之地。这是三家巷青年过去生活的结束,也是他们和历史一起踏上新旅程的开始。由此,历史在个人命运的折射下,显得更为摇曳多姿。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3)

《傅雷家书》这本书是我读过所有书中最真实,最能体现父母深情,苦心的一本书。从最开始的致歉,到后来的无论是生活上的琐事,还是艺术的指导,这位父亲无不表现出对孩子无微不至的爱。他放心不下远在千里之外儿子的每一个消息。但对于我来说,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傅雷教给孩子,同时也是教给我们大家的: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和掌声簇拥时,仍得保持谦卑。不畏惧孤独,勇攀艺术的高峰。以及他说:赤子是不知道孤独的,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是啊,只有内心丰富的人,对所有事情都充满热衷的人,才会真正孤独。这个父亲就像朋友一样,每次都会在儿子大起大落时告诫他些至真道理,我认为这是他给予孩子的,给予我们的最大的财富。

我收获最大的还是肖老师给我们上课。

肖老师的课开场了,很自然,让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他的课让我更深层次地了解了傅雷这位伟大的父亲,了解了他对孩子的细心,耐心和苦心,而傅雷就像所有父亲的缩影一样。肖老师在课上提到傅雷不仅在生活中帮到儿子傅聪许多,在艺术上傅雷更像位知心的艺术讨论者在面对儿子,同时也给儿子许多启示。肖老师细微的讲解,似是能将我们拉进书中畅游,身临奇境一般感受了书中的氛围。上完这堂课,更增加了我对傅雷的了解,增加了对肖老师的敬佩。在课上,我学到了很多,我庆幸我能听到肖老师的课!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4)

在《家》出版的那个年代,它的任务就是向整个旧社会扬起反抗的剑。而今天,按巴金爷爷的话:“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任务,让读者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现在重新拜读这部作品,为的是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毕竟它就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

时间冲走浮华与喧噪,沉淀下来的才是时代的精华。我从时间长河的沉沙中捞起这本《家》细细尝味。也许在当今充斥着名利,竞争激烈的社会,《家》的意义与帮助不大,但我也只能在这里才找到那个年代纯纯的革命情怀。

读后感家的读后感(篇5)

我是在感恩节活动中加入妈妈+大V店的。初次体验,我在店里购买了三本精装绘本,《九色鹿》、《朱家故事》和《云朵面包》。其中《九色鹿》是我喜欢的,《朱家故事》是要忽悠娃爸和娃娃们的,《云朵面包》是为了用红包而拼单的。

从快递小哥手上接过书籍,满满的全是惊喜。粉色的包装,温馨而别致,上面印着:做更好的妈妈,正切合了我加入大V店的目的。是的,每一个走进来的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做更好的妈妈!打开箱子,绘本书的防震和包装都很细致、精美,把三本书捧着手里,沉甸甸的感觉很满足!这三本书的所传递的内容也完全超出我的预期!

第一个拆开书籍,迫不及待读起来的那个人,竟然是外婆!外婆一向不太支持我买这么多昂贵的图画书,她的理由是孩子根本看不懂,对牛弹琴!但是现在外婆却要一睹为快。她一口气读完了三本书,脸上洋溢着笑容,虽然没说一句话,但是我看得出,外婆也已经爱上了这些绘本。是呢,这种老少皆宜的书籍谁都不忍心拒绝!现在我完全可以把外婆列为家庭亲子阅读计划的主力军了。

第二个对这些书表示好奇的是爸爸。平时他对亲子阅读不排斥,但似乎一直没有用心参与进来。我随手把《朱家故事》递给他,这本书对他最合适。我悄悄的观察他,看到他认真的阅读完这本书,眼睛里闪耀着光芒!直到昨天晚上,我在给女儿洗澡的时候,她跟我说:“妈妈,爸爸讲的故事越来越好听了!”,结合这两天爸爸积极主动帮我带娃的种种表现,我知道,《朱家故事》教育爸爸的目的达到了!

第三个喜欢这些书的就是女儿了!对于这些书,她爱不释手,不停的让我给她读,即使到了吃饭的点,不管外婆怎么在餐厅呼喊,她就是拉着我不放,带着哭腔央求道:“妈妈,把《朱家故事》再讲一遍吧!讲完我就去吃饭!”。

今天早上,女儿在客厅找我,当她看到我在整理床铺时,她突然很不好意思起来,羞涩的走到我跟前:“妈妈,我现在还小,个子才这么高,没法帮你叠被子。”“哦!是吗?!”,我假装不在意,“妈妈,要不你教我吧!我在幼儿园学过叠衣服,我帮你叠衣服吧!”,我随手给了她几件衣服。看吧,《朱家故事》教育女儿的目的也达到了。

已经忘记第一次接触儿童绘本书是什么时候,但可以确定的是,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深深的爱上她了!精美的图画,厚重的质感,让我对她爱不释手。她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感谢孩子!感谢绘本书!让我的家庭亲子阅读生活充满无限乐趣!

《朱家故事》主要内容:

80年代初期的北京,电视还没有普及到每一个家庭。许多孩子聚集在有电视的人家惊奇地观看黑白的移动影像,这是那时候的孩子们偶尔才能享受的特别待遇。在那个缺乏具体影像的年代,小喇叭广播填充了孩子们大把的空闲时间。广播里讲故事的声音引导着孩子们在幻想的梦境中徜徉。故事中的每一个形象都是千变万化的。孩子们在自己的心里面,为每一个形象描画着不同的脸谱,故事中出现的任何场景都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可以对号入座的对象。“嗒嘀嗒哒嘀——”的音乐声至今依然在很多人的记忆深处回响。

但是电视推进的速度,大大地出乎了我们的意外。孙悟空的脸一夜之间,在孩子们的心中被定格成一个五颜六色的桃子形;机器猫蓝色滚圆的身子简化了孩子们眼中形状各异的线条;奥特曼机械挥动的手臂变成了孩子们嬉笑打闹时整齐划一的程式化动作。孩子们在电视机前不肯挪动的身影让越来越多的家长担忧起来。

可是我相信,在任何一个年代,孩子们都拥有幻想的能力,因为那是他们的天性。重要的是成年的我们能否像当年的小喇叭广播一样,给他们一个适时的引导,提供一个放飞想象的空间。

安东尼·布朗就是这样一位引导孩子展开想象的高手。有很多大人看安东尼·布朗的书,觉得那些超现实主义的画面有些匪夷所思,担心孩子们会看不懂。可是我们可曾意识到:长大的我们过于清楚地看着现实中的真相。童年的我们所看到的场景,不恰恰与安东尼·布朗的超现实画面不谋而合吗?记忆中平板长方、挂着白色蚊帐的大床就是精雕细刻的舞台;一条毛毛的大枕巾裹在腰上,就变成了孙悟空的虎皮裙;一支筷子上系几根毛线,垂下几条穗子就变成古代美人头上斜插的凤簪……在孩子们的眼中,任何一样东西都会因孩子心中的所思所想,不断地随机而变。

当很多家长苦恼于自己的孩子过多地流连在电视机前的时候,不妨和他们一起读一读安东尼·布朗的图画书,他运用超级写实的绘画技巧将图画中的每一个场景、每一样物品都描画得细致入微,栩栩如生,真实到完全不输于电视画面所能表现的程度,让孩子们如身临其境般地看到故事的发展。他又将超现实的手法润物无声地运用在图画书的创作中,呈现给孩子们一幅幅梦境般的画面。奇思妙想的变化潜藏在画面的各个角落,无声地将故事娓娓道来,代替了文字的讲述。画面中所描画的情节准确而又有所保留,引导孩子们从画中所描绘的情节联想到更多不同的变化。比电视更具有吸引力的是,图画书的画面是永恒实在的,当孩子们一遍一遍地翻阅图画书时,他们可能会有不同的新发现。

对于充满想象力的孩子来说,安东尼·布朗的作品对他们有着莫大的启发和鼓励。在幼儿园或者学校里工作的老师们可能有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小朋友在画画的时候表现出抗拒或者没有兴趣,他们会说:“我不会画。”或者“我画不像,不知道画什么”。

秦始皇读后感合集(11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不禁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该由谁去评价呢?今天经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秦始皇读后感”的文章。

秦始皇读后感【篇1】

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涌现出许多了不起的人物,有一些是帝王, 有一些是诗人,有一些是民族英雄,还有一些是宦官奸佞…。。。每个人的思想不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秦始皇。

我个人认为,如果秦始皇吸取前代商纣王和夏桀王的失败经验,也许秦朝可以是一个复兴文化的朝代,可与唐朝相提并论,假如秦始皇不是一位暴君的话,可能会使国泰民安,因为毕竟六国都是秦始皇所打垮的,所以如果有人想谋权篡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或许国泰民安之后就没人想到谋权篡位了。

像清朝时,慈禧太后篡位之前那样,天下大和,虽然仍有一些不安定因素,但是毕竟只是小部分,家家欢乐,家家太平。

秦始皇的威严与神武是我们后人无不敬佩的,只是他的暴行让我们对他的有一些不好的印象,即使秦始皇的行为有种种的不对之处,但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他的评价还是肯定与赞扬的方面占大多数,尽管也对其有许多的批评与不满,但总体还是在称赞秦始皇。

始皇帝自然也有他美中不足的地方,他下令焚书坑儒,遏制了思想,摧残了文化。但是这些过错与他的成就相比较,这些过错根本就是微不足道。

始皇帝以他自身的王者之气一统天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建造了长城,造福后人,我要学习他的创新精神。

秦始皇读后感【篇2】

欣赏了司马迁笔下的《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本纪》记载了秦始皇在其历代祖先所积蓄的力量的基础下,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了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强大国家的过程,这就可以肯定秦始皇的丰功伟绩; 当然,也有很多体现了秦始皇因为经验不足所犯下的错误;尤其是写秦始皇死后,秦始皇之子秦二世以许多非法的手段篡取权政,最后在区区两年多的时间里将秦王朝彻底葬送的悲惨教训。

这一篇主要讲解了秦始皇称帝后建立,实施的一系列制度与措施的片段,表现了秦始皇的雄才大略与恢弘气度。

司马迁笔下的秦始皇是将其作为一个因为缺少历史经验而招致失败的悲剧英雄来进行写作的。

我个人认为,如果秦始皇吸取前代商纣王和夏桀王的失败经验,也许秦朝可以是一个复兴文化的朝代,可与唐朝相提并论,假如秦始皇不是一位暴君的话,可能会使国泰民安,因为毕竟六国都是秦始皇所打垮的,所以如果有人想谋权篡位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或许国泰民安之后就没人想到谋权篡位了。

像清朝时,慈禧太后篡位之前那样,天下大和,虽然仍有一些不安定因素,但是毕竟只是小部分,家家欢乐,家家太平。

秦始皇的威严与神武是我们后人无不敬佩的,只是他的暴行让我们对他的有一些不好的印象,即使秦始皇的行为有种种的不对之处,但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他的评价还是肯定与赞扬的方面占大多数,尽管也对其有许多的批评与不满,但总体还是在称赞秦始皇。

秦始皇读后感【篇3】

跟着历史侦探去还原历史

机缘巧合之下,有幸拜读了李开元教授的这本书,收获挺大的,李教授尝试用侦探小说的手法,破解秦始皇身世中的诸多疑案,也算是异类的历史研究,我们读着读起来也会感觉很轻松有趣,就像在跟着福尔摩斯、波洛或者金田一断案一样。

作者用侦探小说的手法为读者呈现出一场精彩绝伦的历史推理,利用少量可用的史料及最近挖掘出土的文物上提供的信息,经过大胆合理的假设与想象,对两千多年前的秦始皇嬴政及其周围人们留下的千古疑案进行了推测。哪些千古疑案呢?其一生父之谜,其二假父与弟弟之谜,其三昌平君之谜,其四后宫之谜。在史料极其有限的基础之下,李教授认为历史学家应该具有“一分材料说十分话“的功夫,这个功夫就是多方联想与合理推测。在直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搜寻间接的旁证,运用联想和推测,上下内外关联,前后左右旁通,索隐探微,设问求解,将各种蛛丝马迹串联起来,最大限度地解析历史,揭示历史的真相。

通过阅读,我了解了始皇帝的生父并不是吕不韦,并且知道了为什么会有如此的谣言误传下来;了解了弟弟成蟜的生平及其为何会发生反叛;了解了神秘莫测的昌平君的真实身份及生平,楚国王子与秦昭襄王之女的孩子,也是嬴政的表叔;了解了嬴政的楚国皇后以及扶苏、胡亥的身世背景………

《史记》是一部伟大的纪传体通史,但是《秦始皇本纪》这篇文章却留下了太多的疑案,李教授认为最主要的疏漏是对于秦国外戚势力的描述。秦楚之间几百年来互通婚姻,关系密切,到了秦惠文王的侧室就是史上有名的芈八子,而到了秦昭襄王时芈八子成了宣太后,把持朝政,弟弟魏冉有魏楚两重身份,同时身居丞相之职。到了秦始皇,养祖母华阳太后、昌平君是楚国势力,母亲赵姬、吕不韦及嫪毐是赵国势力,而夏太后、韩太后及弟弟成蟜是韩国势力。13岁亲政的嬴政周围有三股强大的外戚势力,压力可想而知………

史书对于秦国外戚介绍的疏漏导致我们对于这段历史的认知有很大的缺失。李教授的这一番历史推理为我们还原了许多历史事件并对一些时间进行了合理推测及解释,同时也为我们了解研究那段历史提供了新的思路与视角。

当然千古一帝秦始皇生前身后的谜团仍然数不胜数,期待李教授接下来新的历史推理成果。

秦始皇读后感【篇4】

4“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中国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为楚霸王项羽留下了一首又一首悲壮诗篇。

项羽,名籍,字羽。是与孙武,韩信等人齐名的顶级名将之一。古人评价到“羽之神勇,千古无二”,其性情锐志霸猛,勇武气概千古无匹。他的豪爽性情在历史的长河中散发着独特的光辉。

但是也有人说项羽太过妇人之仁,兴趣行事过于天真。但我认为着正是项王性情的具体体现。他如此的有爱有恨,有仁有义,才有了他与虞姬凄美而又深切的爱情故事,才有乌江自刎的悲壮情节,经历战争无数,最终顿悟“楚汉相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所以毅然放弃了征战。

项羽的性格的深层蕴含着对人性伦理的深刻关怀。其中著名的典故鸿门宴就是项羽人性伦理的最好体现。从深处看鸿门宴,它其实就是一场荣誉,权利和人性伦理的激烈斗争。而最终项羽遵从了他内心人性的选择,虽然这导致了他最后在权利斗争中的失败,但在人性上看,项羽一直都是赢家。他的内心,一直都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可悲的是他这一代性情中人出生在了那个不太讲人性的战争时代。他的出生便注定了悲剧的发生,当然,缺乏政治远见,刚愎自用,迷信武力也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性格的缺陷,时代的境况。最终使其陨落。有了乌江自刎的悲剧,自刎的前一刻他曾到“此天亡我也,非战之罪也。”

项王的悲剧不禁引发其我们对人性的深思。我们应不断的汲取他人性格的优点,避其缺点。才能在不断了历史进程中,渐成躯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在当下的时代里存活下来。

秦始皇读后感【篇5】

在看完《百家讲坛》之后寻得这部剧结合着看,总体值得推荐。

1、总体是符合历史的,并且多处引用了史记上的记载;

2、人物形象塑造的很不错,秦始皇的精明、睿智、果断、霸气;李斯的唯唯诺诺、明哲保身、学富五车;赵高的奴性、溜须拍马、狐假虎威;华阳夫人的巾帼英雄本质,表现得都很细致入微;

3、剧中对秦始皇、公司扶苏等人是做了美化的。并且为了让剧丰满,更生动的体现历史人物的性格,更人性化的解释秦始皇的各种历史谜团,剧中虚设了多个角色,如黎姜,敏代,绿娘,二更三更,嬴成等;

4、不过剧中也有很多细节有误导观众之嫌,坑儒并非坑儒士,而是坑术士方士;公子扶苏也没有这么英明的了解到赵高李斯的谋反,而是掩面大哭,不顾蒙恬的劝阻自我了断;秦始皇第五次巡游的原因;范於期叛逃的原因,并且他叛逃之前并不是这个名字;吕不韦之死是由于嬴政没错,但并不是嬴政直接赐的毒酒,最大的误导:秦始皇身世之谜,本剧明确表明嬴政是吕不韦之子,但历史真相是什么,各有说辞。

秦始皇读后感【篇6】

公元前2xx,秦灭齐后,秦王嬴政终于实现了他统一的霸业,并称帝。关于嬴政为什么能统一六国,我倒是想来分析一二。

我觉得秦国的统一有一半是因为秦国的实力和计策,无论是秦始皇自己,还是李斯、王翦、王奔、李信与内史腾等大臣名将,他们的努力都保障了秦国统一的顺利进行。此外,还有另一半是六国自身的原因。其一,六国迟迟没有联合对抗秦国。其二,六国君主大多无能,近佞官远忠臣,导致敌人乘虚而入。此时,无论是六国的神灵为自己的错误多么后悔都改变不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事实了。

秦朝,以它曾经的辉煌告之了世界:在中国的大地上曾经有这么一批人,他们以顽强不懈的野心最终缔造出令人仰视的大成就。秦朝,也以它巨大的影响力告诉了世界:这种毫不畏惧、奋力拼搏的野性从未在中国的大地上消逝,它根植在每

秦始皇读后感【篇7】

1在中国历史中,项羽无疑是个传奇人物。他没有尺寸的封地作为根基,硬是凭借自己的勇猛善战,不出三年,就灭亡了秦朝。虽然最后天下还是落入刘邦手中,项羽的这份伟业也是“近古以来未尝有也”。根据太史公描述的项羽的事迹,他的成功与失败可以从中找到原因。

成功首先需要的是建立目标。项羽小的时候,便有雄心壮志。他不学写字不学剑法,认为“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他看到秦始皇出游,不假思索地就说出“彼可取而代也”。项羽的霸气是与生俱来的,他从小就有一统天下的志向,这也是他东征西伐、所向披靡的动力。

要打胜仗光靠雄心壮志是远远不够的,项羽的勇猛果敢、坚决果断是他成功的另一大原因。当面对强大的秦军时,项羽做出了惊人的破釜沉舟的举动,不给自己和士兵们留后路,于是楚军无不以一当十,最终大破秦军。当楚汉久久相持时,项羽对刘邦发出挑战,项羽派出的壮士都被刘邦的神射手射死,但当西楚霸王亲身上阵时,神射手被吓得目不敢视,手不敢发。当四面楚歌,项羽已注定失败时,他痛痛快快的打了最后一仗,他的队伍杀死了近百个汉兵只损伤了两名自己人,他自己一个单枪匹马地就杀了数百个汉军。如此的英勇与霸气,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拥有这样的先天条件,也注定要成就一番大事。

然而,虽然他曾轰轰烈烈,曾所向披靡,最终也败在了刘邦手下。这样的结果也是有迹可循的。

骄傲自大是项羽显著的性格特点,也是他的致命弱点。鸿门宴中,项羽不听范增的再三劝说,不肯杀死刘邦,轻视了刘邦对自己的威胁,最后吃下了自己种的苦果。占领了咸阳后,他不听劝说,没有借助咸阳地势得天独厚的条件来建都称霸,非要回到楚国,放逐义帝自立为王,分封领地时又没有公平公正,这样也难怪王侯们会背叛他。太史公也评论道:项羽夸耀自己的战功,只知道一意孤行而不吸取古代的经验教训,只想着成为一代霸王,只想着用武力征伐经营天下,结果五年的时间,国灭人亡。相比之下,刘邦就谦卑宽厚得多。郦食去劝说刘邦时,刘邦因为自己一开始的傲慢而赔礼道歉,后来获得了郦食的帮助。对待张良、樊哙等忠臣,刘邦虚心听取他们的谋略,凡事征求他们意见。刘邦也说,重用了贤臣是自己得天下的原因,而项羽只有一个范增还不能用,所以最后被自己打败。

在《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一句话:“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定者贵顺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打仗需要的是武力制胜,这是项羽所擅长的。然而治理国家就得讲究顺应民心了,秦朝灭亡的这一个教训,项羽却没有吸取借鉴。秦国的降兵军心动摇时,项羽当晚就把他们二十几万人统统活埋;他占领咸阳后,大肆烧杀掳掠;项羽称霸后讨伐叛乱的齐、赵国两国时,一路上铲平城墙,烧毁房屋,对于一切降兵统统活埋。对于所占领的地区,项羽大开杀戒,用屠杀的方式来占领城池,这样的做法是不可能得民心的,反而会引起百姓的极大恐惧从而孤注一掷地反抗。再对比一下刘邦的做法,在项羽死后,楚国纷纷投降,只有曲阜拒不投降。刘邦曾想发兵把它夷平,但想到曲阜的军民这样做是出于守礼仪,为主死节,便派人拿着项羽的头给曲阜人看,最终使他们投降。对于项家的人,刘邦也不杀,甚至分封了几位对自己有功的项家人。

楚汉争霸一直是中华历史中一页引人注目的篇章,通过太史公的记录,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很多关于这两位英雄人物的事迹,领略他们争夺天下时的风范。依我看来,项羽的作战能力强于刘邦,但是综合其他方面,胜利的天平还是倾向于刘邦。在太史公的笔下,重现了一位英勇威猛、有血有肉的西楚霸王,重现了一位悲剧英雄,他有无与伦比的霸气,也会错失良机、误信他人。历史选择了刘邦,但也没有忘记项羽,这样一位特点鲜明的人物将永存于中华民族的记忆中。

秦始皇读后感【篇8】

《秦始皇》六部十一卷到今天就正式全部看完了。在看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感触,感想,也在微博上一一进行了阐述。原想,在全部完结后,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以表达我对此书的赞叹以及大秦文明的敬仰。然,此时此刻,回首大秦一部部大事件,一件件大手笔,一代代惕厉奋发、坚强刚毅的君臣股肱,我却不知自己该说什么了。

古语曰:读史以明志。老公说,读书贵在指导生活。将阅读大秦帝国的总结落脚于此两点,于作者,于历史而言,是小了。然,于我,于老公,于我们这个小家来讲,是实实在在的被激励了。大秦历代君臣之坚强刚毅、惕厉奋发、宵衣旰食、精诚一心、极心无二虑的为人为政作风,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我们努力奋进……

性格决定命运。这也是阅读《大秦帝国》诸多历史人物之后最深彻的感悟之一。纵观历史,唏嘘不已。真可谓“成也性格,败也性格。荣也性格,辱也性格也。”让我们更加重视对自己性格的反思磨砺及培养。唯“坚强刚毅、惕厉奋发”方能“博大深远,震古烁今。”诚哉斯言也。国运、命运无不如斯。

曾和老公说过,《大秦帝国》值得一读再读,每读常新。我会至少再读三遍的。的确,《大秦帝国》是我近年来读到的难得的历史小说。拘于我现在的阅历,可能很多观点理解的还不到位。然随阅历的增长,再来重读此书,见解收获会更多吧。

因整部书阅读期间,适逢孕期。刘岸开玩笑说:你们家宝宝长大必然了得。胎教都是《大秦帝国》之煌煌巨著。揶揄而笑。但我是希望贝贝在肚子里可以感受我阅读此书时候的感受的。黑色裂变的崛起,国命纵横的跌宕,金戈铁马的骊歌,阳谋春秋的智慧,铁血文明的辉煌,帝国烽烟的悲歌。一部史书,250年大秦史。几多光焰,几多灿烂。无极之外,复无极也。其文明之辉煌,其人才之济济,若星汉灿烂,无出其外也。大哉,大秦帝国。

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伟大的秦帝国骤然消失于历史的天宇,然大秦文明不朽。

成语实实在在:真实,不夸张,现实存在的。如:邓小平《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就是说,我们的工作要扎实,效果要实实在在。”又如:我们需要实实在在干活的人。

秦始皇读后感【篇9】

《重新发现秦始皇》读后感600字:

《秦迷》,又叫《重新发现秦始皇》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秦始皇一生的谜团,包括秦始皇的父亲真的是秦王还是吕不韦,秦始皇的母亲、舅舅又是什么情况,秦始皇的小儿子为何受宠,又为何叛变投敌,这一切为何司马迁记下来的并不清楚,到底是司马迁不清楚还是有意隐瞒。这一本书运用了推理的方式,从历史侦探的角度写出了历史上真实的秦始皇。

“都是司马迁惹的祸?”这是本书中最大的疑问句,也是这一本书中最大的疑点。作者发现了一些很有趣的地方,只是有时候这些地方很难发现,因为历史中最著名的一本书:《史记》写的并不清楚,就比如说秦始皇的父亲这一点吧,司马迁写的是自相矛盾,一会说秦始皇是正统,一会又说是私生子,让人不明不白。但是,《史记》中很多地方都让人能看出破绽,展现出真正的历史。《秦迷》这本书正是让我知道了真正的历史,得到了:秦始皇的父亲正是正统的答案。

从参考文书,到挖掘历史;从推力证实,到得到历史,《秦迷》这本书并没有什么套路,也没有什么假借,仅仅只是用历史的痕迹,推理出最接近历史的答案。“我或许不能给你真正的历史,但我能给你一个最接近历史的答案。”本书吸引人的地方就只有两个:第一,推理的手法;第二,最接近历史的答案。

历史终究是已经过去了的没有任何人能够复制,但是,历史终归有蛛丝马迹,让人去寻找答案。

秦始皇读后感【篇10】

历史中有很多很多的朝代,我最最了解的是两个短命王朝秦朝与隋朝.这里面有两大明君秦始皇和隋文帝.下面我就来说说他们俩.

秦始皇,名嬴政,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他发明了皇帝一词,还统一了全中国.秦始皇还规定:称他自己叫始皇帝,子子孙孙以数目来记,称二世、三世不准使用庙号和谥号.秦始皇在在位十多年里,当了几年的明君,在公元前2xx焚书坑儒,以后的几年,他更加残暴,在活着的时候,他命人修筑长城和他的陵墓,还在公元前2xx,让秦将蒙恬带兵北击匈奴.有一次,天上掉下一块陨石,老百姓在上面刻上了七个大字:始皇帝死而地分,表示对他的怨恨.第二年(公元前2xx),秦始皇死,由秦二世胡亥即位,这个秦二世是个傀儡皇帝,政权握在宦官赵高手里.在秦二世元年七月(公元前2xx7月),陈胜和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爆发了大泽乡起义.公元前2xx,刘邦和项羽响应陈胜和吴广,灭掉了秦朝,秦朝只经历了xx(公元前2xx公元前2xx)就灭亡了.

隋文帝,姓杨名坚,在公元581年,迫使年幼的周静帝让位,自己做了皇帝,建立了隋朝.开皇九年(589年),隋文帝派兵灭掉了南朝最后一个王朝陈,统一了全国,结束了东晋以来长期分裂的局面.隋文帝除了治理国家好,还对老百姓很关心,6xx,隋文帝死,他的儿子杨广即位,他就是隋炀帝.隋炀帝是一个著名的暴君,天天都出去游玩,留在京城的时间总共加起来不足一年,在6xx爆发了瓦岗起义,6xx,唐高祖李渊太原起兵反隋,隋炀帝在6xx在江都被杀,隋朝灭亡.隋朝也只经历了38年(公元581年公元6xx)就灭亡了.

除了秦朝和隋朝,历史上还有一个短命王朝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总共经历了90年.公元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灭南宋,统一了全国,1368年,元顺帝被明太祖朱元璋领导的义军赶出中原地区,元朝灭亡.

秦始皇读后感【篇11】

这个暑假,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秦始皇》。这本书出自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

赢政是中国历第一个称自己为皇帝的人。他十三岁继承秦国王位,二十二岁亲理朝政,三十九岁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他虽然有着巨大的丰功伟绩,可是他也有着残暴的一面。

每当他消灭一个诸侯国,就让百姓们用自己脆弱的双手把这个国家的宫殿一模一样地再建。在修建过程中,如果出错一小步,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他为统一政治与字体,就把春秋时期的书籍全部焚烧,还规定:如果再写这些书,轻则死刑,重则满门抄斩。

在中国,最的建筑当属万里长城。万里长城,这样的宏伟,想像一下,当时人们没有机器,只有双手,而且那些墙砖沉重而又结实,人们一步步地运上去,累死了多少人。这样的建筑可以说是用鲜血凝结成的,因此很多人为此而造**。而我觉得:这样是值得的,虽然累死了很多人,但却给后世换来了千百年的太平。

秦始皇虽是个暴君,但他也有许多过人之处。我们看人不能只从单方面看,要全面客观地看待。

读书有感读后感合集(7篇)


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范文,在平时多阅读优秀的范文是一种积累,阅读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容易渡过独处的时间。对于一些人来说,多看一些范文能增进知识,你知道怎么写优秀范文吗?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读书有感读后感合集(7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1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2

我非常喜欢苏东坡这个文学大家,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诗词作品让我陶醉其中,更重要的是这位大文豪身处高位却一直心系百姓,屡屡被陷害却并不抱怨,这种精神我们需要学习!

朝云临终所书,以这句话作为随感的开段最为恰当。苏轼一生跌宕起伏,年少时他神采奕奕,青年时他意气奋发,中年时他虽有失意坎坷但却实时放下执念,年迈之时他平和淡然。

通读全篇的《苏东坡传》受益匪浅,漫漫人生路,面对屡遭迫害的境遇,苏东坡却能够在乱世之中,日趋温和厚道,修正其身,崇德礼贤,多行善举。苏轼一生所想所书都在传递着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让我最为感动收获最多的也是这样一份在芸芸众生之间独善其身,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乐观的心境。他热爱生活与自然,在冲突与矛盾间寻找平衡,在过程中不断自我觉知。

读过《苏东坡传》后,我想我会将这份充实的内心放到生活之中,去真正体会人生的真谛。

b 最早喜欢苏东坡是因为他的诗文,看了林语堂著的《苏东坡传》后,为东坡完美的人格所倾倒,肃然起敬的同时又生爱慕之心,胸中涌动着一种激情,似奔腾汹涌的长江之水,继而化作一股向前的力量,启迪我的心灵,激励我奋发向上,这就是东坡千古不变的精神魅力吧!

苏东坡伟大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他完美的人格正源于他豁达乐观的积极人生态度。

他有一颗仁爱的赤子之心,对妻子东坡柔情似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缠绵凄婉,至死不渝的真情,让人动容,“惟有泪千行”。他和子由更是手足情深,两人在宦海中互相扶持,共同高歌,一曲《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道出了对弟弟的无尽思念,令所有写月的诗篇顿时黯然。

不仅对家人,东坡对朋友对百姓也是至真至诚,仁爱有加,甚至对他的政敌都能以直抱怨。正如他自己所言“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这是何等的胸襟和大度!所以他的朋友遍天下,快乐一直陪伴他。

东坡一生沉浮宦海,饱经忧患的拂逆,却仍保持天真淳朴,终生不渝。因为他生性倔强,又过于心直口快,加之才华过人,就得罪了许多奸佞小人,小人的龌龊就是见不得美好,诽谤诬陷永远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于是东坡屡遭贬谪、流放,甚至逮捕入,狱险些丧命。面对所有磨难,他仍不忧不惧,泰然处之。因为他身上具有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所以无所畏惧。

在黄州,在岭南,在海南岛,不管环境多么艰苦,他都能苦中作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在东坡种稻、植桑、种菜、养蚕,自给自足,劳苦之中亦自有其乐。“空疱煮寒菜,破灶烧湿苇”却也怡然自得。“酒足饭饱,倚于几上,白云左绕,清江右回,重门洞开,林峦岔入。”如此悠哉游哉,比之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与洒脱,有过之而无不及。眼前皆美景,只因心中有艳阳!因此他得以实现从现实人生到艺术人生的转化,使他的坎坷境遇化作充满艺术审美情趣的人生,诗意的生活体现在他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创作中。这就是苏东坡,官身不由己,却能随遇而安,不怨天不由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好一个东坡,是真英雄自洒脱,是真名士自风流!

东坡的潇洒源于他心灵识见中儒释道混合的人生观。奉儒而不迂执,好道而不厌世,参禅而不虚妄,他入世而超世,超世而入世,乐天知命,执着人生。他高举儒家的大旗积极入世,实践着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美好愿望。不管在朝廷在地方还是被流放,他始终忧国忧民,心系百姓。疏浚盐道、修建西湖、稳定谷价、救济饥馑、建立医院等等,“虽千万人吾往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以他深得百姓爱戴。

身处乱世,他是无畏的勇者,犹如政坛风暴中的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他挺身而斗,谴责卑劣的政治手法,主张广开言路,废止青苗贷款法,他单枪匹马向朝廷之腐败无能进军,无情抨击官官相护的虐政,这是何等的胆识与气魄!东坡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他的谋国之忠,他的至刚大勇怎能不让人敬佩!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3

最近刚刚买了安妮的新书《清醒记》,在最短的时间把它看完,并且内心有许多触动。

我不知道自己内心是否也有阴暗的地带,因为众人眼中的安妮就是如此,灵魂里隐喻着颓废的美丽和不自知的惊动。而她的文字,在我看来,仿佛是从自己的血液流涌出来一般。带着原始的鲁莽。灵魂相通的语言,如利箭一般。在心里横冲直撞。觉着自己的心痛。

日一页页的大概就这么过去了。付出却未曾知道结果。不能求得别人的明了。也不得语言去表达。唯留沉静的心。像水一般静静流淌。没有回声。

时有浮澡,时有放纵。一样可以有清醒的内心。知道自己的无助和茫然,但仍是无能为力。

企求用什么样的语言。让你了解。不管是亲情,情,或是友情。我无法告诉你那些深隐于内心的情感。我心有感动。却只对你保持沉默。记得那一句话,一直记得,让自己无时无刻的明白苍凉的远方。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漂流是生命的本质。我们从这里流浪到那里,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然后在日里麻木不仁了。不懂过往,不懂珍惜。不懂离别。

我常常对自己说。如果不能拥抱。那么选择等待。可是却在害怕,也许有一天,我们都再也回不去了。

对日产生怀疑,不知道它的真实意义何在。是否它仅仅只是一声无始无终的流浪。记起曾经路过的人,我们曾那么接,那么真切的相。而现在却只身天涯。

不相信永远,因为不确定是否有明天的存在,生命原本就是一个巨大的未知。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带来不安全感。所以生命里的充诉企求。渴听陈奕迅的《十年》,这个男人是人群中如此普通的一个。也没有异于别人的优美噪音,但他却在这般平淡的情感里拥有了他的独特气息。他独自喃喃的唱,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的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沦为朋友。

我只是被这最后一句振动。情人最后沦为朋友。这种结局,似是有无尽的伤感。却又发觉自己对的.无力。

我仿佛听到记忆中的曼桢在《十八春》里幽幽的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失去了,再也无法拥抱。连双手都是这么寂寞。

安妮说,即使在深切的热里,我们仍是绝望。

也许因为那。已是过往。或者是痛得彻底。无法拥抱对方的灵魂。也许存在过的表像,但是我们的灵魂离得这么远,这么远。即使你说的话。刚刚还在耳边响起。

习惯冷漠,不轻易接近,不轻易付出。她说伤痛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最惨痛的伤总是难以拿来视人。只能找个无人的角落躲起来。

喜欢沉静的男。因为他的沉静只是因为他在思考。思考总是让一个人的内心丰盈。心思温柔。心中才会有流溢,才会值得被。

可是又他不能一味沉默,虽然有时候沉默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他得学会让人踏实。待人温和。最重要的是。他要确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等待更加不易。所以他要懂得珍惜和善待。

害怕一个男对感情的一味沉默。他不透露自己的喜好厌恶,也不告知的存在与否。更无从确定他下一刻的方向。他的沉默只能证明他思绪复繁或周旋。情感的无疾而终。

他是一个流浪中的男。也许他可以将一些琐碎对你公布。可是他不提及感情。他不说你。不要求你他。他只是把自己放在一个最轻松的位置。随意来去。如风,他也许自喻为萧洒。实则是一种巨大的无情。因为不想有束缚。却希望被关注护。他也许会带你到山花烂漫处。却不是为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里面有太多的索求,所以不自由。而他却是一个自由至上主义者。

我从不对遇见的人加以太多的评价。但是我相信自己的感觉。只需要几分钟的相处便知道那个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那一类。不喜欢同陌生人交谈。即使只是在网络。因为陌生加深了不信任感。不能彼此交付灵魂。语言失却情感依附。所以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在我生命里只会产生日久生情。也许自己是一个吝啬情感的人。不容易付出。如若付出。便希望自己能够坚持。

也许想要的,一直都只是彼岸的花朵。不可触及,只有盛开着想像的美丽眩目。

关于生命。

曾经学张玲写《我的天才梦》,张说,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

我写的却是。生命是一场繁花的梦,这梦因为空灵和眇然,有无限期盼。才觉美好的神圣。而梦的尽头,是否柳暗花明,我们唯有静默以待。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带着好奇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手斧男孩》首部曲。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探险故事,13岁男孩布莱恩,乘飞机到爸爸那里去过暑假。不幸遇到飞机失事,他被抛在杳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生存陷入了困境绝望、恐惧、饥饿、野兽出没最后他选择了勇敢,仅凭一把手斧独立生存了56天。我想如果换作是我,我肯定不行。

我和布莱恩差得太远了,我从小到大是家里的中心人物。一直在家人的关心和爱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所以我自理能力和面对困难的处理能力比较差,总觉得自己长不大。

我在学习上、国象上也经常会碰到困难,我选择了逃避和放弃,不敢勇敢面对。我连上课不专心、做作业马虎粗心、比赛输棋不自信等等,都不能克服,总是原谅自己。读这本书后,现在我觉得许多进步是在错误中学到的。

去年我的外婆、奶奶、妈妈先后生病,动了大手术。我心里很难过,很担心,觉得自己很不幸。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自怜自艾没有用,要勇敢面对。我要更懂事、更听话,学习上更加自觉和努力,要主动关心她们、照顾她们,帮她们做家务,做一个小男子汉。

《手斧男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面对困境要勇敢,要坚强,永不放弃,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5

每天碌碌于教室、办公室,常常觉得千头万绪,偶尔品尝一次完成任务的喜悦,没想到是外出听课。

记得有位同仁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在的语文教师不是缺少理论,而是缺少自己的思想,我对号入了座,这句话对我而言尤为适合!因为讲座我也听过一些,培训我也参加过一些,而事实上,我对理论知之甚少,更甭谈系统的了解了,多数时候只是充当了一个搬运工,从书上搬了出去而已,惭愧啊!

每次听完课后反思总是很多,虽然每位老师的课各具特色,风格不一,但很多地方在我们的平时教学中值得借鉴和学习。

11月25日的这次听课,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方面:其一,所有的老师都非常重视朗读,不论是学生朗读也好,还是老师范读也罢,都读得津津有味,有姿有彩,令大家叹为观止的是惠济一中王俊杰老师执教的《端午的鸭蛋》,以背诵名家的诗词引入本课!令在场学生老师很是佩服。其二,所有的老师上课都非常重视情感的激发,走入文本中去,和文本中的人物一起喜、一起哀,感同身受。这也让我知道:语文的教学离不开语言,离不开文字,不是有的大师已经说过学习语文就该“咬文嚼字”了吗?最近我又听了这样一句“要学好语文还须多情善感”,想想不无道理,人都是有感情的,课堂上只要能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热情,让他们与文本产生情感共鸣,想学不好语文都难!

“上一堂好课,不容易呀!老师可是需要经过层层的‘打磨’,才能达到醇香浓郁啊!”坐在我旁边的一位老前辈同行说,我在心底说,也许正是有了这层层的“打磨”,才有了这回味无穷的上课技巧,也才有教师的专业成长,“丑小鸭”才真正变成了“白天鹅”!

语文课应该是书声朗朗的,每堂课我都能感受到的就是朗朗的读书声。在此我要特别提一下南阳小学的孟晶老师,她执教的《颐和园》,课堂中,通过引读的形式,让学生去品读这篇文章,让学生从读中去体会文中蕴含的意义。遇到重点文段让学生逐句逐句的读,抓住重点词语和句子再让学生读。把学生和听课的老师都带进了诗情画意的境界之中。

是的,一堂好的语文课,首先学生读的时间就应该占有较大的比重,学生读正确读流利了,那么对文章就基本理解了。而我们的课堂中,总担心学生理解不了,老师的问和讲占用了大部分时间。课堂应该把大多时间让学生去读,读中去理解,读中去品味。

这几个讲课的老师读得很投入,读得很感人。我们可能与这些优秀的'老师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只要我们带着对语文教学的热爱,把这种感情带入到课堂中,带入到每次朗读中,我们的朗读同样精彩!我们的朗读同样能感染学生。用心用情教语文,才能教出语言文字的魅力,才能引领学生领悟到语言文字的感染力!

假如每一堂课结束时有一点时间,你能做什么?现实的课堂我们老师做得最多的,就是总结课堂教学内容,布置学生作业。我觉得我们教师更多的应该让学生在课堂被你调动起来的学习热情能维持下去,能唤起学生持续学习的动力,学生能以急切盼望的心态等待你的下一次上课。革命尚未成功,同仁们,且行且思,只要我们不断地去学习,去实践,相信语文教学的路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平坦!来吧,一起唱一曲心灵的牧歌!

举头擦把汗,低头接着干!一定须巧干哪!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6

今天我们学习了《永生的眼睛》一课。课文讲述了一家三代已经和准备为盲人捐献角膜的动人事迹,我们读了深受感动。

午后我们在老师的倡议下,决定用红领巾蒙住眼睛,感受一下盲人的生活。我在同伴的帮助下蒙住了眼睛。我突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无助和恐惧,就慌忙拉开红领巾,不敢再体验下去了。

我仅仅当了几分钟的盲人,就体会到了盲人那可怕的生活。那么盲人天天生活在这种可怕的黑暗中,该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呢?

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盲人的不幸,他们不管白天还是黑夜,眼前的颜色都是一种令人恐怖的黑色,不像我们看到的无颜六色。他们看不到祖国的大好河山,看不到自己亲人的面容……我也决定向文中的一家三代学习,离开人世的时候捐献自己的角膜,让更多的盲童重见光明。但我更想努力学习,将来用高超的医学技术让盲人的眼睛复明,愿天下盲人的眼睛恢复明亮。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7

善有好多种好处。《道德经》第八章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那里德善是好人意思,那里要求我们助人为乐,与人为善,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还我们天真纯洁之本色,显我们君子坦荡之气度!《道德经》第二十七章说“故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意思是说好人施不好人的老师,不好人是好人的借鉴,因此光独善其身是不够的。还要去影响,领导别人,同时也要从别人身上得到借鉴。做到“日三省尔而乎己”。善还要做到宽容不争。《道德经》第八章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意思是说处在大家都不愿一去的地方,所以与大道的特性接近。停居喜爱卑下之地,心灵喜欢深渊宁静。与人交往能够仁爱,说话能够讲信用。正物能够安治,做事能够贤能,行动能够适时。正是因为与世不争,所以就没有怨恨!这说明上善之人与世无争和普利万物的特性!《道德经》第十六章“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意思是说返归到本源叫做静,静下来叫做回到了性命,回到了性命叫做守常,明白守常叫做明。不明白守常就会盲动,盲动就会招致凶祸,明白守常才能包容,能包容才能公道,公道才合王道,王道才是天道,天道才是大道,大道才能永恒,终身不会出现困阻!这教育我们要静心,要宽容!

前面讲的都是指善要对别人好,其实善也要对自己好。道德经第十三章“故贵以身为天下,则能够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乃可托于天下”意思是说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比获得天下还重要的人,才能够把天下交给他;对自己的生命比对获得天下还爱惜的人,才能够把天下交给他。老子的意思用此刻比较流行的话解释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他要求我们学会一种养生之道!因此只有“心存善念才能领悟到什么是大道!善是贯穿于整部《道德经》的。里面关于善的句子还有很多。比如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又如第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恒善救人,故无弃人;恒善救物,故无弃物。”再如地四十九章“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第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等等。

我对《道德经》德第二点领悟是“处下无为成大德”。《道德经》第三十九章说“故贵必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是其以贱为本也?”意思是说贵要以贱为根本,高要以低为基础,因此王候自称“孤、寡、不谷”,这不正是以贱为本吗?孤的含义是孤立无助。寡的含义是寡德,道德不足,不称职。不谷是不善不好的意思。《道德经》第六十六章还说“江海所以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意思是说江海所以能成为百川归附的汇聚之所,是因为他们能处在百川的下位。所以能成为百川!这也是在要求我们要学会处下!《道德经》第七十一章“知不知,上;不知知,病。”意思是说已经有了知识,还以为没有知识,只是上等的有知。没有只是,还以为有了知识,这是有知的弊病。这也是在教我们要处下,要谦虚!

但处下并不是懦弱而是要做到外化内不化。所谓外化就是要与他人友好和睦相处,对他人谦和礼让,时时以比较低的姿态去应对生活。体此刻你能够为他人为社会改变和放下多少外在的东西!这就是外化。那什么是内不化呢?所谓的内不化就是指在如今纷繁复杂多变而又充满诸多诱惑的社会,你能持续多少内心的世界不变!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做人原则,价值观和人生理念,持续自己的本色永不变,从而到达内心的宁静与闲和,使自己能够遇事不忧,处变不惊,临危不乱,无故加之而不怒!进而使自己的内心将不会受外在事物的影响、触动和改变!这就是内不化!只有真正做到了内不化才能做到处下!

老子的另一个重要思想无为又该怎样理解呢?我认为老子的无为是“以无为之心处有为之事”。所谓的无为之心就是指对待事物不能看得太重,要淡泊名利不要被功名利禄所羁绊。以这样一种简单心态去做一些有所作为的大事!古之圣贤就是如此,他们都是以一种无为的心态去处事,但谁又能说老子、庄子、孔子无所作为呢?

老子第三章说“为无为,则无不为”意思是说用自然无为的方法去处事,就能无所不成。“无为”指的是不要去个性地提倡什么、鼓励什么,不去干任何能勾起欲望地事情。不是什么也不干,还是要“实其腹”,“强其骨”满足人们地要求,让人好好活着。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需,这些是还是要做的。古人云“能闲世之所忙者,能忙世人之所闲!”能够把世人所忙禄的事情节省下来,才能有时间去忙世人所清闲放下的事情!无为是有为的根,只有无为才会有有为。老子第十一章中说到“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杯子是空的,空才能载物,你才可能有水,有果汁,有蜜水。我们常人是常常只能看到有为,为了各种欲望不停地追逐,为名利不停去行有为之事。殊不知万物“以其终不自大,故能成其大”,大丈夫以有为为器,行无为之大道。有为就是名,是直接看的见的,而无为是道,好象是看不见的,但它却是确实客观存在的,而且深深的影响着、决定着我们的生活里的一切。

读《道德经》给我的感悟颇深,读之前我时常感慨“学业未成,事业未定;名不远扬,家不成立;待吾处者,烦劳甚忧。君子存,必,誉响四方,功成名就,流传千古!”那里表达的更是一种壮志未酬,追名逐利,重利轻别离的情怀!读完《道德经》之后,我的感慨有所改变“求学在外,忆往事南寻,虽为堂堂君子,难免痛苦流泪,欲拭无巾;久居在外,怎不叫人坏乡!忆亲人之语,无一不催人泪下;怀乡之山水,无一不触动心弦;念友人之助,无一不深为感动.”那里更多表现的是回到人最本质的“情”上去了!去感受那亲情,友情和大自然当中的情趣所带给人的简单与感动。体味亲情的滋润,去欣赏久违的风景,去呼吸阔别已久的空气!

武士读后感集锦


以下是经典范文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武士读后感”类希望能帮助到您,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优秀的书籍总是值得我们反复品读,作品这一本书,给了我许多回味,让我叹服作者的神奇。 在阅读结束后,我们应该认真反思和总结自己的思路和感受。

武士读后感 篇1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猫武士》系列小说,第一眼看到封面上那只帅气的小猫,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于是,整整二个假期,我一头扎进了猫的世界,那只代号“火星”的小猫,带着我走进了原始森林。

猫武士主要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拉斯特原本是一只乖一巧的一宠一物猫,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它加入了森林雷、风、影、河四个猫族之一的雷族,在那里,它从一只被其他猫百般嘲笑讽刺的学徒,到能执行重大任务的合格猫武士。又在猫族受到危险时出力相救,他识破了虎掌的阴谋,用诚信赢得了所有的猫的信任,最后成为了雷族新一代的猫族首领……

读完这本书,让我对猫的世界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也为拉斯特追求理想、忠诚守信、珍惜感恩的优秀品质所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的宝贵品质。首先,要做一个有理想的人,理想是我们前进的目标,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将来才能为建设祖国、家乡贡献力量。其次,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羸得更多的信任,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用真心诚意去交到真正的朋友。最后,还要成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记得那个在自己挫败时帮助过我的人,同时,关心弱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生活处处充满爱。

武士读后感 篇2

猫武士分为四部曲,每部大概有十几册,内容很好看。

《日落和平》这一本很精彩,运用优美的语言来描述五个族群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两个人,分别是凯特·卡里,基立·鲍德卓。

这本书里的猫有五个族群:雷族、河族、影族、风族,还有它们在天上的祖先---星族。地上各族的巫医做梦可以梦到天上的星族。新任族长可以接受祖先赐予的九条命。

我最喜欢的族群是雷族,雷族的族长是火星。火星是个外表英俊的公猫,他的妻子是沙风。沙风是个姜黄色的母猫。

我最讨厌的猫是杀死老族长的虎星。虎星很阴险,当上了影族的族长,但恶有恶报,它最后惨死在战场上。

四个族群之间并不和平,每个族群里有族长、副族长、武士、学徒、猫后、长老、巫医。武士和学徒可以参与战斗。我很想去当那可爱的学徒,学徒天天生活在大森林里,学习捕猎,有时和老师讨论问题。

四个族群各有各的地盘,它们之间常常为争地盘而吵起来。

猫武士们瞧不起宠物猫,宠物猫要依赖自己的主人、不捕猎就可以吃到食物、碰到危险要靠主人保护……

我最喜欢看的那一段---火星接受九条命的那一时段。星族每个猫都赐予他一条命,它便有了九条命!我发现,族长有九条命是根据民间传说中猫有九条命来的。

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大家都读一读。

武士读后感 篇3

上一个星期,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猫武士》(共五本)。开始我还不想看,可后来我看了一点就入了迷。

里面讲述了宠物猫拉斯特没想到在主人的花园外面在幽静的森林黑处存在着雷、风、影、河四个由野猫组成的族群。他们秉承武士祖先的遗训共同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竞争。拉斯特竟成了雷族武士得名火心,他运用勇气和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预言中的伟大冒险。

这套书里的情节时而曲折;时而激烈;时而欢悦;时而悲伤……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使我最敬佩的是黄牙。他是影族的,但被赶出来后被雷族俘虏了,但他坚决不向雷族泄露任何影族的秘密。再一次影族的袭击中,他为了不让影族杀雷族幼仔和影族大战一场身负重伤,博得了雷族的信任,代替了在影族的袭击中死去的医生斑叶。

使我最讨厌的是雷族族长代表虎掌,他野心勃勃,获得雷族族长蓝星的信任后存心杀死蓝星当上雷族族长。火心一再劝告蓝星提防虎掌,但他还是一向的信任他。还好雷、风、影、河四大族长都有九条命,不然早被害死了。

看着看着,我被感动了,他们的食物那么少;竞争的那么艰苦;生存的那么困难。宁愿在自由中饿死;也不愿做宠物猫失去自由。我们不该这样么?我们更要自强自立,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我们在自强自立中学会生存吧!

武士读后感 篇4

《猫武士》读后感 ——刘丰恺 自从看了《猫武士》系列后,我就完全沉浸在《猫武士》的奇妙世界中。 这套书讲述了一只叫拉斯特的小猫由于迷路,闯入了森林里猫族四大族群之一的雷族领地,被族长蓝星命名为——火爪。它从学徒开始做起,历尽千辛万苦,成为武士、副族长,最后成为雷族的新族长,更名为“火星”。它带领雷族与其他三个族群一起并肩作战,一次次打退它们的天敌,保卫自己的领地。后来因为人类破坏了它们赖以生存的大森林,火星和另外三个族长不得不带领它们的族群迁移到了另一片森林开始新的生活。这里有一股黑暗力量——黑森林,它们无恶不作,对火星它们的生命形成巨大的威胁。火星等四大族群与黑森林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火星与黑森林的族长同归于尽,四大族群把黑森林彻底消灭了,猫族又恢复了平静、快乐的生活。 火星很让我感动,它从一只普通的宠物猫历尽千辛万苦,坚持不懈,执着求索,最终成为族长,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它带领自己的族群勇敢作战,牺牲自己的生命,换取同伴的安全和利益。从它身上,我懂得了只要不放弃,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这套书还告诉我们,大家都讨厌品行不正,心怀不轨的人,品行正派,而且用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人的人,会得到大家的尊敬和认可。

猫武士的读后感篇二:《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

[《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

2月24日

星期四 晴

《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

有一只猫叫拉斯特,他是一只宠物猫,是两腿动物(人类)养的,《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但是他很向往森林的生活。森林里有四大群族,分别是雷族,影族,河族,风族,他们经常为了食物发生战争。

一天,拉斯特决定去森林里看一下,没想到竟然碰到了一只野猫,他扑上去跟野猫打了一架。原来那只野猫叫灰爪。突然,几只野猫都走了出来,有一只灰色的母猫,是雷族的族长,名字叫蓝星。她对拉斯特说:“我们族很需要武士,你愿意加入雷族吗?”拉斯特想了一会儿,还是不确定,读后感《《猫武士.呼唤野性》读后感》。于是蓝星又说:“你回去想清楚,明天中午狮心会在这里等你。”说完便向一只英俊的公猫望去。拉斯特喜出望外,一夜都没睡着,第二天他跟院子里的人告别后,向森林走去。

拉斯特加入了雷族。他跟着狮心走进了雷族的领地,所有的猫都向他望来。蓝星跳上了高岩,举行了命名仪式,从此,拉斯特就叫做火爪。突然,有一只叫长尾的公猫很不服气。他说宠物猫不能当学徒,宠物猫永远都很懦弱。。。火爪一怒之下冲下去抓住长尾用牙齿咬,两只猫在地下打滚,“呯”的一声,项圈断了,他终于不怕项圈的声音吓走了猎物。长尾的耳朵被火爪撕扯得不成样子。

火爪每天都和灰爪一起捕食,他终于成了一只野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自信,什么是勇敢,还让我知道了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要付出一切代价。火爪就是这样品格的一只猫,我们也要学习他这种精神。

猫武士的读后感篇三:《猫武士》读后感

《猫武士》读后感

《猫武士》读后感

《猫武士》是英国作家艾琳.亨特所著的一本书。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的动物冒险故事。情节很紧张曲折,使人兴趣盎然。这个故事太好看了,看得我如痴如醉,简直是爱不释手。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宠物猫拉斯特没有想到自己被卷入一场比自己想象中更要残酷的战斗。它弄巧成拙,成为雷族中的一名武士,名字叫火星。原来,在主人的花园外面,在幽静的森林深处,存在着风、影、雷、河四个由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各有各的'地盘,秉承着武士祖先的遗训共同统治森林,为了生存而彼此竞争。然而,在垃圾场附近,还居住着血族。它们有着比狗还凶狠的心;它们的脖子和爪子上还绑着狗牙。影族想利用血族称霸森林。可是,血族却第一个把影族打败了!当火星(拉斯特)知道血族的真面后,就自己作为统帅,运用智慧和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领导其他三个族群共同抗击血族...

在这本书里,雷族里有忠实的灰条,聪明的蕨毛,睿智的白凤,命大的亮心,弃暗投明的长尾,生性叛逆而又热爱族群的云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火星(拉特斯)。因为它忠实、富有正义感,有着高尚的品格,坚贞不屈,为了族群的利益,敢于勇敢战斗。这些品德都是一个人必不可少的。在它刚来到雷族的时候,虎掌在一次战斗中,故意把副族长红尾杀死,自己急着当族长。结果,被火星揭开了红尾的死亡真相。于是,虎掌叛变了,又要杀死族长蓝星。火星不顾一切,勇敢地保护了蓝星。我很钦佩它这种忠实和正义的精神。我觉得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高尚的品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还要有正义感,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遇到困难和危险,要有勇敢地面对,不要胆怯,不要放弃,坚持到底,努力争取胜利!

武士读后感 篇5

这次轮到写《猫武士》系列的第4部了,第4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比如说:原雷族族长代表虎掌被赶出家门,火心当上了雷族的族长代表,火心和沙风相爱,蓝星的精神崩溃了,所有事情都是火心管,森林发生了大火,等等。

上次写到了虎掌背叛了种族,火心接替了族长代表这个位子,但从那以后,所有的事都该火心管,吧火心累得不行了,他原以为以后会平平安安,但谁知道,雷族营地里的森林里发生了森林大火,大火把雷族营地给烧毁了,河族好心的收留了他们,并且都照顾得很好,之后蓝星率众猫反回营地,在这次大火中,雷族的医生黄牙,奔风都牺牲了,种猫都很伤心,蓝星也开始不相信星族了,但火心还是带领大家挺了过来

我从这部里感受到,人一定要对你的朋友要有友情,即使是敌人,就像河族和雷族一样,河族在雷族最危险的地方,帮助了雷族,人也一样!

武士读后感 篇6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子叫《猫武士》。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艾琳。亨特。主要讲的是一名叫火心的猫的族群生活。

这本书中,作者把猫写得十分生动,把猫的习性,说话的语气,还有神态都写得淋漓尽致。比如像火心和他的好朋友灰条闹别扭是他的心理活动;还有捕捉猎物时的一举一动:身体爬在地上,匍匐前进,呼吸都十分谨慎。

从这本书中,我还感受到了火心的机智勇敢,不怕外族入侵者,和他们激烈搏斗,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都没有上当。

我还知道了猫的一些习性,比如像猫的嗅觉十分敏锐,几里外的气味都能闻到,还有他们在夜间的视觉比我们这些“两腿动物”要好得多。

我妈妈被我讲的能干说动心了,也开始看这本有意思的书了,我和妈妈一起看,一起享受《猫武士》带给我的欢乐。

武士读后感 篇7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猫武士》的书,不过,我还没看完。

故事讲了,有一只宠物猫叫拉斯特。一天晚上,拉斯特在外面玩,碰见了一群野猫。它们属于雷族。其中一只母猫是雷族里面的族长,叫蓝星,另外一只公猫是把学徒训练成武士的老师,叫师心,还有一只公猫,它是学徒,叫灰爪。

它们问拉斯特加不加入它们的群族,拉斯特同意了。蓝星还帮拉斯特取了个名字,叫火爪。每天,师星都会带它们捕猎,有时还会让他们一整天都不吃饭,让他们把猎物给武士或老猫吃。过了不久,蓝星又帮火爪取了个名字,叫火心。

这一本的《猫武士》,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师心教乌爪、火爪和灰爪捕猎,把他们培养成一个聪明的、勇敢的武士。师心每天都教他们怎样悄悄地跑到猎物的身旁,不让它们知道,偷袭它们。火爪他们又能配合师心的训练,不怕困难,坚持训练。他们每天都不偷懒,按要求完成。

我觉得《猫武士》第一集非常好看!刺激!

武士读后感 篇8

时间正一天天的过去,而我们也在不停地读书来汲取知识,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那就是《猫武士》。

这一本书主要讲得是一群猫为了正义和责任而斗智斗勇,告诉我们什么是坚持与梦想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名叫拉斯特的宠物猫,无意间遇到了野猫灰爪,当他跟灰爪谈话的时候知道了森林中有着四大家族,分别是:风族、雷族、影族、河族,每个家族都有一名族长:高星、钩星、蓝星和断星。拉斯特正和灰爪说话的时候,雷族族长出现了,他就是蓝星。后来蓝星让拉斯特加入雷族,拉斯特思考了一下,选择加入蓝星,并被蓝星命名为火爪,火爪刚加入族群,就发生了一起重大事件,那就是影族族长断星,让三个月以下的猫成为学徒,火爪和灰爪已经影族的几只猫联合起来,把断星赶下台,蓝星还把灰爪和火爪变成了真正的武士,灰条和火心。

虽然剩下几册里面还有许多情节,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情节了。《猫武士》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义和积极面对生活的人。